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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736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9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0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陳處長信良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本府要塑造認真工作、正直誠信的企業文化,徹底改掉推諉卸責、虛偽造假的文化。
(二) 推動 e 化係要解決問題,而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對於推動公文減章及電子發票,於執行上如有困難,可隨時提出,不容許有推諉、造假之情事。
(三) 各局處受理人民申請案件,包含配合中央之紓困補助方案, 應提供民眾明確、完整的資訊及可行方式,以加速審核作業 ,降低不合格比例。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採購案件如多次招、流標,依市長裁示應先提報局務會議討論解決方案,倘仍無法決標應向市長報告。
(二) 市長於市政會議指示不應以逐字稿作為會議紀錄一節,倘部分委員會有需要以逐字稿紀錄發言情事,請以附錄方式留存。
(三) 依市政會議紀錄,薦 8 以上職缺超過 3 個月未遴補須至市長室報告,請各科室主管遇人員更迭時,及早規劃接續人力,並由人事室配合協助。

貳、 第 735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後續相關會議紀錄請依市長於市政會議指示不應以逐字稿作為會議紀錄,倘部分委員會有需要以逐字稿紀錄發言情事,請以附錄方式留存。
二、 政大三角地公辦都更案請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周邊地區都更後續作業方向。
三、 延北案施工相關會議請企劃科、事業科派員與會。
四、 信義市場案請排處長會勘,後續倘涉鄰地意願比不足 90%無法啟動公辦都更事宜,再循程序向局長、副市長報告。
五、 Y24 案請務必每兩周召開工作會議討論後續辦理方向。
六、 瑞安街警察宿舍案如有需要,可安排法宣團隊協助說明說明。
七、 大同、中正萬華、士林再生案請管控每半年回報副市長辦理進度 。
八、 涉及更新審議核定案異議核覆案件,請追蹤並掌控時程。
九、 新隆國宅案件請研議後續協助推動更新作業。
十、 斯文里一二三期請於市長晨報前重新盤整辦理期程。
十一、 請同仁配合市府節能減紙作業積極執行。
十二、 涉及陳情人大聲喧嘩咆哮事情,請研析門禁管理事宜。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0 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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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0/06/16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