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都市更新回顧與展望
都更創新里程碑 震災預防重建齊步行
回顧2024年,都市更新送件案量創歷年新高,核定案量維持次高水準,在政府政策穩健推動下,投資人對都市更新市場展現高度信心與投資意願。0403花蓮大地震造成了多處民宅倒塌,為防範震災災損及復甦受災社區家園,政府持續挹注量能,協助海砂屋、耐震能力不足或地震受災社區劃定更新地區及推動招商作業,中央修訂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都更條例)原容積適用獎勵時點,期以加速改善有耐震設計疑慮之老舊建築,各地方政府亦陸續研擬新修訂都更法令以持續推動都市更新。在打房政策多管齊下抑制不動產投機市場的2024年,都市更新仍持續穩健發展。
都更核定案量破千件 核定量能持續維持水準
2024年全國重建型更新案核定事業案維持去年水準,重建核定達78件,單年度核定面積為30.34公頃。截至2024年底全國核定重建事業案已累積破千,達1017件,總面積達347.91公頃,平均個案面積約3,420平方公尺,總投資金額已約達1.6兆元,核定案件仍集中於直轄市,嘉義市、金門縣則是首次有更新事業核定成績(詳表1、圖1)。
如同去年預期,因應都市更新時程獎勵開始面臨第一波獎勵額度折減,都市更新送件案量來到了史上新高,據本基金會統計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揭露資訊,臺北市2024年擬訂事業計畫送件案量達到145件,是繼2015年受臺北市老舊公寓專案落日影響之外最新一波送件高峰(詳圖2)。
表1 全國核定事業計畫案件概況(重建型)一覽表 面積單位:公頃

註1:本表未列之縣市表示尚未公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案件(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至2024/12/31,以核定生效日為準)
註2:部分案件已撤銷或廢止,包含擬訂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三小段260地號等15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原核定日期2015/1/28,2024/9/19公告撤銷)、擬訂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二小段12地號等1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原核定日期為2020/12/23,2024/10/24撤銷)、擬訂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一小段36地號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原2021/9/1公告核定,2024/3/6公告廢止)、擬訂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二小段83地號等20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原核定日期為2021/9/17,2024/11/12撤銷)、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205-53地號等10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原核定日期2020/7/14,2024/3/15公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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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全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重建型)歷年核定趨勢(本基金會整理;統計時間2014/01/01至2024/12/31)

圖2 臺北市2014-2024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案件數統計圖(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自2014/01/01至2024/12/31)
資料來源: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上圖不包含撤件、駁回案件,實際申請數據仍應以更新處公布資訊為準。
2024年核定案件中包含8案政府主導公辦更新案件。其中「台電中心倉庫南側AR-1-2」(詳表2編號15)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臺北市東區門戶計畫,於2021年經公開評選由冠德建設擔任實施者之政府主導更新案,未來規劃興建2棟複合式商業及住宅大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將分回獨棟商用辦公大樓及部分住宅產品,未來開發完成後,將與該基地北側由臺北市政府自行實施之「台電中心倉庫北側AR-1-1」一起為東區門戶帶來全新面貌。

「台電中心倉庫南側AR-1-2」透視模擬(左)及「台大紹興南街」E區段透視模擬圖(右)
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擔任實施者主導推動之「台大紹興南街」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32),於2022年針對該更新單元範圍權利變換E區段進行投資人招商,經公開評選由建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組成之合作聯盟「建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獲選為最優申請人。E區段未來將開發規劃地下3層、地上11層住宅大樓,而其餘A、B、C、D、F、G區段則由國立台灣大學自行興建,A區及B區規劃健康醫學中心及醫學發展中心,引進醫療相關產業,增加醫學量能;C區及D區則規劃社福設施用地及臺大醫學院教學大樓,F區及G區則規劃公園綠地,並針對現有歷史建築李鎮源故居進行保存維護。「台大紹興南街」自2016年起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主導推動,前後歷經5次招商作業,經由招商條件調整後,成功評選最優投資人並順利於2024年核定,是政府主導更新產官學合作的典範。
新北市「市長官邸」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57)為本基金會於2021年協助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進行招商作業之政府主導案件,經公開評選作業後由冠德建設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新北市政府將分回職務宿舍及住宅單元,並無償取得幼兒園公益空間,創造友善宜居生活環境。「三重消防分隊周邊」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60)由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自2014年啟動招商,歷經5次招商作業後順利於2018年由川悅建設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除規劃三重消防分隊外,亦將設置公共托育的公益空間。
新北市「市長官邸」公辦更新案透視模擬圖(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左)/新北市「三重消防分隊周邊」公辦更新案透視模擬圖(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施政成果網)(右)
由新竹市政府同意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自行實施之「新竹科學園區X基地」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65)則採「設定地上權」方式進行更新,預計興建3棟研發大樓,期望吸引創新科技研發中心與企業總部,創造總部經濟(Headquarters Economy)效應。另外由嘉義市政府於2021年公開評選實施者的「民族國小西側」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73),實施者國城建設也順利讓此案於2024年核定,未來將興建地上15層、地下3層住商混合大樓,並於地面層提供100坪以上供嘉義市政府公托、幼教、日照中心或健身中心等使用之公益設施。
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X基地」公辦更新案透視模擬圖(左)/嘉義市「民族國小西側」公辦更新案透視模擬圖(右)(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
臺南市「中興新城」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74)由中德建設於2021年經公開評選程序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將興建12至23層住宅大樓,並透過容積獎勵給予協助臺南市政府取得約114戶社會住宅、協助臺南市政府完成公共設施開闢等作業;另外位於臺南東區核心的臺南市「平實營區2、3、5、6地號」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76)由國城建設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該案於2020年公開評選,2022年申請事業權變計畫報核,未來將興建12棟20至24層住宅大樓,提供超過1500戶住宅單元,未來與臺南市「平實營區8、9、15、16、18地號」公辦更新案將一起供給2000戶以上住宅戶量,帶動臺南市東區不動產市場。
臺南市「中興新城」公辦更新案更新後透視模擬圖(左)/臺南市「平實營區」公辦更新案更新後透視模擬圖(右)(資料來源: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
2024年更新會核定案共有三件,皆為位於新北市的海砂屋更新案。「新北市林口區佳林段243地號等6筆土地」更新案前於2020年經新北市政府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於2022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報核,更新後將興建1棟地上12層、地下3層住宅大樓,預計於2027年完工;「新北市板橋區埔墘段2地號等9筆」更新案前於2019年經新北市政府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於2021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報核,更新後將興建3棟地上19層、地下4層住宅大樓,並設置老年日照中心,預計2028年完工。「新北市新店區行政段236地號等2筆(原1筆)」更新案則非位於更新地區內,於2022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報核,更新後將興建1棟地上12層、地下2層住宅大樓,預計於2027年完工。其餘核定案件請詳表2 2024年全國核定重建事業計畫一覽表。
表2 2024年全國核定重建事業計畫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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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表中*表示為公辦更新案件。(本基金會整理;事業計畫核定時間統計自2024/01/01至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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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全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重建型)歷年核定趨勢(本基金會整理;統計時間2014/01/01至2024/12/31)

圖2 臺北市2014-2024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案件數統計圖(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自2014/01/01至2024/12/31)
資料來源: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上圖不包含撤件、駁回案件,實際申請數據仍應以更新處公布資訊為準。
2024年核定案件中包含8案政府主導公辦更新案件。其中「台電中心倉庫南側AR-1-2」(詳表2編號15)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臺北市東區門戶計畫,於2021年經公開評選由冠德建設擔任實施者之政府主導更新案,未來規劃興建2棟複合式商業及住宅大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將分回獨棟商用辦公大樓及部分住宅產品,未來開發完成後,將與該基地北側由臺北市政府自行實施之「台電中心倉庫北側AR-1-1」一起為東區門戶帶來全新面貌。


「台電中心倉庫南側AR-1-2」透視模擬(左)及「台大紹興南街」E區段透視模擬圖(右)
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擔任實施者主導推動之「台大紹興南街」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32),於2022年針對該更新單元範圍權利變換E區段進行投資人招商,經公開評選由建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組成之合作聯盟「建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獲選為最優申請人。E區段未來將開發規劃地下3層、地上11層住宅大樓,而其餘A、B、C、D、F、G區段則由國立台灣大學自行興建,A區及B區規劃健康醫學中心及醫學發展中心,引進醫療相關產業,增加醫學量能;C區及D區則規劃社福設施用地及臺大醫學院教學大樓,F區及G區則規劃公園綠地,並針對現有歷史建築李鎮源故居進行保存維護。「台大紹興南街」自2016年起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主導推動,前後歷經5次招商作業,經由招商條件調整後,成功評選最優投資人並順利於2024年核定,是政府主導更新產官學合作的典範。
新北市「市長官邸」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57)為本基金會於2021年協助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進行招商作業之政府主導案件,經公開評選作業後由冠德建設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新北市政府將分回職務宿舍及住宅單元,並無償取得幼兒園公益空間,創造友善宜居生活環境。「三重消防分隊周邊」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60)由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自2014年啟動招商,歷經5次招商作業後順利於2018年由川悅建設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除規劃三重消防分隊外,亦將設置公共托育的公益空間。


由新竹市政府同意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自行實施之「新竹科學園區X基地」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65)則採「設定地上權」方式進行更新,預計興建3棟研發大樓,期望吸引創新科技研發中心與企業總部,創造總部經濟(Headquarters Economy)效應。另外由嘉義市政府於2021年公開評選實施者的「民族國小西側」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73),實施者國城建設也順利讓此案於2024年核定,未來將興建地上15層、地下3層住商混合大樓,並於地面層提供100坪以上供嘉義市政府公托、幼教、日照中心或健身中心等使用之公益設施。


臺南市「中興新城」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74)由中德建設於2021年經公開評選程序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將興建12至23層住宅大樓,並透過容積獎勵給予協助臺南市政府取得約114戶社會住宅、協助臺南市政府完成公共設施開闢等作業;另外位於臺南東區核心的臺南市「平實營區2、3、5、6地號」公辦更新案(詳表2編號76)由國城建設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該案於2020年公開評選,2022年申請事業權變計畫報核,未來將興建12棟20至24層住宅大樓,提供超過1500戶住宅單元,未來與臺南市「平實營區8、9、15、16、18地號」公辦更新案將一起供給2000戶以上住宅戶量,帶動臺南市東區不動產市場。


2024年更新會核定案共有三件,皆為位於新北市的海砂屋更新案。「新北市林口區佳林段243地號等6筆土地」更新案前於2020年經新北市政府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於2022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報核,更新後將興建1棟地上12層、地下3層住宅大樓,預計於2027年完工;「新北市板橋區埔墘段2地號等9筆」更新案前於2019年經新北市政府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於2021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報核,更新後將興建3棟地上19層、地下4層住宅大樓,並設置老年日照中心,預計2028年完工。「新北市新店區行政段236地號等2筆(原1筆)」更新案則非位於更新地區內,於2022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報核,更新後將興建1棟地上12層、地下2層住宅大樓,預計於2027年完工。其餘核定案件請詳表2 2024年全國核定重建事業計畫一覽表。
表2 2024年全國核定重建事業計畫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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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表中*表示為公辦更新案件。(本基金會整理;事業計畫核定時間統計自2024/01/01至2024/12/31。)
註2:實施者類型:股=股份有限公司、公=政府機關、公(專)=專責機構、會=更新會、代=代理型實施者;實施方式:協=協議合建、權=權利變換、自=自地自建;事權分併:分=事權分送、併=事權併送。
註3:審議時間定義為更新事業計畫申請日至核定公告日所經歷時間。
整建維護推動仍待加強
透過中央及地方相關政策補助,截至2024年底整建維護事業累計核定至158件,2024年核定更新整維事業數量僅2件(詳圖3、表3),核定案件數仍未有起色。臺中市所核定的兩件整建維護案件「龍門世家大樓」更新案(詳表3編號1)及「中商新村福星公寓大廈」(詳表3編號2)皆是透過整建維護進行建物漏水改善及立面維修、招牌拆除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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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全國核定事業計畫(整建維護型)歷年趨勢(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自2014/01/01至2024/12/31)
表3 2024年全國核定整建維護事業計畫一覽表(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至2024/12/31)
註3:審議時間定義為更新事業計畫申請日至核定公告日所經歷時間。
整建維護推動仍待加強
透過中央及地方相關政策補助,截至2024年底整建維護事業累計核定至158件,2024年核定更新整維事業數量僅2件(詳圖3、表3),核定案件數仍未有起色。臺中市所核定的兩件整建維護案件「龍門世家大樓」更新案(詳表3編號1)及「中商新村福星公寓大廈」(詳表3編號2)皆是透過整建維護進行建物漏水改善及立面維修、招牌拆除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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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全國核定事業計畫(整建維護型)歷年趨勢(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自2014/01/01至2024/12/31)
表3 2024年全國核定整建維護事業計畫一覽表(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至2024/12/31)
編號 | 縣市 | 行政區 | 案名 | 核定日期 | 實施者 |
1 | 臺中市 | 南區 | 頂橋子頭段385-14及385-202地號等2筆 | 11/1 | 龍門世家大樓管理委員會 |
2 | 臺中市 | 南區 | 水源段252-3地號等1筆 | 11/28 | 中商新村福星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表4 歷年核定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案件數一覽表(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至2024/12/31)

都更招商熱絡 投資人信心穩健
2024年招商市場熱絡,共有32件招商案件,其中招商成功案件達20件,半數以上案件皆完成招商。以決標日期統計,2024年共有11件案件招商成功,案件仍集中於直轄市、新竹市等不動產市場相對活絡區域,略高於過去兩年水平。招商成功案件中,5件是由市政府或專責機構主導自行實施案件。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自行實施徵求投資人的「信義兒福」公辦更新案(詳表5編號8),經公開評選程序由冠德建設獲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將規劃興建一棟26層住辦大樓,與一棟20層住宅大樓,引入產業種子基地、工作坊空間、彈性擴充辦公單元,並成立社會企業「Good job center」孵育在地時尚設計產業,預計2031年完工。
由臺北市政府自行實施徵求投資人的「士林區海光段」公辦更新案(詳表5編號1),於2024年4月與最優申請人「漢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約,未來將興建1棟地上15層、地下3層住宅大樓,並提供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區民活動中心,預計2028年完工。另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主導辦理的「士林松柏」公辦更新案(詳表5編號2),為臺北市首件透過「公辦都更2.0」政策協助民間招商的公私合作成功案例,最優申請人為品佳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將興建地上25層、地下5層的住商大樓,改善原有海砂屋危險建築環境,預計2029年完工。同樣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主導辦理的「南機場單元三」公辦更新案(詳表5編號4),為臺北市南機場整建住宅地區第一個公辦都更及成功招商案件,最優申請人為將捷股份有限公司,更新後規劃興建一幢4棟地上14層、地下4層鋼筋混凝土構造之住宅大樓,也將引入社會住宅,以提升區域生活品質,預計2030年完工。

新北市永和新生地(大陳地區)在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的主導推動下,單元4(詳表5編號7)順利於2024年完成評選,由皇翔建設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預計興建地上35層、地下6層住宅大樓,並與同樣由皇翔建設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的單元3一起規劃,打造位於兩單元之間總寬度40公尺的中央公園綠帶,創造新店溪水岸的新門戶意象,預計2025年起施工。

新竹市東區「中央段1141地號」公辦更新案由啟森營造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將興建地上24層,地下5層住宅大樓,提供青少年育樂中心、里民集會中心、公共托嬰中心、及親子館等面積達524坪的公益設施空間,預計2030年完工。
臺南市「九六新村」公辦更新案(詳表5編號10)原為國防部原九六新村眷舍範圍,基地面積近2公頃,經臺南市政府公開評選,由春福建設順利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本基金會刻正協助春福建設進行都更規劃作業。未來將規劃地上24層住宅大樓,提供約1,400個住宅單元,臺南市政府將可取得約250戶社會住宅,春福建設將提供經費完成周邊道路、公兒及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用地開闢,透過串聯周邊公園綠地之綠軸,型塑低碳休閒優質住宅區,預計2031年完工。

高雄市2024招商成功案件共四件,其中「左營高鐵科技之心」為高雄市政府為打造高鐵及台積電旁微型衛星園區半導體門戶所辦理案件,包含交通部鐵道局、市政府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三塊面積約5,300坪公有土地,透過市政府主導以公辦都市更新方式,分別以第三種商業區A、B土地、第四種商業區等二案進行招商開發。
其中「左營高鐵科技之心((第三種商業區A、B土地)」公辦更新案(表5編號3)由國揚集團旗下欣揚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A基地規劃興建2棟地上26層、地下6層之商辦大樓及住商大樓,並建置左營轉運站,連接楠梓產業園區及其他區域;B基地規劃1棟地上26層、地下4層之商辦大樓,並將於B基地內商辦大樓及兩側公園用地、停車場用地內,闢建公共托嬰中心、里民活動中心及地下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全案也規劃「空中大綠台立體連通系統」串聯周邊建物打造友善人行系統,預計2031年完工。「左營高鐵科技之心((第四種商業區)」公辦更新案(表5編號11)由國城建設旗下盈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將規劃興建地上24層、地下3層住商大樓,與第三種商業區合計逾7,800坪的更新範圍,未來將成為進出左營高鐵站的新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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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另外二件招商成功案件皆由尚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其中左營區「機20單元2」公辦更新案(表5編號5)將設置二棟地上20至21層、地下6層的集合住宅,及一棟地上18層、地下4層的社會住宅及社會福利設施大樓,結合產業園區與半導體廊帶優勢,並引入地方建設,作為達成閒置公有地積極活化。尚發營造亦已於2023年取得左營區「機20單元1」公辦更新案最優申請人資格,透過機20更新案,高雄市政府將可分回市府所屬機關辦公大樓,進駐工務局公園處養護工程隊及道路挖掘管理中心等單位,以及分回社會福利設施大樓,規劃120戶社會住宅、社區型日照中心及日照機構等社福設施,同時尚發營造將協助開闢基地北側810坪公園與道路廣場用地,打造成為具備完善公共設施的住宅社區,讓原為閒置水肥瀝青廠的機20單元1、2土地成功活化,預計2026年動工。
另外高雄市「岡山新行政中心」公辦更新案(表5編號6)為較為特別的跨街廓機關用地更新案件,由尚發營造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原須先興建新址(機15)辦公廳舍,待完成機關遷移點交作業後,始得將位於舊址(機1-1)的原舊辦公廳舍拆除重建,但為加速進程,高雄市政府目前採取異地中繼辦公策略,預計於2026年先行搬遷至中繼辦公地點。新建的合署辦公廳舍將由日本著名建築大師隈研吾操刀設計,原舊址預計規劃為地上22至23層及地下5層,共3棟綠建築且具耐震設計的住商大樓,市府可分回部分商業區房地及兩處廣停及1處綠地,兩基地皆預計於2029年完工啟用。

其他如高雄市「信義段46地號」等公辦更新案至截稿日止尚未公告招商結果,其餘招商案件也囿於個案招商設定條件或地方景氣影響導致招商流標,仍需針對招商條件及內容進行重新檢討後重啟招商。(詳表5)
表5 2024年公辦更新成功招商案件一覽表(依據最近一次招商日期排序)

註1:公辦方式:自(投)=自行實施(徵求投資人)、同自(投)=同意自行實施(徵求投資人)、同委=同意委託實施、委=委託實施;實施方式:權=權利變換、地=設定地上權(本基金會整理;招商起始時間統計至2024/12/31止)
註2: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2025/2/5公開評選公告)、新北市永和區大陳義胞單元1(2025/3/4公開評選結果公告)、臺北市南港區台電公司電力修護處(CR-1)(2025/1/20公開評選結果公告)、高雄市亞灣智慧公宅(2025/3/18公開評選結果公告)、臺北市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公辦都更2.0)( 2025/3/7公開評選結果公告)及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單元一、廍後段單元二、廍後段單元三(2025/3/18公開評選結果公告)、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2025/3/28公開評選結果結果公告)等案已招商成功,因上表招商成功評選結果公告統計年期統計期間為2024年,故以上9案暫不列入上表統計範圍。

圖4 政府主導更新案件歷年趨勢圖(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自2014/01/01至2024/12/31)
災損預防重建仍為更新地區劃設核心
2024年全國總共劃定達148處更新地區(面積共33.40公頃、不含重複劃定為31.40公頃),更新地區之劃定面積為近十年最低,但劃定處數為進十年最高,多為針對海砂屋及2024年4月發生之0403花蓮地震所迅行劃定之更新地區,其中針對0403地震迅行劃設更新地區者共有95處(面積13.01公頃),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花蓮市皆有劃定;針對符合「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危險建物定義,依都更條例第10條提議進行劃定之更新地區共5處,劃定區域皆位於臺北市(詳圖21,表6)。
而針對海砂屋劃定者共有30處(面積共6.02公頃),皆位於臺北市及新北市,臺北市持續維持每年度針對海砂屋更新地區劃定檢討步調,檢討畫設修訂19處更新地區,新北市針對海砂屋劃定11處更新地區(面積共2.93公頃),其中「新北市新店區安德段38地號等3筆土地」(編號53)、「新北市新莊區光明段171地號1筆土地」(編號56)、「新北市蘆洲區光華段144地號1筆土地」(編號58)為「新北危險建築580專案」2024年執行協助迅行劃定更新成果,唯其中僅安德段達第二階段門檻,順利進行後續招商作業,並於2024年變更劃定範圍,以調整更新地區範圍與使用執照範圍相合。
更新地區近年亦多為執行政府主導更新而劃設,例如「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548地號(信義市場)」(編號5),主要因信義市場退場後市地活化及期以政府主導方式改善周邊老舊公寓環境而劃定。「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地號」則為2023年「基泰大直」東側鄰損範圍,現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主導推動,招商文件現已公開閱覽;桃園市「桃園市大湳基地」(編號98)、「桃園市桃合基地」(編號99)則為桃園市近年較特別的劃定更新地區案例,其透過跨區更新地區劃設,結合產權單純之桃合段市有土地作為「種地」,辦理連鎖式都市更新以處理大湳基地存在安置大量占用戶之議題,並以劃定策略性更新地區提高容積獎勵上限以增加政府主導更新之財務可行性。
高雄市「陸軍服務社」(編號101)、「青年高分社」(編號102)兩案則為國家住都中心成立南部辦公室後優先推動政府主導更新案件之里程碑,國家住都中心後續將於整合更新地區內私地主參與意願並確認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後,啟動出資人招商作業;另外「苓雅清潔隊公辦都更」(編號103)為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主導劃定之首件公辦都更案,現已於2025年3月公開招商。「高雄車站專用區」(編號104)其更新地區區位為高雄車站前「車專4、5」,為早期60、70年代興建建物,劃定更新地區後將以政府主導方式更新重塑其商業機能,預定於2025年3月公開招商。
彰化縣首件政府主導更新案「黃金帝國大樓」(編號100)也於2024年10月完成劃定更新地區,過去黃金帝國大樓因921大地震結構受損判定為危樓後,因商家陸續撤離成為了社會問題的溫床,透過更新地區劃定,彰化縣政府將開始改善其環窳陋環境,預定2025年3月啟動拆除及招商作業。其餘更新地區請詳表6。
表6 2024年更新地區劃定一覽表

註2: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2025/2/5公開評選公告)、新北市永和區大陳義胞單元1(2025/3/4公開評選結果公告)、臺北市南港區台電公司電力修護處(CR-1)(2025/1/20公開評選結果公告)、高雄市亞灣智慧公宅(2025/3/18公開評選結果公告)、臺北市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公辦都更2.0)( 2025/3/7公開評選結果公告)及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單元一、廍後段單元二、廍後段單元三(2025/3/18公開評選結果公告)、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2025/3/28公開評選結果結果公告)等案已招商成功,因上表招商成功評選結果公告統計年期統計期間為2024年,故以上9案暫不列入上表統計範圍。

圖4 政府主導更新案件歷年趨勢圖(本基金會整理;統計自2014/01/01至2024/12/31)
災損預防重建仍為更新地區劃設核心
2024年全國總共劃定達148處更新地區(面積共33.40公頃、不含重複劃定為31.40公頃),更新地區之劃定面積為近十年最低,但劃定處數為進十年最高,多為針對海砂屋及2024年4月發生之0403花蓮地震所迅行劃定之更新地區,其中針對0403地震迅行劃設更新地區者共有95處(面積13.01公頃),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花蓮市皆有劃定;針對符合「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危險建物定義,依都更條例第10條提議進行劃定之更新地區共5處,劃定區域皆位於臺北市(詳圖21,表6)。
而針對海砂屋劃定者共有30處(面積共6.02公頃),皆位於臺北市及新北市,臺北市持續維持每年度針對海砂屋更新地區劃定檢討步調,檢討畫設修訂19處更新地區,新北市針對海砂屋劃定11處更新地區(面積共2.93公頃),其中「新北市新店區安德段38地號等3筆土地」(編號53)、「新北市新莊區光明段171地號1筆土地」(編號56)、「新北市蘆洲區光華段144地號1筆土地」(編號58)為「新北危險建築580專案」2024年執行協助迅行劃定更新成果,唯其中僅安德段達第二階段門檻,順利進行後續招商作業,並於2024年變更劃定範圍,以調整更新地區範圍與使用執照範圍相合。
更新地區近年亦多為執行政府主導更新而劃設,例如「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548地號(信義市場)」(編號5),主要因信義市場退場後市地活化及期以政府主導方式改善周邊老舊公寓環境而劃定。「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地號」則為2023年「基泰大直」東側鄰損範圍,現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主導推動,招商文件現已公開閱覽;桃園市「桃園市大湳基地」(編號98)、「桃園市桃合基地」(編號99)則為桃園市近年較特別的劃定更新地區案例,其透過跨區更新地區劃設,結合產權單純之桃合段市有土地作為「種地」,辦理連鎖式都市更新以處理大湳基地存在安置大量占用戶之議題,並以劃定策略性更新地區提高容積獎勵上限以增加政府主導更新之財務可行性。
高雄市「陸軍服務社」(編號101)、「青年高分社」(編號102)兩案則為國家住都中心成立南部辦公室後優先推動政府主導更新案件之里程碑,國家住都中心後續將於整合更新地區內私地主參與意願並確認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後,啟動出資人招商作業;另外「苓雅清潔隊公辦都更」(編號103)為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主導劃定之首件公辦都更案,現已於2025年3月公開招商。「高雄車站專用區」(編號104)其更新地區區位為高雄車站前「車專4、5」,為早期60、70年代興建建物,劃定更新地區後將以政府主導方式更新重塑其商業機能,預定於2025年3月公開招商。
彰化縣首件政府主導更新案「黃金帝國大樓」(編號100)也於2024年10月完成劃定更新地區,過去黃金帝國大樓因921大地震結構受損判定為危樓後,因商家陸續撤離成為了社會問題的溫床,透過更新地區劃定,彰化縣政府將開始改善其環窳陋環境,預定2025年3月啟動拆除及招商作業。其餘更新地區請詳表6。
表6 2024年更新地區劃定一覽表

註:上表合計面積包含重覆劃定區域,扣除重覆劃定面積,2024年劃定更新地區共31.40公頃。

圖5 全國各地方政府更新地區劃定趨勢圖(本基金會整理;統計期間為2014年1/1至2024/12/31)
註:上圖統計數據不包含已廢止、整建維護更新地區、未劃定更新地區之更新計畫。另面積統計已排除重複劃定區域。
原容積獎勵適用時點放寬 地方法令持續調整
有關都更條例,2024年11月總統府發布實施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修訂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修法核心主要聚焦耐震設計不符現行規範,且有原容積大於基準容積情形之老舊建物,其以放寬適用條件,加速老舊建物更新,防範災損於未然。
財政部2024年12月修訂「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明確國有非公用土地在都市更新中的參與方式,強化各相關機關的協調與責任分工,另因應危老條例第五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授權財政部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分別定公有財產公有財產有合理之利用計畫無法參與重建之情形、公有財產參與重建方式之適用條件、辦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新訂「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辦法」,規範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的相關程序與條件。
地方法令部分,臺北市2024年1月修訂「臺北市受理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申請書表格式」,明確規範電子檔光碟片應檢附內容,針對個案符合環境狀況評估標準第3條及部分指標(如1、3、4)者,鑑定報告應檢附初步評估報告書或正式鑑定報告書正本,另規範附件冊個案如無須辦理協調會議,亦應檢附鄰地範圍示意圖並文字敘明。
另於2024年2月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提高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單價,也於2024年10月併同修正「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調整提高鑑界費、鑽探費、外接水電瓦斯管線費用、公共設施開闢費用,以反映營建成本上漲與市場物價變化,本次修正亦針對特殊因素設計審查費用、耐震標章特別監督人費用等項目,明定其審查方式及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強化費用提列之合理性與審查依據。
2024年5月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歷次會議通案重要審議原則」,則針對人行步道及騎樓的留設設置給予明確的設計及法令適用時點規範,事業計畫於2024年8月1日後報核者或重行公展或變更程序適用新版本臺北市都更容積獎勵辦法者,人行步道及騎樓皆應以新版本審議原則規範進行設計,另外也針對建築設計上坡道、屋頂植栽、成果告示牌、圍牆、車道退縮緩衝空間、機車停車位設置位置、無障礙停車位規約明定用途等建築設計及交通規畫方面內容進行調整。
另於2024年5月新訂之臺北市「山坡地及山限區危險建物都市更新案經都市設計審議檢討建築物高度」審議原則」,主要針對山限區中不在地質敏感區的危險建物更新重建,可透過都市設計審議來放寬之建築高度明定放寬原則,在建蔽率及設計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最高可放寬至30公尺。
桃園市於2024年4月修訂「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除提高其法令位階,另修訂獎勵項目第六條,原針對屋齡30年以上、4層樓以上無電梯之合法建築物獎勵,修訂為針對屋齡30年以上、3樓以下且無電梯之建物合法建築物,並訂定該合法建築物基地面積須達單元面積二分之一者可申請5%獎勵,以此提高低樓層老舊建築整合誘因;配合桃園市「跨街廓都市更新容積調派專案計畫」,新增獎勵項目第十條,針對調出基地舊建築整修再利用者最高可申請20%獎勵。
其餘縣市針對都市更新條例授權訂定或修訂者相關法令名稱整理如表7。
表7 2024年都市更新相關新頒/修正法令一覽表(本基金會整理;資料調查至2024/12/31)

註:新=新訂法令、修=修訂法令、廢=廢止法令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結語
都市更新條例自1998年11月訂定以來已歷經26年,至2024年為止,重建事業核定案量已突破千件,發生於2024年1月日本能登半島規模7.5地震,以及4月的花蓮0403地震,更加深國人對居住安全的關注。適逢時程獎勵即將縮減,2024年送件量攀升,創下近10年新高,核定及申請案件雙雙寫下新里程碑。
儘管打房政策與通膨壓力對不動產市場造成一定影響,然而在建築老化與地震風險同步升高的背景下,政府與民間更需協力加速都市更新。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截至2024年第2季,全國屋齡30年以上住宅已達515萬5,182戶,第4季全國平均屋齡達37年,反映出建物持續老化、結構安全風險日益升高。
而從前述更新地區劃定的類型,或者是政府主導的招商的成績,都可見政府及民間在推動都市更新改善危險建築環境的腳步上皆穩定踏實,雖然改善成績可能無法追上建築老化的速度,但我們仍應透過都市更新持續防範災損於未然,努力向更安全、宜居的都市環境邁進。

圖5 全國各地方政府更新地區劃定趨勢圖(本基金會整理;統計期間為2014年1/1至2024/12/31)
註:上圖統計數據不包含已廢止、整建維護更新地區、未劃定更新地區之更新計畫。另面積統計已排除重複劃定區域。
原容積獎勵適用時點放寬 地方法令持續調整
有關都更條例,2024年11月總統府發布實施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修訂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修法核心主要聚焦耐震設計不符現行規範,且有原容積大於基準容積情形之老舊建物,其以放寬適用條件,加速老舊建物更新,防範災損於未然。
財政部2024年12月修訂「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明確國有非公用土地在都市更新中的參與方式,強化各相關機關的協調與責任分工,另因應危老條例第五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授權財政部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分別定公有財產公有財產有合理之利用計畫無法參與重建之情形、公有財產參與重建方式之適用條件、辦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新訂「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辦法」,規範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的相關程序與條件。
地方法令部分,臺北市2024年1月修訂「臺北市受理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申請書表格式」,明確規範電子檔光碟片應檢附內容,針對個案符合環境狀況評估標準第3條及部分指標(如1、3、4)者,鑑定報告應檢附初步評估報告書或正式鑑定報告書正本,另規範附件冊個案如無須辦理協調會議,亦應檢附鄰地範圍示意圖並文字敘明。
另於2024年2月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提高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單價,也於2024年10月併同修正「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調整提高鑑界費、鑽探費、外接水電瓦斯管線費用、公共設施開闢費用,以反映營建成本上漲與市場物價變化,本次修正亦針對特殊因素設計審查費用、耐震標章特別監督人費用等項目,明定其審查方式及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強化費用提列之合理性與審查依據。
2024年5月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歷次會議通案重要審議原則」,則針對人行步道及騎樓的留設設置給予明確的設計及法令適用時點規範,事業計畫於2024年8月1日後報核者或重行公展或變更程序適用新版本臺北市都更容積獎勵辦法者,人行步道及騎樓皆應以新版本審議原則規範進行設計,另外也針對建築設計上坡道、屋頂植栽、成果告示牌、圍牆、車道退縮緩衝空間、機車停車位設置位置、無障礙停車位規約明定用途等建築設計及交通規畫方面內容進行調整。
另於2024年5月新訂之臺北市「山坡地及山限區危險建物都市更新案經都市設計審議檢討建築物高度」審議原則」,主要針對山限區中不在地質敏感區的危險建物更新重建,可透過都市設計審議來放寬之建築高度明定放寬原則,在建蔽率及設計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最高可放寬至30公尺。
桃園市於2024年4月修訂「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除提高其法令位階,另修訂獎勵項目第六條,原針對屋齡30年以上、4層樓以上無電梯之合法建築物獎勵,修訂為針對屋齡30年以上、3樓以下且無電梯之建物合法建築物,並訂定該合法建築物基地面積須達單元面積二分之一者可申請5%獎勵,以此提高低樓層老舊建築整合誘因;配合桃園市「跨街廓都市更新容積調派專案計畫」,新增獎勵項目第十條,針對調出基地舊建築整修再利用者最高可申請20%獎勵。
其餘縣市針對都市更新條例授權訂定或修訂者相關法令名稱整理如表7。
表7 2024年都市更新相關新頒/修正法令一覽表(本基金會整理;資料調查至2024/12/31)

註:新=新訂法令、修=修訂法令、廢=廢止法令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結語
都市更新條例自1998年11月訂定以來已歷經26年,至2024年為止,重建事業核定案量已突破千件,發生於2024年1月日本能登半島規模7.5地震,以及4月的花蓮0403地震,更加深國人對居住安全的關注。適逢時程獎勵即將縮減,2024年送件量攀升,創下近10年新高,核定及申請案件雙雙寫下新里程碑。
儘管打房政策與通膨壓力對不動產市場造成一定影響,然而在建築老化與地震風險同步升高的背景下,政府與民間更需協力加速都市更新。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截至2024年第2季,全國屋齡30年以上住宅已達515萬5,182戶,第4季全國平均屋齡達37年,反映出建物持續老化、結構安全風險日益升高。
而從前述更新地區劃定的類型,或者是政府主導的招商的成績,都可見政府及民間在推動都市更新改善危險建築環境的腳步上皆穩定踏實,雖然改善成績可能無法追上建築老化的速度,但我們仍應透過都市更新持續防範災損於未然,努力向更安全、宜居的都市環境邁進。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