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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正光路公辦都更案事業權變計畫送件


本基金會協助辦理桃園市首件市府編列預算自行實施公辦案
更新地區鄰近桃園地方法院,為桃園區早期發展之舊城區,正光路與正光路71巷交叉口地區是1960年代興建的警察宿舍,提供退休員警及其眷屬居住使用,屋齡已超過50年,建築物老舊破損、巷弄狹小、環境窳陋,居住品質不佳,動線規劃上缺乏完善步行空間。桃園市政府於2015年9月18日公告「擬定桃園市桃園地方法院及正光路警察宿舍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2021年1月11日公告「變更桃園市桃園地方法院及正光路警察宿舍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以編列預算自行實施方式推動公辦都更,期能藉此提升整體地區環境品質,帶動鄰近地區活絡發展,成為桃園市都市更新的示範地區。
 
基地位置圖/更新範圍內建築為屋齡逾50年之警察宿舍
 

公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權利協調處理
正光路公辦案面積廣達約9,155㎡,大部分土地屬於第二種住宅區(8,490.40㎡),少部分道路用地(664.20㎡);範圍內公有土地超過九成,3位公有土地所有權人,其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持有土地佔約84%,但範圍內仍有約120位的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其土地持分細小。本更新單元內共有66戶未辦保存登記之警察宿舍,建築物則因已超過50年,使用損耗、意外毀損、延遲修繕,建物已呈現老化損壞情形,居住品質不佳。

本基金會從2020年9月起,協助桃園市政府與公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協調,經過多次會議討論,提供權利變換分配價值試算,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研議規劃方案,拜訪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從去(2020)年11月、12月到今(2021)年3月,召開3次說明會,與可參與分配之所有權人達成共識,於2021年4月底,順利完成公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權利協調處理。

本案採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併送方式,於去(2020)年11月舉辦專業估價者選任作業,今(2021)年3月辦理自辦公聽會,3月27日辦理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分配位置申請程序,4月15日舉辦私有地主選配位置協調會,至4月26日申請分配結束, 2位公有土地所有權人參與分配更新後社會住宅及警政大樓、4位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參與分配1、2樓4戶店鋪、1位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權利變換分配房地;其餘1位公有土地所有權人及116位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價值,領取更新前權利金。於5月18日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送件。
 
正光路公辦案為桃園市首件由市政府編列預算,擔任實施者自行實施之都市更新重建案。以整體開發之方式,改善現有窳陋環境,解決建物老舊及公私有土地夾雜難以改建之現況,增進土地使用效益。

協助警察宿舍合法配住戶安置及搬遷作業
由於本更新單元內共有66戶未辦保存登記之警察宿舍,提供退休員警及其眷屬居住使用,尚有25戶為合法配住戶。為維護配住戶居住權益,配合公辦都更之推動,桃園市政府提供中路1號社會住宅,供安置住戶,並由市政府支付更新期間安置之社會住宅租金。

本基金會也協助桃園市政府辦理警察宿舍現住戶遷移安置作業,於2021年5月4日辦理警察宿舍現住戶搬遷說明會,後續也將配合辦理進度,持續協助現住戶遷移安置等相關庶務作業。

協助開闢北側計畫道路 提升都市防災性能
更新單元北側為正光路71巷,屬8公尺計畫道路,產權多屬私人所有,部分計畫道路範圍遭占用,無法通行。由於計畫道路所有權人多數也是更新單元內之所有權人,因此,將協助開闢計畫道路,未來更新後正光路71巷將可直通正光路,供公眾通行使用。

透過都市更新整體規劃,改善基礎設施及衛生排水等設施,配合建築規劃設計,強化消防滅火設施,規劃緊急避難動線以及避難安置場所等,健全社區防救災系統,提升地區防救災性能。


退縮留設人行步道及街角廣場
本基地為桃園區早期發展的舊城區,更新單元範圍內巷弄狹小,缺乏完善步行空間。因此,本案規劃上將採低建蔽的建築設計規劃,並於基地東側臨正光路側,退縮7.5公尺無遮簷人行道;基地北側臨正光路71巷側,退縮留設6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基地東北側留設一街角廣場。

透過連續性綠帶及人行步道之緩衝空間,舒緩交通與建築物間之隔閡,形塑都市景觀視野風貌與空間通透性,提昇人行系統可及性與便利性,打造友善且舒適之生活環境,增加社區共享生態綠地與開放空間,達到「極大化開放空間環境的奢華」。

興辦社會住宅 落實居住正義
正光路公辦案將規劃興建2棟17層、1棟16層,地下皆為3層之鋼筋混凝土(RC)建築物。其中2棟17層建物將規劃作為社會住宅使用,共有提供255戶社會住宅,透過社會住宅的供給,提供需要的民眾承租,解決居住問題,實踐居住正義,建立永續循環性的住宅公共投資。
另1棟16層建物則將打造為現代化警政大樓,以改善員警辦公環境,提供民眾更優質的警政服務,並藉以強化地區安全性。另外,警政大樓也將規劃配置24戶警察宿舍,提供安置合法配住戶。

正光路公辦案是桃園市首件市府編列預算自行實施公辦都更案,目前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已於今(2021)年5月正式送件,希望透過政府主導辦理都市更新之成果,賦予公有土地活化再發展的生命力,引導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意願,帶動周邊地區都市更新連鎖效應,增進整體公共利益。

更新後建物模擬圖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90期)

  • 發布日期
    2021/07/02
  • 發表人
    更新事業部
    主任 董政彰
    資深規劃師 許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