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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700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9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更新處洽詢各機關有無需求,卻忽視 107 年 12 月 19 日曾有府函行文各機關,其中衛生局、教育局與體育局是公劃優先建議公益設施單位,應先詢問渠等機關,如無使用需求,才可由其他需求單位進駐。本人於上週主任秘書會報,已請更新處重新依照上述 107 年函文,針對當時提報優先需求者,再次行文調查,請需求局處首長予以確認並回復。至於市立大學應依市長裁示,在人力、校舍與宿舍等,需有完整規劃與長期計畫,方能評估其需求空間,本案請陳副秘書長擔任 PM。本案併入原列管案,盤點本府各機關空間規劃及整併方案,並思考納入 EOD 計畫之可行性,一起列管。
(二) 本人期待各位首長均能獨立作戰,自行解決權管業務問題,一 旦遇到政治壓力,本人會全力協助,但仍請逐步養成決策能力 ,以提升本府施政執行成效。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有關工作站整併績效,請更新處以任務內容及預算增減進行評估。
(二) 市長室列管、政策業務推動有急迫性、重要性之修法案件,應納入每週主管會報/局務會議業務報告,視修法進度需要,說明辦理情形、遭遇問題及解決方式。

貳、 第 699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局務會議局長對於上周重要會議裁示其後續辦理進度均追蹤提問 ,請各科室對於重要業務裁示務必追蹤辦理,並將最新辦理情形 、進度納入局務會議資料提報。
二、 駐點工作站每周提報局務會議進度請再更詳細敘明工作成果。
三、 請企劃科就目前擴大劃定案個案,於通案處理原則未定案前之處理作法或措施提報。
四、 有關企劃科指標案內控請與指標修法分開辦理並儘速簽報定案。
五、 北門案請回報駐地工作站說明會辦理情形。
六、 請企劃科儘速研析劃定策略性地區劃定基準。
七、 請企劃科就修法進度盤整並向處長報告。
八、 吳興街二期支付共同負擔案請秘書室本周(9 月 6 日)前簽出。
九、 請轉達同仁,提供各局處資料務必經長官核可或確認後方予以提供(科室間提報資料亦同)。
十、 請再檢視斯文里三期權變計畫與工程施作材料、工項差異及研析後續處理作業。
十一、 因應本處新聘人力作業,請就本處整體人力考量調配。
十二、 本處海砂屋迅行劃定案請簽敘獎。
十三、 請事業科於 1 個月內就協檢、幹事會審議、都更審議會 SOP 流程彙整提報。
十四、 請企劃科就東區門戶計畫本處施政角色、定位、績效成果及未來發展展望研析、彙整(包括 AR1、BR1、產專區工作站..等事 項)。
十五、 有關人民申請案 E 化作業請主秘督導以達市府作業要求。
十六、 針對逾期公文承辦人未追蹤陳核致逾期事宜,請主秘督導研商解決對策。
十七、 本處電子化核銷比率已提升請繼續維持。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0 時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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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9/05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