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737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9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陳處長信良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重大工程之效益評估,應著重於檢視當初所提出之可行性評估 及 KPI,於完工 10 年後是否相符?若有明顯落差,應檢討其決策過程及原 KPI 如何修訂較為合理可行。如社子大橋、和平籃球館、臺北網球中心、興隆公共住宅等公共工程,應重新檢討其可行性評估、決策及核定過程。
(二) 國家重大建設並非個案均有替選方案,請研考會再研究採最合宜之效益評估統計技術,可借鏡日本公共建設計畫評估制度,尤其是事後評估作法,避免有重大工程淪為蚊子館情事。
(三) 本府約有 190 個委員會,目前僅有 4 個委員會會議採網路直播方式,至於其他委員會是否也能做到「公開透明」,請研考會研議。
(四) 面對疫情解封,本府公有市場難以保持社交距離,仍鼓勵民眾戴口罩;另市有場館部分,均應具備實施實名制之能力,目前可備而不用;酒店、舞廳之實名制,先觀察 1 週,再視疫情決定是否放寬。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有關 6/17 市長晨會提報中山段公辦都更案後續執行方向,請加強補充理由向市長說明。

貳、 第 737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有關審議會錄音、錄影規定請配合研考會後續政策規定辦理。
二、 中山段案公辦都更簡報請補充原作為辦公室的政策指示說明及後續替代方案內容,彙整納入向局長報告。
三、 延北施工案請再檢視是否有維安情形並事前因應。
四、 Y24 案請邀市場處討論後續規劃方案。
五、 南機場案涉都市計畫變更等事宜請簽召開局技術會報。
六、 審議會紀錄請加強管控務必依 SOP 規定於會後 10 天內發文。
七、 斯文里三期及華榮案請加強督導及注意工程品質,避免產生大龍市場案相關問題。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0 時 20 分

點此下載處務會議紀錄

  • 發布日期
    2020/06/23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關鍵字 公辦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