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全力加速都市更新保障居住安全
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 加速都市更新整合
全臺住宅屋齡超過30年以上者約有460萬戶,臺灣又位處地震災害頻繁發生的環太平洋地震帶,老屋機能及安全已成為重要的社會課題。其中有部分係依據申請當時建築法令規劃設計及興建,屬於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但未完成興建,多有原建築容積大於法定容積的現象;惟因無法適用110年5月28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中關於原建築容積獎勵規定,民眾憂心恐造成更新後使用權益減損,進而影響此類建築基地都市更新意願,即便現行都市更新制度已有多元建築容積獎勵及優惠措施,民眾意願依然難以整合,推動進度緩慢。

全臺住宅屋齡逾30年者達460萬戶
經各縣市政府全面清查此類建築物之數量及分布情形,全臺約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27萬餘戶,係依申請當時建管法令規劃設計及興建,適用因應921大地震後建築耐震標準提高前之規定,但就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實有耐震能力不足之疑慮,國土管理署積極研議針對此類建築物之協助措施,提出建議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規定,納入都市更新放寬原建築容積獎勵範疇。
經與各界溝通修法方向,並獲得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委員支持後,在短時間內即通過修正法案,並於今(2024)年11月13日公布施行,將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擴大適用,從過去僅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可全面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此外,為了確保符合前項條件民眾的權益,這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得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

未來展望-提升建築物安全與居住品質是重要的政策方向
臺灣近年歷經過多次地震災害,以及0403花蓮地震,居住安全攸關國人生命財產保障,因此都市更新工作必須持續推動。本次修正放寬原容積獎勵適用範圍,期盼透過增加改建誘因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加速都市更新整合;未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並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審議計畫之合理性、可行性及公益性後據以實施,冀能逐步達成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及強化國人居住品質及安全等目的。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04期)
全臺住宅屋齡逾30年者達460萬戶
經各縣市政府全面清查此類建築物之數量及分布情形,全臺約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27萬餘戶,係依申請當時建管法令規劃設計及興建,適用因應921大地震後建築耐震標準提高前之規定,但就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實有耐震能力不足之疑慮,國土管理署積極研議針對此類建築物之協助措施,提出建議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規定,納入都市更新放寬原建築容積獎勵範疇。
經與各界溝通修法方向,並獲得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委員支持後,在短時間內即通過修正法案,並於今(2024)年11月13日公布施行,將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擴大適用,從過去僅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可全面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此外,為了確保符合前項條件民眾的權益,這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得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

未來展望-提升建築物安全與居住品質是重要的政策方向
臺灣近年歷經過多次地震災害,以及0403花蓮地震,居住安全攸關國人生命財產保障,因此都市更新工作必須持續推動。本次修正放寬原容積獎勵適用範圍,期盼透過增加改建誘因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加速都市更新整合;未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並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審議計畫之合理性、可行性及公益性後據以實施,冀能逐步達成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及強化國人居住品質及安全等目的。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