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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第一箭啟動 108年8月29日起發布實施21站TOD都計案


【新北市訊】都更第一箭以捷運蓋到哪、都更做到哪的策略,辦理「擬定新北市捷運場站(第一階段)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大眾運輸發展導向策略)」案,計畫內容自108年8月29日起發布實施。

為落實都市更新三箭政策,加速都市更新的推動,本案都市計畫自108年5月27日辦理公開展覽30日,計畫範圍涵蓋三重站、菜寮站、臺北橋站、徐匯中學站、三民高中站、新莊站、頭前庄站、大坪林站、七張站、頂溪站、永安市場站、景安站、中和站、土城站、海山站、板新站、新埔站及新埔民生站、府中站、淡水站、紅樹林站等21站優先推動場站周邊地區範圍。歷經2次小組會議審查,再到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全案從公開展覽到審議通過歷時不到3個月,完全展現市府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之決心及建立推動都更三箭重要里程碑。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市府透過大眾運輸發展為導向(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TOD)的都市發展策略,設計相關配套制度,於適用範圍內申請者應繳納增額容積價金,並提供托老、托幼或社宅等公益性設施,最高可獲取50%之增額容積,除提高都市更新誘因外,亦期待於捷運場站周邊地區建立透過步行即可完成就業、就學、居住及消費等一日生活所需活動及以人為主的生活環境。

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科長陳柏君表示,為推動增額容積這項重要政策,捷運場站周邊計畫範圍內優先適用增額容積,申請達一定比例後始能申請容積移轉。市府亦考量刻正整合中之容積移轉開發案件權益,本次條文內容中特別設計半年緩衝期限,至明年(109年)3月1日前,已循容積移轉申請程序申請並確認基地移入量體(完成書面審查)之案件,得不受增額容積與容積移轉優先申請次序限制,提醒申請人應留意時程。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資料洽詢: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陳柏君科長 電話:02-29603456轉7058
新聞聯絡人:城鄉發展局陳文傑 電話:29603456分機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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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8/29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