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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851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
地點:本處1701會議室
主    席:簡瑟芳副處長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為利政策延續與經驗傳承,KM及SOP極為重要,請各局處保留並更新相關資料,才能在既有的基礎上持續精進。
(二) 公部門應建立認真工作的企業文化,同時日積月累不斷精進工作經驗,並將此行政文化承傳。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市長室列管案件若有列管時程會超過10/25者,應納入未來移交事項。
(二) 請局邵總工、楊副總因應新任市長就任交接工作,先行召集各科、處統籌彙辦移交清冊。
(三) 請各科、應注意可挹注住宅基金、都更基金之經費,應詳實控管,避免上繳市庫問題。
(四) 提報局務會議資料應再精簡,同一案由過往資訊如無必要再呈現者可予刪除。
(五) 為因應12/25局長交接銜接事宜,有關都更審議會排會審議時程請預做準備。
(六) 請各科、處特別注意行政救濟案件列管工作應由主辦科(室)正工程司或科長親自辦理,切不可交由登記做列管;爾後再有發生逾期答辯情事,由科長陪同主秘出席府級檢討會議。
(七) 爾後邀請府級長官出席之相關活動(會議),若有啟動相關電子(或較具科技性)之設備,應請於活動前再三測試,避免發生設備故障影響活動進行。

貳、 第850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結論:
一、 請各科室針對新、舊市長、局長工作交接預為準備及進行業務盤點,並請總工督導。
二、 請各科室宣導:填列首長行程系統必須同步上傳本處核准簽文。
三、 請訂定具體時程提出台肥丁公辦都更策略。
四、 針對昌吉街工作坊漏水事宜,請於今年年底前修繕完畢。
五、 請提出政大三角地公辦都更方案,並向政大說明。
六、 針對斯三新、舊報修案,務必於每周處務會議回報:每案完工情形。
七、 請分析及提出華榮市場工程延宕主因。
八、 務必於一周內召會討論:信義三興-分回空間需求利用。
九、 請加邀相關公會成員參與公辦整維成果展,同時鼓勵經營科及本處同仁相與相關研習及課程。
十、 請企劃科針對協檢統包案審視合約之調整方向。
十一、 會計室宣導事項:
1、 依本府110年5月27日府授主公預字第1100120520號函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之「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查詢及登錄作業」規定略以:
(1)機關於審核民間團體申請補(捐)助案件時及每次撥款前,應利用
CGSS查詢補(捐)助案件有無重複或超出所需經費等情形,並檢附書面或電子檔案查詢結果,作為核定補(捐)助及撥款之參據。
(2)機關應於收到申請案件、核定日、每次撥款及核銷日後5個工作日內,將案件申請資料、核准日期、補(捐)助金額資訊及撥款、核銷情形登錄於CGSS;機關受理補(捐)助案件申請至核定日、辦理撥款至核銷日,兩者間隔
5個工作日內,得分別於核定日及核銷日後3 個工作日內一併至CGSS辦理資料登錄作業。
2、為免影響市府111年度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成績,於本(111)年10月26日以電子郵件予本處同仁依前揭「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查詢及登錄作業」規定配合辦理。

陸、散會:上午10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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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2/11/04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