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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第三屆中國(深圳)城市更新論壇

「兩岸三地,共謀城市更新新規則」為主題

由中國南方都市報主辦之「2014第三屆中國(深圳)城市更新論壇」於2014年12月30日在深圳木棉花酒店舉行,本基金會丁致成執行長受邀於論壇中以「臺灣2014年城市更新新情況介紹」為題發表演說。

論壇上半場為主題演講,由廣州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藝術設計系教授馮原主持,除丁執行長外,同時邀請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城市更新辦公室計畫組組長肖純先生演說「深圳城市更新的現狀與發展趨勢」、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系教授葉毅明先生演說「香港城市更新制度設計以及現狀推進介紹」,及卓越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耿延良演說「深圳城市更新路在何方?」。論壇下半場為座談會,由馮原教授主持,座談專家學者包括卓越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耿延良先生(深圳市龍崗區城市更新開發企業協會會長)、萬科集團首席律師顏雪明先生(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京市眾天(深圳)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梁赤先生(資深房地產律師)、瑞安集團中國新天地產品發展部總經理鄧俊文先生等人參與討論。
最後,就深圳之都市更新發展歸結以下幾個方向,即制度公開透明、強制拆遷必要性、多數決合理性,都需透過綜合性考量後予以立法,以使各方利益都能得到比較合宜的安排,同時亦需提高都市更新的法律位階,讓都市更新操作更具法令的保障,主辦單位期望透過此次論壇,能為深圳的都市更新發展探討出更合適的規範。

深圳:都市更新速度放緩,由過去量的追求轉為質的提昇
肖純組長於演說中提及2014年深圳的都市更新已明顯改變整個都市的面貌,成為都市建設的主力,經歷10年的努力都市更新應進入穩定化的階段,不再是都市發展的特例,因此公部門應位居輔導角色,以引導方式協助地主與開發商促成都市重建,立法方式將著重整合政府其他部門,使法令更易於執行,未來的都市更新將朝「長遠、綜合、包容、舒適」方向邁進。

臺灣:都市更新多數決制度獲肯定
丁執行長於演說中提及2014年是臺灣都市更新混沌未明的一年,一方面建商主導的更新案進展緩慢,公部門僅核定公告28個計畫,較2013年的52個大幅減少,但另一方面又提出更新單元大於500平方公尺即可辦理更新的簡易都更和老屋改建的折衷方案。而都市更新條例在立法院亦正進行大幅度修改,且委員們對條文有極大歧見,所以整體都市更新市場瀰漫著不安定的氛圍;當然,仍有值得一提的成果是公辦都更,除雙北市各市長候選人都提出公辦都更的未來施政方向外,經過九年的努力,已有多個公辦案件招商成功,部分案件規模甚至達3公頃以上,此為2014年臺灣都市更新較有成果的地方。

香港:重建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復修+保育+活化
葉毅明教授於主題演講中提及香港都市更新制度包括:市場主導、政府主導及公私合營三種方法,一開始政策上以重建為主,但因資金(賠償)及時間(利益平衡)上的考量,保育與活化已成為另一種可能,且已有500幢建物受惠,數百幢也正在申請中,以這樣的想法出發,目前香港的都市更新應更強調以人為本,更為重視人民共識的形成。

政府高度重視+明確司法基礎=平衡個人與集體利益衝突
耿延良副總裁於主題演講中提及過去深圳都市更新成功的關鍵在於政府的高度重視,因此後續仍需依靠政府加速完善法令,依個案特性制定差異化的政策、賠償標準及財稅等獎勵政策,同時監督產業生態,訂定產業自律公約,以維持產業秩序,使業界各公司能良性互動發展,方為深圳都市更新可長遠發展的作為。

政府運用公開機制與司法後盾解決拆遷難的問題
今年論壇主題為「拆遷難,怎麼破?」,此議題與去年主題類似,顯然拆不動的狀況仍然存在。對於拆遷議題,經過討論可歸納以下摘要:
(1)被拆方、拆方與政府利益的平衡:土地增加的利益除開發商外,亦應歸於政府。
(2)合理、公開、透明的機制:專家建議應有公開的補償標準,並且應導入科學的估價技術,使各方的條件能有一個討論的基礎。
(3)政府應積極介入:除訂定行政規則外,應該提高立法的層級,使公權力得以運用,一方面保障私人利益,一方面也可取取得公共利益。
(4)配合透明公開機制與公權力介入的作為,最終應朝司法途徑解決拆遷問題。


丁致成執行長受邀出席2014第三屆中國(深圳)城市更新論壇進行專題演講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65期)

  • 發布日期
    2015/03/15
  • 發表人
    業務研展部主任規劃師
    周俊宏
  •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