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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90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為利市政推動,公務員執行公務應以解決問題為目標,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把小問題解決就不會成為大問題;不解決問題,問題會解決你;要改變公務體系造假文化,不提供假數據、假報表,此種壞習慣應該予以革除。
(二) 上週提醒局處應開始依府頒 SOP 規定,提送議會下會期的議法案行政作業,包括本日通過的「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自治條例」等,均應提出贏的策略,以利通過議會審議,建請局處應提前妥為準備。
(三) 出國參訪除培育人材外,請各局處盤點同仁出國報告,給予經驗分享機會,亦可提供其他局處參考,進行知識學習,以供業務規劃或創新政策之需。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南港調車場案,請二科彙整建管、都更等二處意見,簽提研商會議。
(二) 北安段公辦都更案涉鄰地佔用疑義,請儘速釐清後著手辦理破土動工興建。

貳、 第 689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北安段公辦都更案請專辦掌控實施者(都更中心)作業期程及作業內容項目。
二、 請事業科研析廢巷改道免同意書建議納入自治條例修法妥適性。
三、 同仁涉及重要會議裁示應即時回報line群組並納入局處務會議內容報告,涉及處理情形回報請個案 PM 先予檢視。
四、 請事業科釐清捐贈防災避難空間後續使用規定及捐贈作業流程、細節。
五、 請事業科研析有關估價師選任變更增刪作業機制。
六、 全家福海砂屋案核定、都更自治條例第 11 條修法公告請發新聞稿 。
七、 吳興街二期整宅推動案,請事業科簽召開技術會報。
八、 請事業科研析管控有關幹事會紀錄發文期程。
九、 請事業科提報 108 年度本府代拆案,預估案件、期程總表事宜。
十、 請專辦研析小西街案涉及公有土地違占戶後續處理方案法令可行性、優缺點,向局長報告。
十一、 中山案後續以都市更新處進駐為主調整配置。
十二、 延平北路仍請專辦洽地方里長、人士多予溝通。另案內共付比之計算請儘速釐清並妥適處理。
十三、 請研析辦理今年度 12 駐點工作站委辦工作納入海砂屋都更推動協助。
十四、 台大紹興案涉及流標 2 次原因,應於市府相關會議敘明清楚。
十五、 有關公辦都更申訴委員會請儘速作業。
十六、 請袁副總督導針對 5 月份逾期案件討論後續改進作業。
十七、 本次提會申請解列 3 案,同意解列。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2 時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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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7/02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