A- A A+
基隆市都市更新事業費用提列標準及工程造價要項發布實施


因應再發展需要推動更新地區劃定
更新地區劃定是都市更新推動中最基礎的步驟,其目的主要在於指認都市整體再發展課題與範圍,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市府)自1998年於工務局時期完成辦理全市都市更新調查規劃,並於2002年8月市府即為因應全市發展需要,完成市中心、中山路、獅球嶺、八堵與仙洞等5處都市更新地區之公告劃定,自2004年12月成立都市發展局後,陸續辦理委託包括:和平島東南側水岸、正濱漁港附近地區、七堵火車站附近地區及臨港市中心附近地區等都市更新先期規劃與評估作業,尋求帶動地方重新發展可能性。近期市府為協助安樂一期老舊國宅社區住戶朝以自主更新改建方向推動,更於2013年4月15日主動提報基隆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373次會議審議通過將該社區3號與6號基地劃定為更新地區,其中3號基地更新地區部分,因所有權人參與更新意願較高,市府已優先於2013年5月公告實施,並輔導該區住戶完成都市更新會成立;而鄰近6號基地更新地區部分,雖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惟因當地住戶參與更新意願低落,市府暫未辦理公告,目前已由市府委託之都市更新專業機構持續駐地進行民眾意見整合中,未來將視意願整合進度於適當時機完成公告程序。

民間申請案件與日漸增
基隆市首件民間申請自辦都市更新案(信義區田寮段490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位於市中心田寮河畔,更新單元面積為1,098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屬於商業區(建蔽率70%、容積率320%),為早期臺灣銀行宿舍舊址,原有建物窳陋且土地遭占用,實施者係採取協議合建方式進行更新重建,規劃興建14樓RC住宅大樓,並協助開闢南側臨接8米計畫道路,同時申請獲得約37.67%的建築容積獎勵,該案於2010年9月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歷經近3年的興建期,已於2013年8月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而目前第2件民間申請自辦都市更新案(信義區中正段三小段7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於2012年6月提出申請,目前為屋齡已超過30年的四層樓商用建築物,其開發方式亦採取協議合建,該案歷經2次基隆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後已同意核給建築容積獎勵額度,預計於2014年7月底前將完成審議。此外,市府已核准2件事業概要申請案,同時尚在整合事業概要階段者亦有4件,顯示基隆市的都市更新發展與推動已正式邁入新的紀元。

更新事業費用與造價要項標準制定
為因應此一發展趨勢,加速更新事業審議效率,市府於2013年積極進行擬具「基隆市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及相關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草案),並已提經2014年4月16日基隆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4次會議討論通過,未來可提供申請單位或實施者於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時,對於各項提列費用或支出標準能有基本規範,確保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與實施者間權益,該項標準亦提報經市府2014年6月3日第1581次市務會議討論通過,並於同年6月12日發布實施,詳細內容可至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下載參考(http://www.klcg.gov.tw/urban/)。
  
基隆市已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一覽表
項次 更新地區名稱 公告日期 面積
(公頃)
劃定依據
1 市中心更新地區 2002年8月23日 65.47 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
2 中山路更新地區 2002年8月23日 45.87 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
3 獅球嶺更新地區 2002年8月23日 31.03 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
4 八堵更新地區 2002年8月23日 14.58 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
5 仙洞更新地區 2002年8月23日 10.68 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
6 「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東新街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第一階段) 2011年10月5日 1.95 都市計畫法第26條
7 安樂一期國宅社區3號基地更新地區 2013年5月27日 1.21 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
8 安樂一期國宅社區6號基地更新地區 - (0.65) 1.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
2.經基隆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373次會議審議通過,惟尚未發布實施
合計 170.76
(171.44)
 
 
 
  
基隆市首件都市更新事業申請案-更新前建物現況          


更新後留設充足人行步道(基隆市首件都市更新事業申請案)

實施者協助開闢南側臨接8米計畫道路(基隆市首件都市更新事業申請案)

基隆市第2件都市更新事業申請案-位於田寮河畔國際廣場建物現況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62期)

  • 發布日期
    2014/06/15
  • 發表人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