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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 都市更新案第4次公告招商


【新北市訊】為促進市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並透過都市更新達到提升都市機能、改善環境品質及引導地區再發展等目標,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規定,以本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為更新單元,透過公開評選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本案前經辦理3次公告招商,惟皆因無人投標流標,經檢討招商文件後,全案訂於109年6月15日辦理第4次公告招商。

本次招商文件主要修正本案申請人資格,以提高廠商參與之可能性,相關內容請參閱招商文件。

有關本案申請人資格、評選項目及評選基準同步公布於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有意願參與投標之投資人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109年9月14日下午5時)前至財政局秘書室繳費領取招商文件,並請投資人特別注意本案申請保證金應於提送申請文件前至財政局繳交。另提送申請文件方式,僅限於截止收件日前由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如對本案招商文件有相關疑義,請於109年6月2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

 相關附件:
1090615第4次公告招商公告.pdf  
申請人資格10906.pdf  
評選項目及基準一覽表.pdf  

資料詳洽:財產開發科 代理科長 魏依樺 電話:(02)29603456轉8335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主任 高雅倩 電話:(02)29603456分機8211
撰 稿 人:財產開發科 廖郁筑 電話:(02)29603456轉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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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0/06/15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