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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859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
地點:本處1701會議室
主    席:陳建華處長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會議追蹤管理資料庫均係各局處列管案件,請各局處於明日上午將尚未解列的權管案件及報表,自行下載,並納入局處業務交接事項,之後該系統將關閉使用,避免資料異動。
(二) 今日為本人任內最後一次主持市政會議,希本府未來推動政策應該以簡單、讓市民感受到便利為原則,至今局處推動業務仍多從公務員方便執行來規劃,應重新檢討,改變市府文化,持續精進。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
(一) 針對百日新政擇定代拆之案件,應請先洽府內相關機關協調取得共識;另請再檢討代拆協商程序有無再精進之處。
(二) 公辦都更(含公辦整維)應思考如何再強化,提高市民參與意願。
(三) 各單位未來遇有外部機關(檢調、監察院)要求提供原始卷宗資料,於提供前應逐頁掃描(影印)存檔。
(四) 爾後回復議會協調之公文無須副知秘書處、研考會。另回復議員書面質詢公文須副知秘書處及研考會。
(五) 市政白皮書與議員關心議題或政見,請專案列管追蹤辦理情形。市政白皮書與議員關心議題或政見,請專案列管追蹤辦理情形。
(六) 遇緊急事件(含突發性輿情),原則上應於當日處理完畢

貳、 第858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結論:
一、 文山區代拆案件請再檢討作業期程,儘速於市長上任百日內3月底前進場代拆。
二、 12/27向市長業務報告簡報之政策方向,請持續規劃各項推動計畫之作業期程辦理。
三、 自治條例修法作業期程請提法規小組討論、並於議會開議前送達議會審議。
四、 政大三角地案請持續追蹤進度回報。
五、 斯二案後續作業請儘速召開工作會議討論。
六、 延平北路基地後續維管作業仍請妥善處理。
七、 法秘宣導:請依法規滾動式檢討作業流程持續檢討相關法規。
八、 重大開發案追蹤事業科自行列管,本案解除列管。
九、 人事室:重申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同仁倘喝酒遭警察酒測過高,請於上班第一時間向人事室報備,否則將依規定懲處。
十、 政風室:本年度依規定需財產申報且尚未辦理財產同仁,請於12/31前完成申報。
十一、 會計室:更新基金付款未能於12/30前完成付款者,請以科室為單位簽報111年度應負費用。

陸、 散會:上午10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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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23/01/07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