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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預告訂定「嘉義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舊有合法房屋申請重建認定標準」草案全文


嘉義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更字第1092610293號
附件: 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 預告訂定「嘉義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舊有合法房屋申請重建認定標準」草案全文。

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嘉義市政府。
二、「嘉義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舊有合法房屋申請重建認定標準」草案全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urban.chiayi.gov.tw)。
三、如對本草案有陳述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新聞報紙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將建議意見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逕送本府承辦單位: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二)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三)傳真號碼:05-2294841

市長 黃敏惠

相關檔案
草案全文 pdf 
總說明 pdf 
逐條說明 pdf 
公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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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0/09/16
  • 發表人
    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 關鍵字 危老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