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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保存與更新之融合與創新

探討保存與更新之融合與創新

政府自民國2005年起,陸續於各都市的門戶、鐵路與捷運發展軸線及水岸發展軸帶等具高度發展潛力的地區,選定大面積公有土地作為優先開發之都市更新示範地區,由公部門規劃整合後引進民間投資開發,希望透過公私合作的方式,活化利用現階段都市不合時宜的閒置公有資產,透過公辦更新,將這些與現有都市機能不符的公有土地轉化為都市再發展的觸媒,給舊都市一個結構性的調整契機,同時帶動地區再發展及地域再生,再次取得城市競爭的優勢。

但在為舊市街引入新活動的同時,如何融合保存代表著過往生活記憶的歷史建築、古蹟、老樹、文化景觀等文化資產,進而創造符合現代、眺望未來及擁抱歷史的新都市,也是推動都市更新期望積極面對以及妥善處理的重要議題。

內政部營建署於是在7月25日全天於臺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都市再生-創造穿梭時空新風貌」研討會,分別邀請都市更新及文化資產保存方面的學者專家—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丁執行長致成及國立臺北大學民俗藝術研究所李教授乾朗,進行專題演講,並選定臺鐵臺北機廠、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E1、E2街廓暫予保留區)及臺中光復新村等3處都市更新案,邀請文化資產及都市更新產業領域產官學代表進行案例研討。

研討會當天,營建署葉署長世文親自出席會議,廣邀各界專家學者與公部門,透過本次研討會促成文化資產保存與都市更新產業的溝通平台,透過合宜的保存與適度的活化,與都市更新取得平衡,共同開發政府主導辦理之都市更新案,使文化資產保存由「靜態維護」轉型為「活化再生」,同時成就國內都市再發展願景。葉署長提到,近幾月來,大眾、媒體輿論對於都市更新案件有許多關注,營建署針對社會關注的議題,研提83條修正條文,以確保更新過程中各方權益的衡平。本次條例修正已是自2008年公布施行以來第9次修正,改革幅度之大,為歷年之最,臺灣都市更新的政策法令,確實一直隨著國際、國內社經環境變動修正方向,以符實際需求。

葉世文署長主持


研討會的第一場專講「創造穿梭時空的都市新風貌-融合文化資產、產業活動及地區發展的都市再生」,丁執行長就魅力都市再生予以定義,並以國內大稻埕及美國華盛頓DC大西洋大樓、波士頓法尼爾廳市集廣場、東京車站地區等案例,說明如何運用保存與更新並存的手法,創造出可以包容歷史元素、結合創新發展的魅力都市。丁執行長表示,以往歷史與更新衝突對立的思維已逐漸在民主化、多元自由化的社會潮流中被轉變,魅力再生的都市將是歷史文化、現代機能與產業發展三者的融合。

「開啟都市時空對話-文化資產與都市紋理的融合」專講者—李乾朗教授,則先以UNESCO世界遺產登錄標準引言,並以古蹟及歷史建築之保存理論與實際作法演進予以描述,同時以臺北的文化資產特質與城市發展之對應,表示古老的建築與近代不同時期的建築進行合理的規劃,使新舊並存,並各得其所,各負擔其必要之功能,使城市成為有機體,即能保存歷史文化之軌跡,也能促進都市新的發展,這是適合人居的城市必備之條件。

三場案例研討,除兩位專講者,尚邀請了政府機關的代表—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及都市發展局的葉樹姍局長與何肇喜局長、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及都市發展局的劉得堅科長與汪禮國科長,為臺灣文化資產奉獻多年的丘如華秘書長,以及國內都市計畫、建築、文化歷史方面的學者—鄒克萬教授、金家禾教授、劉益昌研究員劉舜仁教授、邊泰明教授、蘇瑛敏教授、邱英浩教授等,就三個案例分別討論未來發展的可能性。

與會嘉賓就針對個案提出建議及交換意見,同時拋出議題鼓勵現場在專業上較資淺的聽眾提出自己的看法,座談現場互動熱烈。在最後一場案例研討中,二十年前曾任臺北市政府都市規劃科長的與談人邊泰明教授與現任汪科長向大家說明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在不同時空背景下的規劃願景及遭遇困難,加上李乾朗教授珍貴的臺北火車站舊照,讓與會聽眾宛若置身不同時空的臺北街頭。主持人金家禾教授最後也鼓勵大家在未來的十年、二十年繼續為這些案子挹注創意。

本研討會的大會手冊及簡報資料可至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教育研習網頁下載(http://twur.cpami.gov.tw/education/training-start.aspx?MP=1)。

 
研討案例小檔案
一、臺中市霧峰區光復新村
光復新村現有房舍為舊省府時代教育廳的宿舍,臺中市政府於民國101年1月17日連同周邊復興國小、九二一地震教育園區,指定為「文化景觀」,面積約13公頃,營建署於101年補助辦理都市更新先期規劃。
二、臺鐵臺北機廠
松山台北機廠規劃遷移至桃園富岡機廠,釋出面積約16.82公頃土地再利用。基地內尚保有日據時期鐵路員工澡堂、組立工場、原動室及煙囪、鍛冶工場、客車工場與柴電工場等工業遺構及鐵道場域,為當時鐵道產業的具體縮影。
三、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E1、E2街廓暫予保留區)
民國81年內政部與臺北市政府陸續公告指定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廳舍、八角亭、戰時指揮中心、清代機器局遺構為國定及市定古蹟,基地面積約6.53公頃。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55期)

  • 發布日期
    2012/09/15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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