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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區木柵段公辦更新案完成代拆程序


由捷運工程局公開評選實施者的文山區木柵段公辦案,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於2021年4月核定公告,其中一棟三層樓建物遲未同意搬遷。於是,實施者啟動申請代拆協調程序,經過私調、公辦協調、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討論程序後,終在今(2023)年3月22日完成代拆作業。

捷運工程局評選將捷擔任實施者
木柵段公辦案基地面積廣達8,174.86㎡,更新重建區段分為甲(A1、B基地)、乙(A2基地)兩區段等三塊基地。在2009年7月28日公告為更新地區,次(2010)年6月由捷運工程局公開評選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結果由將捷公司擔任實施者,委託本基金會辦理都市更新作業,採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分送方式。(該案詳細資料詳見都市更新簡訊第81、90期。)

實施者持續溝通協調未同意戶從6戶到1戶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在2019年1月核定公告,甲區段權變計畫也在2021年4月核定公告,核定後實施者即辦理權變執行作業,發文告知預定公告拆遷日為2021年7月15日,並在8月19日取得拆除執照,可惜有6戶未同意戶不配合搬遷。

實施者再發函告知新搬遷截止日為9月25日,後考量實際拆除期程,再主動延長搬遷時間到10月15日。從預定公告拆遷日到搬遷時間截止,給予未同意戶再多3個月搬遷時間,並秉於真誠磋商精神持續溝通,未點交房屋從6戶9人到剩下1戶2人未同意搬遷,實施者為符合多數地主期待,只好啟動代拆協調程序。

於是,實施者在2021年9月發函請2位代協調戶參與10月18日第一次私調會議,惟代協調戶表示本案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回覆不克參加。11月實施者再次發函請代協調戶參與12月6日第二次私調會議,代協調戶回覆不參加並取消其所提買賣報價方式。

完備代拆協調程序 展現加速推動都更的決心
經過兩次私調沒有成果後,實施者在12月27日完成補償費提存作業,次(2022)年3月取得建造執照後,即申請市府代拆作業程序。於是,市府在5月27日召開第一次公調會議、8月10日第2次公調會議仍協調未果後,決議於9月2日前完成協商或拆遷,倘未完成,則再召開審議會進行評估及協調。惟實施者與代協調戶仍無法達成共識,遂於11月7日提請審議會審議。

經審議會討論後決議請待協調戶配合於2022年12月10日前搬遷,若屆時仍未搬遷,市府則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及臺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及作業流程第8條規定執行代拆作業。可惜屆期待拆協調戶仍未搬遷,考量本案自2019年至今仍未完成更新,為保障多數同意戶權益,市府召開兩次府級工作小組會議,邀集實施者、警察局、消防局、社會局、交通局、衛生局、區公所及台水、台電等事業單位出席討論,冀能順利平安完成作業。

經過3個月積極準備,市府於2023年3月22正式辦理代拆作業,實施者依事前演練方案協助配置人員及機具,並依總指揮官指示,與警備組一同突破代拆戶架設之圍籬及大門,逐層清查確保安全後,將屋內物品移至鄰近方便所有權人領回之地點,即開始拆除地上物。歷經約幾個小時作業,終於順利拆除完成。

木柵段公辦案歷經13年都更審議程序,期許透過本案更新後留設的大量開放空間、景觀聯通道、無障礙設施,以及社會住宅的提供,讓住戶及早迎接嶄新的優質家園,為公私合作帶動地區發展,締造多贏典範。
拆除現況照片(圖片來源: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97期)

  • 發布日期
    2023/03/31
  • 發表人
    文山區木柵段公辦更新案完成代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