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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94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陳副處長建華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局處提報市長室會議,應依照 PM 表確實報告,製作甘特圖要精確,請市長室董晉曄秘書協助核對。
(二) 電子化核銷作業案請陳副秘書長擔任 PM,協助財政局、資訊局及主計處落實本府電子化核銷作業計畫推動,與持續提供教育訓練;並請財政局統計本年 8 至 10 月份電子核銷率與電子發票執行率排名末 10 名之機關,提送市長室進行檢討報告。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有關都更工作站整併及提升績效事宜,請再研擬可行方案向局長面報。
(二) 都市再生前進基地相關管理機制,請擇日向局長面報。
(三) 有關吳興街 600 巷凱泰都更案,請速依市長指示方案及陳永德議員 7/22 協調結論(請建管處就後續建築法規檢討疑義提供協助)續處,同意解除列管。
(四) 請針對吳興街 600 巷指定建築線私設巷路後續變更都市計畫為計畫道路一事,研擬相關對策,提局長室報告。
(五) 針對地方反應希望劃設策略性都更地區一事,應研訂相關劃定原則,以作為未來的遵循。
(六) 請踴躍參與機關(市府)辦理之問卷調查。
(七) 請就電子發票開立、落實電子公文(減量)簽辦及辦理時效執行不彰情事,研擬有效改善方案。
(八) 本府業訂有與相關業務團體會談作業原則,未來與不動產公會、建築師公會辦理座談回應依前規定辦理,相關會議紀錄需在會後 3 天發文。同意會議紀錄於陳核時未與會之長官得不必會章。

貳、 第 693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電子化核銷作業案,公文線上簽核比率案請各科室再檢討改進 作業,請秘書室追蹤,主秘督導。
二、 請企劃科檢討自劃更新單元指標未修法前送件案件通案處理原 則。
三、 URS127 後續預算編列事宜請綜簽呈市府核示。
四、 請工程科與局六科討論延平北路工程案後續作業事宜。
五、 請企劃科、事業科續檢討 106、107 年度人民申請案結案事宜。
六、 局務會議列管案本處不再重複列管,本次提會更新處列管案件 6 案同意解除列管。
七、 議會開議前請安排處長向法規會報告。
八、 基隆路整宅請洽實施者設置公益設施事宜。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1 時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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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7/30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關鍵字 都市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