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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老宅更新整建維護動起來

桃園市政府為改善桃園市居住環境品質,美化都市景觀,近年來積極推動社區自主辦理整建維護都市更新。

老屋健檢至老屋整建維護的完善流程
自2012年7月4日市府公告「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辦法」起,已連續五年編列經費輔導並鼓勵民眾進行建物整建維護,今(2016)年市府也編列新臺幣1,000萬元補助款補助民眾進行整建維護作業,在今年4月1日至10月31日間受理申請,每案申請補助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經費補助項目,包含規劃設計及實施工程經費,補助額度以整建維護總經費之45%為限,但申請基地位於桃園市政府公告之整建或維護策略地區者,得提高補助至75%。

為了讓桃園市民住的安心,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也配合老屋健檢的結果同步啟動,建構老屋健檢至老屋整建維護地的完善流程。除了去年已公告的桃園火車站周邊、中壢火車站周邊、內壢火車站周邊、中壢老街溪兩側、大溪老街周邊等5處整建或維護策略地區外,今年首度將「位於都市計畫區且屋齡15年以上之本市國宅」及「本府建築管理處老屋健檢(建築物耐震能力初評)評估結果為『建築物耐震能力確有疑慮』之建築物」,納入整建維護補助計畫補助,提高桃園老屋修繕的補助額度,可不受限過去公告的整維策略地區,有需求的市民也能夠獲得補助,更能彈性發揮整建維護效益及改善市容的美意,讓市民住的更安心、更安全。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範圍以屋齡達15年以上的合法建築,且符合「獨棟或連棟式建築物連續三棟以上」、「三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與緊鄰建築物各一棟以上」或「六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其中之一條件者(圖一~四),都可向市府申請經費補助。若合法建築物係屬「位於本府公告之整建維護策略地區」、「因風災、火災、地震及爆炸,致受損害」或「四層樓以上集合住宅增設昇降設備」之情形,則不受上述屋齡之限制,並得以一棟為申請單位(圖五)。

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 提供專業諮詢
2015年桃園市成功補助案件共有2案,皆位於整建維護策略地區之大溪老街,也成功獲得市府給予75%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共142.5萬元之整建維護補助款。未來除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外,市府也將搭配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期以多元化方式促使老街溪兩側建築物立面翻轉,帶來嶄新面貌。

考量民眾對申請都市更新補助之程序和法令尚不熟悉,今年市府也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積極輔導整建維護策略地區,其中老街溪兩側地區為首要輔導地區,目前已辦理訪談、調查居民辦理都市更新意願及舉辦多場說明會,至今已成功輔導至少5案,並陸續提送市府申請補助。

針對補助辦法內有整建維護需求的民眾與管委會,可洽自主更新輔導團(聯絡電話03-336-3898),提供專業諮詢和協助,或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http://www.tycg.gov.tw/housing/index.jsp)查閱。
 
                                                                             以多元方式翻轉老街溪兩側建築立面,帶來新面貌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70期)
 

  • 發布日期
    2016/06/15
  • 發表人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都市更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