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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都更子法全到位 呼籲地方接棒完成配套


為利都更評選申訴會的審議作業,內政部今(9)日發布新訂辦法,定明每件申訴事件的審議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營建署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子法,已全數完成,呼籲地方政府儘速完成相關配套規定,以加速推動都市更新。

新舊法銜接 內政部已跑完第一棒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於今(108)年1月30日公布後,中央應進行12項相關子法新訂、修訂或廢止,已完成11項,今日完成發布最後1項子法「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收費辦法」。

這項新訂辦法主要針對政府主導都更案件,於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之爭議申訴,提供申訴人適當申訴管道。為利相關申訴審議作業進行,律定審議費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每一申訴事件收費10萬元,如有辦理鑑定項目或其他必要事項之需要時,需繳納相關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

地方接棒完成配套 都更始克有成
內政部強調,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中央與地方政府須齊心合作,針對都市更新條例授權地方政府訂定「更新單元劃定基準」等8項配套規定,呼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儘速完成,以提升國人整體居住環境品質,加速城市再生。
有關都更辦法及相關子法資訊,可至營建署網站/法規公告瀏覽查閱。

單位主管:王武聰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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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7/09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
  • 關鍵字 更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