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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88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日本之所以成為強國,乃因其國人具有「達人文化」及「奉公精神」,值得臺灣學習,例如停管處南海段國有土地疑似被占用 50 年、觀傳局無國界記者聯誼會辦事處空置 3 年等案,應文化開始改變,勿讓類似案件再度發生;亦請各位首長再次審視各自業務有無延宕、不合理或久而未決之情形,儘速提出解決對策。
(二) 議員跨局處索取資料務必再三檢視比對前後資料有無落差,此步驟不可輕忽,例如上週有議員分別向不同單位索取本府相關公務車違規資料,因索取項目不同,加上局處缺乏彼此聯繫及警覺性,並未與議員研究室妥適溝通,以致讓議員誤會局處提供資料有所隱瞞。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為維持府會和諧,對於議員主持之會勘或協調會,仍請主辦業務科長親自主持,若未能出席應先取得議員同意。
(二) 請送本處分層負責表予王副局長供參。
(三) 有關小西街公辦都更案,涉及財務、容積獎勵(△F6)疑義 ,請召會研商。

貳、 第 687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提供議員索資相關文件,請務必再三檢視比對前後資料正確度後再提供議員。
二、 市長晨會報告 12 工作站績效成果,請納入彭副市長裁示事項說明(以「有需求才設點」為原則,如本府已確定要辦理公辦都更的地區、本府推動興辦之公宅附近,有窳陋適合辦理都更的地區 、其他因應地方反映需協助說明或實施者整合已久仍推不動的地區)。
三、 延平北路案、中山區中山段案若有總經費調增,請依會計作業相關規定程序儘速辦理,請會計室提供應辦時程。
四、 請追蹤黑美人案後續作業事宜。
五、 請專辦研擬公辦都更實施辦法修訂作業時程。
六、 對於法院來函案件,請依限簽出勿逾期。
七、 請秘書室協助檢視那一類型公文可線上簽核案件提下次處務會議報告。
八、 對於上月加班超過 46 小時同仁請科室主管予以關懷。
九、 提會討論解列案件,除下列各點外餘 9 案同意解列。
(一) 長春國宅案件請企劃科協助檢視是否可劃定更新單元。
(二) 辦理都市更新相關課程請提下次處務會議由處長裁示。
(三) 有關本府捐贈公益時段案例俟市府會議討論後再提解列。
(四) 北門協助整維案,請中正駐點工作站進駐協助。
(五) 公辦都更公開甄選實施者組成申訴委員會後續仍請專辦續辦本府組成作業。
(六) 南機場工作站同意經營科解列,後續請專辦於 8 月底前辦理後續駐點事宜。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1 時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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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6/18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