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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都更估價機制,縣府研議公告「澎湖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專業估價者建議名單」

108年1月30日內政部業已公布施行《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條文,本次修法重點在「增強都更信任」、「簡明都更程序」、「連結都市計畫」,其中委任專業估價者方面,過去由實施者選任3家估價者,容易造成民眾對估價結果不信任。為促進本縣都市更新事業順利推動,確保更新會及實施者權利,縣府依《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條文第50條第4項規定,新增專業估價者選任制度,估價者選任制度改由實施者與土地所有權人共同指定,無法共同指定時,由實施者指定1家,其餘2家由實施者自各級主管機關建議名單中,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之。
 
目前縣府已完成徵詢台北市、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及全國聯合會,並參考其他縣市徵詢,研議公告「澎湖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專業估價者建議名單」,提供無法共同指定專業估價者的都更案件,可自本府建議名單內,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專業估價者。其中,針對估價者執業倫理及執行經驗等設定資格條件,以開業滿3年,且執行3件以上已報核權利變換估價案件,或1件以上已核定發布實施之權利變換估價案件及未曾受執業相關法令規定懲戒處分為門檻,提供優良、具實務經驗的估價者供民眾選任。
 
聯絡人:陳建榮
聯絡電話:9274400#502
電子信箱:fa25421@mail.penghu.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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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0/03/10
  • 發表人
    澎湖縣政府建設處
  • 關鍵字 權利變換 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