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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702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為提升本府行政效率,請研考會以首長共識營模式,於明年農 曆春節前舉辦,檢視各局處前一年度業務執行情形與當年度之 施政計畫,建立本府反省改革之新行政文化運動。
(二) 本府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關之法規及行政規則,以法務局網站公 告為準,惟如何維持顯為困難,但各項法令之權管局處都應有 PM 負責,每兩年檢視一次並適時修改,請法務局研議妥處。
(三) 有關 URS27W 基地專案報告案,是日會議文化局長未在場, 市長指示:請更新處詳列本市各處 URS 基地清單予文化局 ,提醒文化局妥研專案,並提報市長室會議。
(四) 重申各局處之局(處)務會議請每週召開,局處首長務必親自主 持,針對訴訟與仲裁等爭議案件逐一檢視追蹤,以落實「把所 有的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之施政理念,以提升施政效率 。
(五) 府會聯絡員均係局處首長親自挑選的優秀同仁,協助局處在第 一線第一時間化解爭端、解決議員的疑難雜症,首長應多重視 並充分授權,建請府會聯絡員應列席各局處的局(處)務會議, 每週就各該局處的府會狀況提出報告,除讓局處同仁了解外, 亦能以團隊方式同心協力做好府會工作,達到多贏局面。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本周停開)

貳、 第 701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請事業科研析更新案涉及設置圍牆規範之通案處理原則。
二、 請企劃科研析公劃更新地區劃定原則,俾利公、私有土地建議公劃 更新地區之說明。
三、 請企劃科研析涉及局辦理 TOD 計畫、工業區變更為產專區計畫,從 更新計畫及後續執行面角度提出相關建議。
四、 南港調車場後續作業請追蹤並妥予辦理。
五、 都市再生學苑案請洽臺北電臺討論政策行銷可行性。
六、 社造祭請再提處長會議討論。
七、 請經營科研析 Space Share 理念行銷並廣為推廣。
八、 請經營科研析 URS 後續作業。
九、 請事業科針對已報核海砂屋更新案追蹤管控。
十、 請企劃科針對基金超盈餘繳庫相關事宜報告局長。
十一、 議會期間原則請勿請假,並請各科室第一時間配合府會連絡 人提供相關資料。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0 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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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9/24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