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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都更第二箭快速修法5個月完成 有條件加給主要幹道沿線基準容積 正式上路


為推動都更三箭、簡政便民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形塑都市景觀等政策目標,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3階段修法倍道兼進,自108年2月28日預告修正,並於108年4月22日報請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經108年6月21日經行政院准予備案,歷時近5個月,將於108年7月3日公告實施。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本次施行細則修正重點,為因應新北市未來發展需求,配合都更三箭的第二箭政策,在新北市境內主要幹道寬度達20公尺以上沿線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海砂屋、都市更新地區等建築,基地規模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完整街廓,且建築基地臨接道路面寬連續達20公尺以上,結合提供捐贈老人活動、老人安養、公共托育、社會住宅及中繼住宅等公益性設施,則可加給基準容積最高20%,提升都市景觀及民眾生活空間。另為加速推動,受理申請期限為2年,有興趣民眾請把握時限及早申請。

綜合規劃科科長陳柏君表示,為鼓勵民間投資,加速招商提供產業用地供給,本次修法結合招商一條龍政策,納入「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之獎勵項目與額度,並透過空間回饋,打造新北產業有利環境,並兼顧公共服務;另為簡政便民,刪除都更單元均須送都設會審議的規定,以簡化都市設計審議機制,增進審議效能。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電話:(02)29603456轉7169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綜規科長陳柏君 電話:02-29603456轉7058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秘書室陳文傑 電話:(02)29603456轉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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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7/03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