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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728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陳處長信良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修正「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決議:
(一)本案通過 。
(二)「政治即是做人民滿意的事」,本府施政在解決人民的需求,各局處應秉持專業,依法行政。請都發局定期與相關公會座談,妥處各項建言及回饋意見。
(二) 關於提倡保持社交距離(Social Distance),由於餐廳座位空間密集,恐成防疫破口,應有相關防疫配套措施。幸好國人習慣良好,大多數有配戴口罩,係疫情期間因應得當之重要關鍵。
(三) 另請各局處宣導同仁進出市政大樓請配戴口罩,無配戴口罩者,須採實名制登記,不宜以此事涉及個資進行陳情,疫情期間請共體時艱,配合防疫措施。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有關南港產專區案後續執行細節,請都市規劃科依技術會報結論加速辦理並排定局長室會議報告;另請邀集更新處及都更中心共同討論後續產專區整體推動事宜。
(二) 請都更中心注意各都更專案工作站績效,並由更新處督導,每半年排定市長室會議報告,每月於局務會議報告。
(三) 因應新冠病毒疫情,訂於 4/10 辦理現有辦公場所分區辦公之演練,請各科室處主管轉知同仁配合辦理,相關細節作業將由秘書室於 4/8 前通知;另異地辦公地點請秘書室 納入興隆 D2 區及願景工作室,並於可控管出勤狀況前提下,研議其他地點如社宅工地工務所、都更中心駐點工作 站等。
(四) 有關連假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請大家配合事項如 後,請各科室處主管加強宣導所屬同仁周知。(1)連假期間出遊風景遊樂區等人多場所,應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 (2)保持室內 1.5 公尺、室外 1 公尺以上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3)任何明確規定的防疫作為事項,公務同仁都務必遵守,違反者將受罰並究責。

貳、 第 727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專案工作站績效評估案請提下次處務會議報告。
二、 企劃科辦理之更新計畫請儘速規劃辦理時程並進行法定程序作業。
三、 AR1 案建議朝先發文原則同意台電公司公開評選實施者,惟須待變更事業計畫範圍核定後始得依第 12 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
四、 延平北路案涉都市計畫變更陳情案件請轉都委會處理,全案請再就相關細節面報處長。
五、 斯三後續作業(包括變更建照、事業計畫變更),請安排向處長報告。
六、 每週三處務會議後請各業務科備妥相關案件與處長討論。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下午 4 時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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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0/04/14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