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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711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本人鼓勵同仁出國參訪,除可學習他國經驗外,共同出訪 之跨局處同仁,亦可互相認識、增加人脈,有利日後市政 討論與交流,改善「分工不合作」之公務機關弊病。
(二) 市長室列管事項,倘各局處認為有重複列管,請提出併案 申請,可避免重複列管,以提升行政效率。
(三) 提醒首長在議會備詢時,務必謹慎,幕僚準備之答詢資料 也請再三確認。議員向來對所提質詢議題均準備充分,有 備而來,如首長在台上答復出現錯誤或與事實不符,所衍 生之後果,輕者受責難,重者可能造成預算被暫擱或刪減 。明日大會總預算可能付委,亦請各位首長在委員會審查 備詢時特別留意。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請再加強宣導公文線上陳核,並提升同仁操作熟稔度,附 件名稱勿以代號數字標註。
(二) 請承辦科注意,提供各級長官出席會議資料之正確性,避 免會議中錯誤發言。
(三) 公辦都更案件係本府重要政策,請於審議前務必掌握議 題,充分瞭解個案資訊。
(四) 請持續辦理舊案清案工作。

貳、 第 710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工務委員會預算審查刪減預算及補充資料事宜,請儘速處理,請 總工程司統整督導。二、 涉及公辦都更案件送審議會審議,請業務科做好橫向聯繫並預為 準備回應。
三、 涉及局業務科規劃委辦案建議採公辦都更方式辦理案件,請預為 就財務、推動方式、可行性研析並提供意見。
四、 請事業科就人民申請案 168專案及審議會會議紀錄指定權管股長 專案追蹤管理。
五、 請工程科備妥擬移局工程科辦理案件說帖。
六、 請秘書室檢討查明公文發文無發送原因並提出解決對策,請主秘 督導。
七、 政風室提出利益迴避法請依規定辦理。
八、 秘書室研考宣導公文作業規定及回應研考會、局缺失改進事項請 依規定並妥予處理。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1 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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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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