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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755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9 年 11 月 0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陳處長信良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本府各項施政倘局處發現有問題,並涉跨局處業務須協處,請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解決案。
(二) 針對議員質詢議題,各局處認為可行者請儘速辦理,積極回應認真問政議員,增進良善府會關係,形成正向循環。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本府預定 110/2/6 辦理首長研習營,請局總工室彙整各處、科近期(2 年內)政策目標工作事項及未來長期工作事項。
(二) 市政總質詢在即,請本局各科處加油,並請就相關案件辦理情形彙整,以利及時對外說明回復;另統計資料,請敍明時間點 或分類,避免因資料內容或來源不同,產生資訊的落差與誤解 。
(三) 目前簽辦中五處都更計畫,尚涉及本局二科及三科等業務,請更新處儘速召開會議討論後再簽辦。
(四) 有關本局臨時人員加班,請依法令規定辦理,並請各主管於分派業務出勤前,再提醒同仁應於時限內下班,不得逾限加班。
(五) 主秘會報宣導:簡報製作請依宣導範例辦理(請注意字體大小 48、40、32、26 及級距)。

貳、 第 754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一、 110 年度首長研習營局總工室彙整各科處近期(2年內)政策目標工作事項及未來長期工作事項案,請企劃科擔任窗口。
二、 請企劃科針對都更合法建物認定事項先洽建管處討論,必要時簽局召開技術會報。
三、 請事業科同仁針對提會審議案件,務必預先檢視案件是否逐一回應幹事會所提相關意見再予提會。
四、 針對提列總表最新修訂情形請安排面報方副局長。
五、 請安排本年度預算執行率未達 80%案件提報彭副市長。
六、 請工程科將每月都市更新案稽考資料送總工備查。
七、 秘書室宣導:公文判發後請於 1 日內發文,議員協調會回文副本請無須副知本府秘書處及研考會。
八、 會計室報告:各科室請款案請儘速提出辦理。

伍、 散會:上午 10 時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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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0/11/10
  • 發表人
  • 關鍵字 都市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