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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後站都更招商流標是因中央分配條件太苛?營建署:並非事實


今(18)日媒體報導豐原後站都更招商流標三次是因為需興建社會住宅、中央辦公廳舍及投資條件過於嚴苛等項所致,營建署澄清表示,本公辦都更案係由臺中市政府主辦,招商分配條件及規劃內容均由臺中市政府協調公、私土地所有權人後,全權規劃訂定,內政部未曾干預。

國有土地是大地主   本應依權利變換分回房地

營建署表示,本案範圍國有財產署管理國有土地佔比約為77%,依公產機關參與更新規定,分回房地後優先作為辦公廳舍或社會住宅,符合相關法令規定,除可提供行政單位進駐,提升豐原地區之行政服務品質外,社會住宅及附屬空間之興闢,可解決當地青年及弱勢家庭住宅需求、提供市政府規劃作為青年創業基地及托嬰中心等社會福利空間,滿足豐原地區民眾對社會福利及幼兒照護之需求,創造更宜居之生活環境。

規劃辦公廳舍分棟處理   屬市府規劃權責   本署原則尊重

至於規劃辦公廳舍、社會住宅及住商空間分棟分管,以利提高招商誘因,營建署表示,係屬於招商條件內容規定,一切尊重臺中市政府之規劃。

臺中市尚未有公辦都更成功案例   內政部將全力協助

營建署表示,內政部過去已補助或投資臺中市政府規劃公辦都更案件約20餘案,投入金額約8千餘萬元,惟尚未有招商成功案件,為進一步協助市政府推動公辦都更,內政部已補助該府委外成立都市更新專案辦公室。營建署期許該府重視公辦都更,並儘速檢討豐原後站都更招商條件續辦招商作業,成為臺中市公辦都市更新示範案例,帶動地區機能活化及發展。

 
單位主管:王武聰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58
發稿單位:都市更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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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2/05/20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