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市府聚焦民辦都更 逐步健全都更推動環境
繼桃園市政府2024年起以「舊城更新 好市X3」為題,陸續推出「防災都更」、「受理民間申請公辦都更」及「都更推動師」3大專案計畫,並著手進行「都更專案辦公室」、「住都中心」及「住宅與都市更新處」」組織再造。市府於今(2025)年將焦點轉向民辦都更,將於下半年推出各項簡化措施及精進作為,以加速民間執行都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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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陪伴 協助邁出自主更新第一哩路
民辦都更多採委託建商擔任實施者辦理,另亦可由社區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都市更新會實施。自主更新相較建商擔任實施者而言,除前期推動經費須自行出資外,一般民眾對於都市更新相關知識、程序較不熟悉,並缺乏建築師、不動產估價師等專業團隊支持。為陪伴更新會邁出都更的第一哩路,市府推出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一、啟動全市更新地區檢討:除目前已劃定24處更新地區外,將鎖定鐵路地下化、捷運綠線及棕線等大眾運輸場站,以TOD原則新、修訂更新計畫並擴大更新地區範圍,降低報核同意比率門檻,提高時程獎勵額度。
二、建立都更推動師輔導機制:都更推動師制度自2025年4月1日公告上路,已委由桃園市住都中心擔任培訓機構。隨參訓學員陸續取得推動師認證,將可媒合至有更新意願的社區,由推動師帶領民眾執行更新會籌組、立案程序,並進一步協助更新會遴選專業團隊。
三、修訂桃園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重建補助辦法:藉由補助辦法,將可補助更新會申請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會員大會場地費及開會通知郵寄費等相關費用,減輕民眾負擔。
四、建立更新會籌組、立案自主檢核表:考量一般民眾對於成立更新會時,所須檢附之送審文件較陌生,為避免相關書件錯誤或闕漏,將建立自主檢核表,供民眾於送件前依序盤點並確認,減少退補件時間。
五、導入「都更桃園隊」資源:桃園市住都中心自2025年4月1日成立,同日亦宣布成立「都更桃園隊」,結合相關產業公會力量,投入更新事業推動。後續將積極協調各公會協助更新程序相關諮詢、簽證、檢核等事項,提高都更成功率。
精進審議流程 簡化作業程序
當進入都更實質審議程序,常被詬病審議期間過長,退補件往返曠日廢時,影響老舊建物重建期程。有鑑於此,市府將參考中央公告「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指引」,以落實「專業簽證」、強化「行政審查」及訂定「通案重要審議原則」3大面向為原則,相關審議精進措施如下:
一、建立都市更新事業、權利變換計畫範本及自主檢核表
將建立計畫書範本及自主檢核表,就各章節明確規範應填具之內容及格式,減少退補件情況發生。
二、訂定桃園市都市更新審議原則
市府已整理過往提送都更審議會之決議事項,建立通案性重要審議原則,讓實施者有所依循,降低審議不確定性;另可使都更審議會委員更能聚焦審議及討論,凝聚共識作成決定。
三、精進審議機制
送件時,實施者應併同檢附經簽證之事業、權利變換計畫自主檢核表及更新單元劃定檢討表,倘經市府承辦人員檢核符合報核要件,即進入公開展覽暨舉辦公聽會程序,加快行政流程;審議過程中,計畫書內容涉及交通、都市設計等專業審議,將由各權責機關分別審查,並將已核定結果彙整至計畫書,於都更審議不再重複審查,避免反覆修正造成計畫書內容前、後不一致情形。
公私協力 加速重建
綜觀市府近年來政策推動方向,大致是由公部門帶頭,以公辦都更作為示範案例,期能成為地方發展觸媒,進而帶動區域更新意願。面對本市屋齡達50年以上之4萬戶老屋,都更仍須仰賴大量民間資源投入,市府藉由輔導自主更新、精進都更審議機制,逐步健全民辦都更推動環境,加速全市老舊建築重建速度。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