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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成立

為臺北市推動都市更新開啟新頁

一、成立緣由
臺北市早期都市計畫及建築法令規範未臻完善,導致設施不完備或耐震度差,部分地區環境窳陋,而亟須整建維護或重建;之後歷經濟快速成長、社會與交通模式的變遷,土地使用不符效能等;面對這些現況,透過都市更新使臺北市的都市環境能夠因應現在及未來之生活與都市機能,變為更優質、宜居、永續,成為目前臺北市都市發展的重要政策。

2004年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成立,辦理臺北市都市更新相關策略的制定,計畫與法令的研擬、教育推廣與執行、民間事業計畫的審議等業務,為擴大都市更新執行面除了透過法令鬆綁、健全都市更新審議機制、都更資訊透明化,並提供各項獎勵與補助誘因等。

由於民間仍持續反映缺乏更新協助資源與管道,且世界各國協助更新的協力機構,大多以非公司型態操作等因素考量,於是臺北市市政府100%捐助設立非營利性都市更新專業機構「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且於2012年10月23日正式對外服務。

二、都更中心的角色與任務
本市的都市更新推動機制,一直是由民間市場機制運作,政府更新主管機關擔任審議機關,但是目前民間都更權利整合不易、整合機構良莠不齊、資訊未被清楚說明的情形下,徒生不信任感;再則,民眾常因對都更法令與程序的陌生,雖有意自力都更卻不知如何啟動,讓有心都更的所有權人望而卻步。

藉由都更中心技術規劃顧問的角色,針對個案直接進場,建立與政府更新主管機關、社區自主更新會、民間更新事業機構相互之間督導與契約等關係,提供自力更新團體所需的專業技術服務,以公開透明的程序協助整合,由市政府監督中心運作,具公益性及公正性的全新定位,將使臺北市都市更新的推動更為順利,都市更新機制更為全面與完備。
 
三、都更中心的服務
都更中心不具擔任實施者之資格,主要工作包括:
(一)更新規劃服務
1. 先期評估
對於初次接洽的社區,將依照所提供的資料協助進行推動更新的基礎評估,而在社區確認委託後,將協助社區進行完整的都市更新可行性評估,協助社區在推動前期瞭解基礎規劃方案與權利分配概況。
2. 補助申請
我們也協助經評估符合政府補助規則之社區,擬具申請補助之相關書件,並協助完成申請、請款等相關行政程序,減輕社區執行更新事業之財務負擔。
3. 計畫擬定
在社區確認規劃方案與分配方式後,本中心可協助社區申請劃定更新單元、進行權利價值初估、試算、協助製作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辦理都市更新事業程序等相關工作。

(二)整合服務
1. 整合社區共識
為協助社區推動更新,我們將協助社區進行重建或整建維護的意願整合、權利關係人整合、凝聚社區對更新的共識、組成更新會。
2. 遴選協力廠商與實施者
對於達到一定更新共識比例的社區,我們將依個案需要協助遴選計畫階段的協力廠商,包含建築師、不動產估價師等專業服務機構,並輔導社區遴選更新執行階段的實施者。

(三)更新教育宣導
1. 定期法令宣導
定期舉辦基礎入門課程,提供正確的法令機制觀念、並分享重要的實務經驗,給有興趣或需要瞭解都市更新的朋友。
2. 個案法令說明
為協助委託我們推動更新的社區能更加瞭解都市更新並凝聚社區共識,我們將依社區個案需要規劃相關課程,協助社區進行法令宣導或志工培訓等服務。
3. 專題座談研討
為使都市更新的機制更加健全,將投入都市更新相關議題的研究工作,並辦理座談會、研討會等活動,促進意見交流與制度發展。

(四)優先服務對象
因本中心主要輔助市府推動老舊窳陋地區都市更新,引導並推動民間自力更新之先驅任務,故於成立初期以輔導(1)災損建物-海砂屋建物,(2)環境窳陋地區-整宅更新地區,(3)老舊公寓,(4)公劃更新地區,並以自組更新會實施都市更新者為優先受理對象。

四、結語
期待藉由都更中心的成立,創造更多元之都市更新技術諮詢與協助管道,建立協助市民自主更新機制,推廣都市更新最新的知識與資訊,建立都更透明機制標準作業流程,健全都市更新推動機制,進而形成良性競爭的更新專業服務環境等效益。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56期)

  • 發布日期
    2012/12/15
  • 發表人
    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
  • 關鍵字 專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