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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都更等多元方式興辦公營(社會)住宅-專訪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曾榮英處長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曾榮英處長自1998年服務於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至今已有18年公職生涯,縣市合併後於今(2016)年4月轉任,歷練豐富,熟稔環境規劃、都市發展及都市更新相關業務。本基金會於6月8日拜訪曾處長,就桃園市未來之都市更新與公營(社會)住宅政策之規劃進行訪談。內容摘要如下:

董:住宅發展處於去年(2015年)剛成立,請問您於今年接任處長後被賦予的目標任務或期許為何?

以都更等多元方式興辦, 4年2萬戶公營(社會)住宅
市長對於本處的業務執行期許很深,我們是希望以自建和獎勵民間興辦等多元方式,完成「4年2萬戶公營(社會)住宅」的政策目標。併行推動包租包管、租金補貼、都市更新取得、獎勵民間興辦、配合各項重大公共工程及捷運周邊區段徵收之配餘地釋出、及爭取中央國有土地無償撥用作為公營(社會)住宅用地等多元方式,取得公宅存量,希望以具體行動提供我們的市民適切又多元的居住協助政策。

董:有關您提及的2萬戶公營(社會)住宅的目標,請問目前的規劃與執行推動狀況如何?

公營(社會)住宅陸續完成10處規劃、招標,約3,300戶
我們未來將於桃園中路、八德、中壢與蘆竹等地區,規劃10處共計約3,300戶的自建公宅單元,預計在105年12月起可以陸續開工,並且在107年4月起陸續完工並辦理申請入住事宜。未來將採取「只租不售」模式,另外為了滿足不同的家戶人口需求,我們還提供單人套房、二房、三房等多元的房型,坪數(不含公設)依序約為10坪、20坪及26坪,希望可以使家庭或單身者皆能選擇適合的房型居住,而且提供一定比例的「通用設計」宅,為的就是讓身障者、老人及單親家庭等皆能適用。有關後續營運模式,我們仍在研擬當中,後續將依各公營(社會)住宅基地條件,委請專業者進行評估。

董:有關中央、地方對於公辦更新合作面向您的看法為何?有何需要改善的地方?

持續補助計畫、加速都更條例修法、建立中央層級之協商平台
回顧桃園推動相關更新規劃及公辦更新歷程,我們認為中央在政策上明確支持地方政府推動公辦更新,惟地方政府在專業人力、技術與資金方面實在力有未逮,無法充分配合中央政策落實更新政策,尤其在推動大型公辦更新或整合型都市再生計畫時更顯不足。

因此除冀望中央除持續給予相關計畫預算補助外,亦期待中央以都市再生角度,研擬上位指導計畫並整合相關資源,讓中央地方同步站在整體都市再生角度上推動更新政策,提升政策推動效率。另加速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修正期程,以及公辦更新事業機構(如:日本都市再生機構(UR)組織)的推動機制,亦為地方政府推動公辦更新之重要助力。

再則,我們認為另一急迫需改善者為中央單位與地方的共同規劃機制與溝通協商平台,以桃園市5處國防部推動之眷改土地都市更新計畫為例,市府於前期評估、規劃階段實缺乏參與機會,故建議正視地方發展特色及需求,調整此類土地辦理更新活化程序、機制,並建立中央層級之協商平台。
董:請問桃園市目前公辦更新的辦理情形為何?可否與我們分享桃園經驗?

公辦更新應以「積極協調、妥善安置」為原則辦理
近年推動之都市更新先期規劃計畫計有12案,包含桃園區2處、中壢區8處,楊梅區1處、龜山區1處,規劃面積合計約136公頃,其中由國防部委託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規劃之案件共計5件,目前辦理招商計畫為中興巷警察宿舍。

該基地範圍皆為市有、國有土地,辦理公辦更新確實存在現住或違建戶安置、公地管理協調等問題,且尚有數戶警眷合法配住其中,為能遷移安置住戶順利推動更新計畫,鄭市長明確指示應以「積極協調、妥善安置」為原則辦理,由府一層長官邀集相關市府局處共同研商處理方式,其中由土地管理機關警察局積極協調住戶遷移,並與住宅發展處共同規劃安置方式及地點,同時由財務局積極研擬桃園市市有眷舍處理辦法及補助方式,即由各局處單位協力,齊心研擬遷移及其配套方式,並作為後續辦理之參考模式及處理機制。

董:請您對未來桃園市都市更新推動提出一些期許與勉勵。

由民眾需求思考更新法令修改方向
目前都市更新條例仍於修法程序中;政府致力推動都市更新,民眾也想參與都市更新,但為何成效不彰?是否是法令制定層面之問題?都更條例清楚的規範了相關規定,但仍有許多無法執行的困境,若能調轉順序,先檢視、了解民眾的需求,由下而上規劃都市更新計畫,適度修改法令,或許都市更新較可以順利的推動。

都市再生活化角度帶動桃園都更發展
有鑑於過往雙北推動更新之經驗,桃園未來在都市更新政策上,將更重視上下位計畫的連結,以及各部門資源的整合,並順應國際規劃潮流與中央政策指導,以「都市再生」觀點進行整體規劃及方案研擬,期待能結合產業、交通、文化、觀光、景觀等各面向,使舊市區及重要都市活動節點周邊全面性的活絡復甦。

加速推動公辦都更及整建維護
桃園都市發展型態、條件與北部區域之台北市、新北市有明顯之差異,且就不動產市場行情而言,桃園市在民間自行申請更新案亦尚未能如台北市、新北市活絡,因此未來由市府主導的公辦更新及整建維護仍將會是桃園都更的重要推動策略。

都更總顧問及自主更新、整建維護輔導團合力協助
此外,我們成立自主更新、整建維護輔導團隊,主動積極協助民眾參與,期望透過協助申請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活化老舊街區。

目前我們也委託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擔任桃園市都市更新總顧問,積極研究並建構桃園市都市更新推動法令,包含相關審議標準、規劃原則、民眾參與、爭議協商等規範,並加速研究簡易更新、防災更新、第三方推動組織等相關機制。期望在健全法令及政府主動積極帶動下,都市再生活化,環境能夠更美好,生活能夠更安全。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70期)

  • 發布日期
    2016/06/15
  • 發表人
    訪問
    事業部主任 董政彰
    訪談整理
    規劃師 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