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全臺首創-新北獎投修法市政會議通過 同意門檻攜手都更大躍進

 
新北市政府於110年12月29日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獎勵投資興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第10條修正草案,未來老舊公共設施用地重建,不再需要等到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只要符合都更法令規定的同意比例門檻就可以啟動。

目前既有市場用地等公共設施重建時,依「新北市獎勵投資興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興建,需取得「全部」私有土地之所有權或其他使用權利同意,但是因既有市場產權複雜,取得同意書困難,常常使既有市場重建計畫無法提上日程,最後胎死腹中,市府為了解決此一問題,參考實務上修法,只要符合都更法令規定的同意比例門檻就可以啟動獎投作業簽約,未來既有市場用地重建時,不再需要等到全部的人都同意。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表示,本次修法為全臺首創,修法通過後,未來老舊公共設施用地重建時,不再需要等到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此方式不僅可以解決產權不易整合的難題,對於實施者可以給予推動老舊公共設施用地更新的信心與助力、對於在地居民可以在都市更新條例保障下充分確保權益、對於政府而言也可以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修法後可以更公平的考量土地與建物所有權等權益。

市場實景示意圖
發言人: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副局長邱信智 電話:29603456分機7165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科長張記恩 電話:29603456分機7101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黃偲瑜秘書 電話:29506206分機108

點此觀看新聞連結
 

  • 發布日期
    2021/12/29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