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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放寬商業使用,將嚴重破壞都市計畫制度

依據經發會投資組的共識決,建議政府於三個月內修訂相關法規,將台北市、高雄市及台灣省都市計畫區內之工業用地及經濟部編定之工業區的土地使用類別放寬為可做一般商業用途,以促進土地有效之利用。此舉看似可以解決工業區閒置問題,實則破壞都市計畫制度,影響都市環境品質,引發更嚴重的後續問題。吾人認為必須慎重三思。

細究台灣地區工業用地,分為促產條例下之工業區及一般都市計畫劃定之工業區。其中,依都市計畫程序劃定之工業用地,是以土地使用管制系統對工業區歸類,從環境風險管理、土地使用相容與互斥的邏輯劃分,因此工業區的分類隱含著的環境管理意義。而依前獎投或促產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則是強調國內產業發展與政策理念規劃的落實。依經發會的共識決放寬工業區的土地使用類別,若就土地使用分區管制(Zoning)的觀點來看,是有違分區管制的精神。然而我們也了解目前工廠紛紛外遷,在市場誘導下,廠商期望轉作非工業目的使用之趨勢。但我們認為處理的手段不應以放寬土地使用類別,不分青紅皂白地一律改變,而應循正常的都市計畫變更或都市更新開發方式調整。

全面性放寬工業區使用類別作商業使用除了都市計畫制度的破壞之外,還有三大後遺症:公共設施不足、污染問題、土地市場供需矛盾問題。

一般工業區公共設施水準低於商業區,舉凡道路、停車場、公園綠地均較少。一旦全面開放商業使用,作為商場、辦公室、購物中心使用,則必然引發嚴重的交通衝擊及公共設施不足的問題。到時候政府是否還要再編列大筆預算興闢公設以解決服務水準低落的問題?事實上,目前有些零星工業區作為廠辦或量販店使用,就已經引發嚴重的問題,更何況全面開放工業區作商業使用。

工業區直接作商業使用還有環境污染的問題,某些工業用地嚴重污染不適合一般大眾接近,例如著名的RCA案例。在沒有詳細的調查評估之前就開放作為一般商業使用,顯然對市民安全及健康不利。

工業區一旦全面放寬做商業使用,還會產生工業與商業用地市場供需矛盾的問題。工業區地價會上揚,而現有商業區地價則滑落。目前全國工業用地面積22536公頃,商業區7188公頃。工業區一旦全面放寬使用,將使商業用地供給瞬間增加二倍以上。結果真正要做工業生產的廠商將面臨土地取得成本上昇的矛盾困境,使工業投資者更快排擠離開台灣。而市中心商業經營者雖然地價下降,但市場需求有限,面臨郊區工業區的商業競爭,聚集經濟結市更為不易,也會衝擊商業經營。

藉由放寬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類別來增進土地利用的效率、刺激國內的不動產開發市場與活絡地方經濟,就短期而言或許可治標,然就長期而言,將產生更多的問題。工業區當然可以變更為商業及其它使用,但應以都市更新的觀點依個案情況來檢討,循都市計畫程序整體考量公共設施提供、交通之衝擊、對現有商業市街的衝擊、投資及市場可行性、環境保護之影響以及週邊活動的相容性。

我們花了三十年好不容易建立起的都市計畫的制度相當不易,要破壞可是在一夕之間。過去台灣創造經濟奇蹟總是以降低環境品質為代價換取而來,如今我們有了初步的經濟成果,為了台灣的永續發展,不應再以各種剝削環境品質的方式來拯救經濟。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4期)

  • 發布日期
    2002/02/01
  • 發表人
    張隆盛 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