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砂屋重建與都市更新
海砂屋是除了震災受損(921、331、0206地震)建物外,最迫切重建的對象,近年亦經常登上媒體版面。海砂屋遍布全台,隨時間推移,隱憂將加速浮現,民眾危機感與重建共識不足,政府介入亦趨迫切。2019年底新北市政府積極協助淡水海砂屋-東來大廈以不到1年時間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臺北市政府透過劃定更新地區協助海砂屋重建、2020年3月完成全台最大海砂屋聚集地-延壽國宅I區拆除協調。本文以此議題進一步報導。
海砂屋有待普查
海砂屋是「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的俗稱,因為海砂中有氯離子,會加速腐蝕鋼筋,造成混凝土中性化,強度降低,甚至剝落,損害房屋的結構體,嚴重威脅海砂屋住戶的居住安全,全台究竟有多少海砂屋?

海砂中有氯離子,會加速腐蝕鋼筋,造成混凝土塊剝落
一份監察院2018年12月糾正內政部資料中,附表「各直轄市、縣(市)現有供公眾使用及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公告列管之海砂屋棟(戶)數」彙整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有250棟(臺北市172棟、新北市78棟)、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有268棟(臺北市51棟、新北市196棟、臺南市21棟),營建署附註說明僅臺北市、新北市有海砂屋棟(戶)數相關統計資料,其他縣市顯未就此部分統計列管。從臺北市建築工程管理處網站公告之「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列管清冊」,更新至2020年12月25日,臺北市列管公告海砂屋有224棟,其中約87%是須拆除重建的(須拆除重建194棟、加勁補強30棟)。
表1 各直轄市、縣(市)現有供公眾使用及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公告列管之海砂屋棟(戶)數量統計表
縣市別 |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 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 ||||
棟 | 戶 | 執照數 | 棟 | 戶 | 執照數 | |
臺北市(註1) | 172 | 2,621 | 43 | 51 | 419 | 16 |
新北市(註2) | 78 | 2,380 | 31 | 196 | 1,953 | 58 |
臺南市 | - | - | - | 21 | 239 | - |
連江縣 | 無列管案件 | - | - | - | - | - |
合計 | 250 | 5,001 | 74 | 268 | 2,611 | 79 |
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註3)、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金門縣等均無統計資料。 註1:臺北市另填具空白棟數1,執照數1。 註2:新北市表示,棟數及戶數數量為使用執照登載數量,部分執照未登載棟數及戶數。 註3:苗栗縣表示,71~91年間有諸多執照資料尚未建置至系統。 |
資料來源:營建署,2018年12月監察院資料
在民國70年代,經濟起飛、公共工程建設興盛,由於河砂不足,海砂摻入,導致混凝土氯離子含量超過標準值,形成有結構安全疑慮的海砂屋。隨著時間推移,建築物出現壁癌、天花板掉落、鋼筋裸露等新聞時有所聞,「潛在的」海砂屋會陸續出現。而且,海砂屋的鑑定需所有權人自行委託鑑定機構鑑定確認,上述政府統計數字恐怕只是冰山一角,實際海砂屋數量更多,有待普查,正視此問題。
海砂屋重建相關制度逐漸增加
為了解決海砂屋問題,有些縣市已訂有專法據以執行。臺北市於1997年8月訂定發布「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2009年10月提升法令位階為自治條例,並訂頒若干子法。新北市則於2011年6月訂定「新北市政府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及鑑定實施要點」,規範辦理高氯離子建築物實施鑑定、認定標準、容積獎勵、補助與審查事宜。另外,2018年3月新北市另訂定「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海砂屋報經核准建議應拆除或修復、補強之建築物,依建築法規定申請拆除新建或依更新條例申請整建、維護者,得適用該自治條例。因此,針對海砂屋之鑑定機制,確認後之處置、經費補助、鼓勵重建配套容積獎勵規定等,其實均有法可依循。
原來海砂屋的處置多依建管法系處理,但其重建也可循都市更新方式處理。可以以建築物有重大災害之虞,依更新條例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在程序面、同意比率等皆有特別規定。臺北市自2019年起,便主動迅行劃定更新地區,2020年9月依「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清冊」針對「須拆除重建」且尚未進行重建或更新之海砂屋,新增9處迅行劃定更新地區、變更4處更新地區。
此外,又因「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重建條例)」訂頒,有關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等也融入危險建物相關規範。即若海砂屋符合危老重建條例第3條第一項第一款「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或第二款「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就可適用危老法規,重建途徑就更廣了!
透過都市更新解決海砂屋社區整合困境
海砂屋的重建方式非常多元,可循建築法直接興建、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重建。但是,為什麼還是有海砂屋社區講重建,仍多年無法進行,甚至不願鑑定確認為海砂屋呢?
癥結就在於社區整合,由於海砂屋多為集合住宅,產權較為複雜,100%整合有其難度,如何重建?循都市更新方式是解決同意比率問題最好工具。
依本基金會統計,截至2020年12月,全國都更進行的海砂屋重建,事業計畫核定者已有48案(臺北市33案、新北市11案、桃園市2案、澎湖縣2案),其中11案已完工取得使用執照、17案興建中。已核定的48案中,採權利變換者有39案、部分權變部分協議合建者有4案,另4案為協議合建方式、1案為自地自建(華榮市場公辦案),近9成海砂屋都更案採權變機制處理。
表2 海砂屋都更完工案彙整表
分類 | 縣市 | 更新前案名 | 更新後案名 | 實施方式 | 面積(㎡) |
已完工 (共11案) |
臺北市 | 南港區修德國宅 | 納美 | 權利變換 | 7,426.00 |
內湖區聯邦合家歡吉祥區 | 吉祥居 | 權利變換 | 2,737.00 | ||
內湖區聯邦合家歡如意區 | 如意琚 | 權利變換 | 758.00 | ||
松山區松園大廈 | 正隆ONE+ | 協議合建 | 1,134.00 | ||
松山區延壽國宅M區 | 中工常翠 | 權利變換 | 922.00 | ||
松山區延壽國宅O區 | 民生日月 | 權利變換 | 402.00 | ||
士林區天母鳳凰華廈 | 聯上天母 | 合建+權變 | 1,693.00 | ||
士林區蘭雅段三小段205地號等2筆土地都更案 | 隨河 | 權利變換 | 597.00 | ||
士林區蘭雅段一小段633地號等4筆土地都更案 | 宏普世貿 | 協議合建 | 1,490.42 | ||
新北市 | 新店區惠國段34地號等6筆土地都更案 | MY way | 權利變換 | 7,198.14 | |
三重區三民段168地號土地都更案 | 賓士名宮 | 權利變換 | 902.59 | ||
興建中 (共17案) |
臺北市 | 內湖區聯邦合家歡社區富貴區 | 權利變換 | 8,516.00 | |
內湖區碧湖段二小段475-6地號1筆土地都更案 | 權利變換 | 379.58 | |||
內湖區碧湖段一小段87-9地號等7筆土地都更案 | 權利變換 | 1,013.00 | |||
松山區延壽國宅K區 | 權利變換 | 2,871.00 | |||
松山區延壽國宅N區 | 合建+權變 | 1,375.00 | |||
松山區延壽國宅I區 | 權利變換 | 4,780.00 | |||
士林區三玉段三小段328地號1筆土地都更案 | 權利變換 | 911.00 | |||
士林區鑽石大樓 | 協議合建 | 1,292.19 | |||
士林區天母段三小段96地號等1筆土地都更案 | 權利變換 | 1,552.00 | |||
士林區華榮市場 | 自地自建 | 3,090.00 | |||
士林區天山段二小段121地號等5筆土地都更案 | 權利變換 | 1,323.04 | |||
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3地號等5筆土地都更案 | 協議合建 | 2,159.00 | |||
大安區臥龍街全家福社區 | 權利變換 | 2,156.00 | |||
中山區北安段三小段877地號等11筆土地都更案(大直翠景新村) | 權利變換 | 2,085.91 | |||
新北市 | 五股區成功段762、764地號土地都更案 | 權利變換 | 1,758.32 | ||
林口區佳林段856地號等3筆土地都更案 | 權利變換 | 1,680.01 | |||
蘆洲區民義段646地號等8筆土地都更案 | 權利變換 | 665.36 |
(本基金會整理)
海砂屋透過都市更新重建,除解決同意比率問題外,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也有減免優惠,加上目前政策上全力,行政審查上配合優先處理,縮短都更審議時程,建議海砂屋透過更新進行重建。


臺北延壽國宅海砂屋刻正進行更新(左);中工常翠(延壽國宅M區)於2015年完工(右)(廖美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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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區華榮市場為市府擔任實施者自地自建都更案(左)更新前(右)基地現況攝於2020年12月(廖美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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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區華榮市場為市府擔任實施者自地自建都更案(左)更新前(右)基地現況攝於2020年12月(廖美莉攝)
海砂屋自主更新資金籌措困境
另外,海砂屋重建上另可能遭遇到困難就是財務問題,雖然政府訂有補助規定,但均為事後申請補助的方式,重建資金籌措仍是重建一大課題。若是海砂屋位於具市場性的地區,有建商協助辦理,財務問題當可解決;但若是不具市場性或屬弱勢社區者,須以自主更新推動時,財務就是影響重建的關鍵,推動期間需要支付相關費用給專業廠商,包括前期(計畫擬訂及市府審議期)需要支付的建築師、都更顧問、不動產估價師、測量公司、地政士等委辦費用,以及後期(拆遷、工程、交屋)需要支付予拆除廠商、營造廠及相關稅費等,費用從哪來?
尤其是前期費用,往往尚未整合取得全部住戶同意,通常需要住戶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除非社區已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已累積一定管理費基金,或者各住戶間已取得高度改建共識,願意拿出改建費用,否則將不易籌措。後期部分,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並取得全部地主同意時,則可洽商銀行,以全額融資為目標,辦理後續費用融資貸款。
配套1 海砂屋拆除、補強可申請補助
由於海砂屋攸關建物結構安全,如何加速這些海砂屋處理,實在是刻不容緩。臺北市海砂屋若經鑑定屬於須拆除重建,依據海砂屋自治條例規定,應依「建築法」通知所有權人停止使用,並限期由所有權人拆除。逾期未停止使用者,得處5,000至60,000元罰鍰。若仍未停止使用者,得處以怠金及停止供水供電。逾期未拆除者,可以依建築法規定,得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所有權人負擔。
但為協助海砂屋住戶善後處裡,拆除重建者在拆除後,得向都發局申請補助費用,每戶20萬元;完成加勁補強或防蝕工程者可檢具支付費用、完工照片及複核簽證等可向主管機關核實申請補助,上限10萬元。新北市也有補助規定,拆除重建者每戶最高補助20萬元、補強防蝕者每戶最高補助10萬元。
也就是說,海砂屋基於結構安全,一旦判定「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主管機關就可依建築法第81條,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限期命所有人拆除;逾期未拆者,就可強制拆除之,但相對也提供補助,「棒子」與「胡蘿蔔」兼備,期待海砂屋改建能順利進行。
配套2 海砂屋拆除重建 容獎、放寬限制多管齊下
除了經費的補助外,對於拆掉了如何重建,機制上也研議各種工具,包括容積獎勵、建築限制放寬等。
臺北市海砂屋自治條例規定,須拆除建築物於一定期限內申請重建者,得享有30%容積獎勵,另也訂有放寬涉及建物高度檢討標準、停車空間及免除重建基地可不受畸零地限制等規定。新北市則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海砂屋也可享有30%容積獎勵,但受限於2015年7月1日之後容積獎勵上限規定,辦理更新地區獎勵上限為50%、一般地區獎勵上限為20%。即臺北市海砂屋辦理都市更新,除有海砂屋30%容積獎勵外,還可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而新北市海砂屋辦理都市更新,兩者相加上限不得超過50%。
雖然於2018年3月訂定「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其中第5條針對公布施行日起二年內完成拆除海砂屋,希望可以申請定額50%容積獎勵方式,循建築法申請重建。但此規定2019年2月18日行政院函告無效。
但政府除了給容積、給補助外,其實還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建議可列入公辦更新優先辦理對象,公開甄選實施者協助及早重建,如臺北市政府即自行擔任實施者,辦理華榮市場公辦都更案,是推動公辦都更政策的標竿計畫。
結語-專業協助海砂屋社區重建
社區重建可能還面臨如何啟動的困境,即使已有管理委員會,但海砂屋重建涉及法規廣泛,如何踏出第一步,是海砂屋重建的關鍵。目前本基金會已協助若干海砂屋重建,除了協助都市更新規劃作業(如臺南市安平二期國宅都更案、臺北市內湖明園大廈都更案)外,還有協助住戶更新整合(如臺北市士林區鑽石大樓都更案)等經驗,倘有海砂屋重建相關問題歡迎洽本基金會諮詢。
行政院會12月17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擬修正第57條新增第三項,權變範圍內應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經主管機關認定屬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得準用建築法第81條規定程序辦理,免踐行代為拆除或遷移前的協調程序,希望可以加速海砂屋都更的程序。
隨著海砂屋都更案完工案例增加,勢必可增加海砂屋住戶重建信心。因此,海砂屋重建首要凝聚住戶共識,以尋求最佳重建的方式,唯有自助始可人助。倘若擬以自主更新方式推動重建者,還要再注意財務課題,儘速達到改建共識,以利於申請銀行專案融資,讓海砂屋重建之路更為順暢。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8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