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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95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電子化為本府重大政策,自 8 月 1 日起本府全面實施,並統計各局處電子核銷率與電子發票執行率,8 至 10 月份排名末 10 名之機關,將提送市長室進行檢討報告。
(二) 法案有絕對需要才送議會,送議會就要通過,本府沒有政策性預算,皆是民生性預算。
(三) 本府一般公文減量暨處理效率雖有進步,仍有改善空間,不必要的公文不要簽,各局處應「先開會,再寫公文」,請首長檢視現行流程,刪減不必要核稿人員,有爭議或無法處理者提報市長室會議,以提升公文效率。
(四) 有關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與業務相關團體座談會實施計畫, 各局處於舉辦座談會後,應指定專責同仁負責:製繕會議紀錄 ,3 天內完成會談紀錄分送、上系統填報追蹤表,填寫追蹤事項及完成日期,以利事權統一;倘涉及跨局處業務部分無法自行解決時,請洽府級長官協處,並勾選由府級列管事項,按月送權管副市長核閱檢視,並請研考會確實列管追蹤。重申「自己局處自己救」,以落實「把所有的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之施政理念,以提升施政效率。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都更工作站後續整併及協助海砂屋更新作業請加速辦理。
(二) 吳興街 600 巷更新案請儘速協助實施者辦理後續作業。

貳、 第 694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都更工作站整併作業、後續各工作站任務、前後任務的差異,請明確以圖表分析,研擬整體戰略計畫,如 49 案海砂屋如何協助,亦請分類分層次提出協助方案。
二、 請事業科加強管控幹事會、審議會會議紀錄公文辦理時程。
三、 請經營科研析 URS 後續整體計畫,包括既有 URS 如何經營、未來方向、後續收受捐贈原則..等。
四、 鼓勵同仁了解學習建築 BIM 作業流程。
五、 請秘書室清查各科室作業空間需求,及加強科室空間整潔,請主秘督導。
六、 劍潭案請積極協助補助作業,開工時並請積極宣導。
七、 斯三案涉及台電配電場所審查附件(承諾書和第一類戶籍謄本),請與都更中心洽里長討論解決對策。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下午 5 時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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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8/06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