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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民安段1066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 都市更新案公告招商


【新北市訊】為促進市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並透過都市更新達到提升都市機能、改善環境品質及引導地區再發展等目標,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規定推動公辦都更案,以本市新店區民安段1066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為更新單元,透過公開評選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訂於110年4月1日至110年7月1日公告招商。

本案基地坐落於新店區安忠路以西,安康路二段85巷以東,安康路二段69巷以西所圍範圍,以公崙市民活動中心與周邊相鄰土地為範圍,地區大眾運輸交通以公車為主,更新範圍鄰近興建中之安坑輕軌線,未來地區發展潛力可期。市有建物現供公崙市民活動中心使用,期能透過整合公地周邊之私有地,改善地區老舊窳陋環境,並重塑建物應有機能,達到公私合作共創都市發展新契機。

本案前於109年12月31日至110年1月12日辦理公開評選文件公開閱覽,經綜整各方意見調整相關內容,公開評選文件與公開閱覽內容之重點差異有下列幾項:一、申請人財務能力資格:單一公司申請人最近3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二、申請人開發能力資格:實際工程委任或承攬契約單次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億元整。三、將鄰地整合範圍之規劃與策略納入評選項目。

有關本案申請人資格、評選項目及評選基準同步公布於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有意願參與投標之投資人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110年7月1日下午5時)前至財政局秘書室繳費領取公開評選文件,並請投資人特別注意本案申請保證金應於提送申請文件前或同時至財政局繳交。另提送申請文件方式,僅限於截止收件日前由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如對本案公開評選文件有相關疑義,請於110年4月1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
 
  相關附件:
     公告  
     申請人資格(申請須知第5點)  
     評選項目及評選基準(申請須知附件20)  

資料詳洽:財產開發科 魏科長依樺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33
撰 稿 人:財產開發科 簡婉琳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40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高主任雅倩 電話:(02)29603456分機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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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1/04/01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關鍵字 公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