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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再生專責機構專家學者座談會


本基金會受營建署委託研析都市再生專責機構之設置

近來政府積極推動大面積公有土地、國營事業土地、港口、車站等周邊地區都市更新,由於都更整合、協調前置作業相當冗長,現有資源難以加速更新個案之推動。因此,內政部營建署研議成立都市再生專責機構協助政府推動都更之可行性,在去(2015)年委託本基金會辦理「設置都市再生專責機構及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成果紀錄」委託專業服務案。

為進一步廣納各方專業意見,形成未來專責機構立法推動之共識,本案依約辦理4場座談會,8月29日、30日於公務人力中心舉辦前兩場「推動國內成立都市再生專責機構專家學者座談會」,邀請政府相關單位針對中央成立國內都市再生專責機構的計畫進行座談討論,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特別撥冗蒞臨指導。

第一場首先由本基金會錢奕綱主任針對成立國家都市再生專責機構必要性、角色、業務、組織架構進行引言說明,再由何芳子顧問分享日本UR都市再生機構經驗,接著由花敬群政務次長與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高鎮遠主任秘書、臺灣鐵路管理局朱來順主任秘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開發組吳珍妮組長、本基金會丁致成執行長進行綜合座談。

綜觀不同的組織形式,行政法人模式綜合了公法人的穩定性、公益性與私法人的專業性及策略性等優勢,在擁有充分自主性的行政法人也要受政府的監督,也增加了未來對此專責機構在權責與透明度上的要求。經過多次研討,行政法人模式似較符合都市再生專責機構的需求。因此,為更了解「行政法人」都市再生專責機構的課題,第二場座談會特別邀集行政法人領域專家參與座談。

朱宗慶打擊樂團隊創辦人兼總監朱宗慶教授特別與大家分享「行政法人制度探索之路」,暢談國家兩廳院組織改造過程中所面臨的箇中甘苦,並從執行經驗提出未來行政法人設置、都市再生專責機構成立建議與提醒。續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新雛處長、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楊蕙菁主任秘書、 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李維森主任秘書、台灣法學基金會謝哲勝董事長等進行綜合座談。

都市更新涉及整體都市發展與廣大公共利益,業務執行上需要專業的人力、具彈性的財務及企業化的經營,才能有效率地完成繁雜的更新整合規劃工作。因此,成立都市再生專責機構,支援公辦更新招商及協助民間特殊個案,達到都市再生的目標,成為都市更新政策中重要的一環。2015年核定之「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04-107年)」已明確將「籌組都市更新開發專責機構」納為執行策略。10月份將會再舉辦2場都市再生專責機構專家學者座談會,歡迎對於專責機構有興趣的業界朋友踴躍報名參加,希望透過討論,凝聚共識,作為未來立法設立時的參考。相關座談會資訊詳見本基金會網站。
 
花敬群政務次長蒞臨致詞                                    朱宗慶教授分享『行政法人制度探索之路」

第一場綜合座談

 第二場綜合座談

(本為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71期)

  • 發布日期
    2016/09/15
  • 發表人
    策略規劃部主任
    錢奕綱
  • 關鍵字 專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