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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創與成長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成立十週年回顧

成立緣起: 配合行政院都市更新方案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是1997年由行政院經建會因為推動「都市更新方案」政策下,由張隆盛董事長發起募集國內八家企業共同捐贈資金設立。基金會成立的過程相當地曲折,反映台灣的政治現實,但也幸運地找到了出路。

1997年行政院在連戰擔任副總統兼行政院長時,於2月13日第2514次院會通過「都市更新方案」。為掌握工作效率,建設都市更新示範地區,原擬成立資本額5億元公私合營之「巨眾都市更新公司」,由行政院開發基金及中美基金投資25%,其餘由民間投資。公司於8月起籌備﹐9月辦公室完成初期人員進駐。參與投資之六家民間公司均為國內聲譽卓著之優良並且均為股票上市之建設公司,當時股金均已準時到位。但是此時社會輿論及立法院部分委員對於該公司的成立,均有若干的疑慮。

嗣因內閣改組,行政院長蕭萬長政策指示改採完全民營之方式組成公司,政府資金完全撤出。公股一旦撤出,民股也紛紛撤出,民間公司認為政府如果不願承擔責任,民間沒有理由要去投資如此高風險而困難的事業。當時經建會江丙坤主委認為,原本成立巨眾的目的是要幫政府做事而非與民爭利,公司可以不成立但不能沒有一群專業的人為都市更新做事。既然各界對於營利性質的公司有疑慮,不如成立非營利性質的基金會。於是11月11日江主委裁示改採財團法人之基金會方式組成,並由當時擔任行政院都市更新方案推動小組召集人的經建會委員張隆盛擔任董事長,俾以公益之立場協助政府施政,營造有利之環境,促進民間投資都市更新。

於是巨眾公司籌備處解散,全部人員設備全部轉入基金會。基金會於1997年11月起籌備﹐並於1998年1月23日獲內政部函復同意本基金會設置。當時基金會全體員工僅有8人,分別來自公私部門,並且有都市計畫、建築、地政、財務經濟等各種不同背景之專業人員。

基金會自設立以來的成長歷程,與國內都市更新制度及政策的推動一直有高度密切的關係,分述如下:

一、草創期: 制度建立與推廣(1998-2001)

在都市更新條例立法完成之前,基金會在沒有都市更新法源的情況下,嘗試利用當時現有的「促參法」架構推動若干公有土地的更新,例如:台北車站交九案、東勢火車站、埔里酒廠及糖廠等。並且協助行政院針對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新生土地分配進行研究及建議,解決十餘年無法定案的中央、省、市土地之爭。此外,基金會也協助日本KMG建築師事務所進行台北車站週邊都市更新之規劃工作。這些案件除了交九案外,很可惜並沒有付諸實現。

都市更新條例於1998年11月公告實施,相關子法於1999年5月之前相繼公布。

台北市的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也在2001年3月通過,台北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及容積獎勵基準也在2001年8月公告。基金會在此法制建立期間,積極參與了由經建會、營建署、台北市政府、台北縣政府所舉行的每一場討論會、座談會,甚至提供多次具體的書面建議。

在條例及相關子法完成之後,為了推廣都市更新廣納各界參與,基金會於1999年4月立刻與經建會、營建署共同主辦了一場產官學界共同參與的「邁向21世紀都市更新研討會」,吸引了兩百餘位人士參與。

法制建立後,為了啟動各大都市的都市更新,張董事長親自拜訪台北市長、高雄市長、基隆市長、台南市長。基金會在1998年至2001年間,曾經協助營建署研擬「都市更新作業手冊」,協助台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澎湖縣(馬公市)進行全面調查評估劃定更新地區工作。此外,針對特別具有潛力的重大更新地區,基金會也接受各縣市政府的委託,進行都市更新計畫的規劃研擬工作。其中包括:台北市市民大道東段、建國啤酒廠保存及更新、高雄市鼓鹽水岸地區、高雄市玉竹街、基隆市環港商圈等。這些計畫的範圍都非常大,很難落實到具體更新事業,但可算是推動都市更新初期的嘗試。

很多人以為基金會既然是由經建會輔導成立,所以經費案源不成問題。其實,由於基金會成立不久就實施了「採購法」,政府大小研究規劃案都必須公開競標。當時基金會的工作九成以上與政府有關,因此除了少數案件由經建會補助之外,大多數的案件還是經過公開競標憑藉專業實力取得。其餘不足的經費還必須靠董事捐贈來維持。

二、實驗期:九二一災後重建(2000-2003)

1999年是基金會是財務最吃緊的一年,又突然發生的九二一大地震,在張董事長的帶領下,基金會從災後的第一週開始,在沒有任何經濟支援的情況下,就動員專家及學生進行受災嚴重的台中縣東勢鎮受災調查,並且提出整體市鎮更新重建的綱要計畫。此一計畫雖然因為政治因素而無法推展,但是卻引起各界重視都市更新是重建的重要方向。

本基金會在協助社區重建的過程,直接輔導重建之社區更新有八件:
台中縣東勢鎮:  名流藝術世家大樓共(57戶)、東安里本街(68戶)、王朝一期社區(64戶)
台中縣霧峰鄉:  太子吉第社區(197戶)、蘭生七二三社區(79戶)
南投縣南投市:  公園大廈社區(147戶)
台北市:              慶福大樓社區(34戶)、國泰攬翠大樓(88戶)

其中第一棟以都市更新方式重建成功的東勢名流藝術世家大樓,係由本基金會輔導社區更新會推動之案例。此一案例的成功激勵全國數十棟受災社區朝向都市更新方向重建,也是以權利變換方式開發成功的第一件案例。除此之外,東安里本街是全國第一個老街重建的案例,基金會協助更新會解決複雜的地權問題,並為災民爭取數億元的補助款項進行重建。王朝一期社區則是全國第一個與東勢鎮公所換地重建成功的案例。太子吉第社區則是第一個協調原建商與住戶和解進行重建的案例。

本基金會不只輔導個別受災社區重建,更協助民間捐款所成立的「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舉辦更新重建講習會、出版都市更新重建作業手冊、研擬「臨門方案」、辦理審議臨門方案申請之幕僚作業等。透過臨門方案,實質協助超過60個以上社區取得九二一基金會或政府之補助及無息融資,成功推動更新重建。至今這些社區大多已經完工,完成一般社會大眾認為不可能的任務。

九二一的災後重建,幸而得到經建會及營建署的支持,認定都市更新是社區重建的主要方式,使都市更新制度得到一個實驗與考驗的機會。災後重建碰到各種土地產權及社區少數人反對的疑難雜症,當時國內幾乎沒有任何專業單位有意願且有能力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基金會以務實的態度推動更新,不是以完成一本報告書為目標,而是以房屋重建完成為目標,解決法令、規劃設計、財務、登記上所有的問題。基金會並且豪不吝惜地將獲得成功的經驗,在營建署委託辦理的「九二一更新重建種子營」中,分享給其他社區及專業者。

在這個過程中,由於基金會的公益與專業的表現,獲得不少社區居民、政府部門的信任與感謝。我們感受到原來在台灣公私部門的合作,還是有其可能的。

三、成熟期:更新事業成長(2004-2008)

2003年基金會協助總統財經顧問小組召集人蕭萬長先生研擬「鼓勵民間投資都市更新方案」,期望以政策鼓勵都市更新以帶動內需經濟發展。這項建議經政府採納後於2005年行政院公布「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提供各項有利的政策誘因,引動了全國,特別是台北都會區的都市更新風潮。

此一風潮也受惠於自2004年起的不動產景氣回溫。景氣不佳時一般建商不願涉入高難度的都市更新。在房地產市場開始熱絡後,台北都會區可以興建的空地幾乎不存在,這使得建商及地主開始對於都市更新產生較高的興趣。因此基金會也開始輔導協助地主及建商推動一般性的都市更新。

基金會最早在2005年2月協助核准的案件是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的更新事業。該案也稱為「中正史坦威」,由華固建設擔任實施者。此一土地原本是台灣大學的老舊宿舍,但夾雜零星私有土地及違建,成為窳陋危險的社區。這個計畫的開發規模雖然不大,但是在都市更新的推動上相當具有示範作用:窳漏危險的公有土地合理開發利用、投資者可以獲得合理之報酬、違章佔用戶合理之解決、提供公益性的設施(客家文化會館捐贈台北市政府)。這是一個地主、政府、市民、投資者多贏的計畫。本案已於2007年10月完工。本案的成功給其他更新事業相當好的示範與鼓勵。至2008年3月為止,基金會在台北縣市總共協助11件以建商及建經公司為實施者的都市更新事業獲得核准。這些實施中或已完成的案件包括:
  • 文山區萬慶街「麗景天廈」(2005.2核准)
  • 大同區「大同世界II」(2006.6核准)
  • 中山區台北金融大樓重建(2006.6核准)
  • 大安區勝利大樓重建「元大柏悅」(2006.8核准)
  • 南港區東新街「太平洋森之丘」(2007.5核准)
  • 士林區中山北路「長虹虹頂」(2007.6核准)
  • 中山區長春路「華固雙橡園」(2007.7核准)
  • 文山區萬慶街南側「讀秀」(2007.12核准)
  • 大同區涼州街「首善」(2008.3核准)
  • 南港區R13-3「四季紅」(2008.3核准)
由於台灣一般的建商並不熟悉權利變換的作法,只以協議合建的方式與地主簽約,往往造成不公平。但經過五年來的努力推廣,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建商及地主了解到權利變換的好處,不只是公平合理的分配更新後的權益,還有減稅、解決有問題的土地等好處。

市場上在做都市更新規劃的單位有很多是由建築師、估價師、都市計畫技師所兼辦擔任,因此基金會的業務也受到市場上的競爭壓力。所幸基金會長期建立的都市更新推動者專業形象及成果,獲得不少地主及投資人的信賴,其中包括太平洋、太子、元大、冠德、華固、長虹、大同(尚志資產) 、國泰等上市公司。

基金會業務的重心由早期以協助政府規劃為主已轉變為以民間更新事業為主。不過基金會並沒有忘記要扮演「政策智庫」及「教育宣導」的角色。2004年基金會協助北市更新處研究「信託方式辦理都市更新」。在2004-07年內,基金會參與營建署修法及法令疑義研商會議八十餘場,並提供具體書面建議。2005年與台灣營建研究院合辦「更新實務操作講習」。2005-06年協助台北縣政府研擬「都市更新政策白皮書」。2006年基金會自行出版「日本都市再生密碼」一書,並協助台北市更新處出版「台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開發實錄」。基金會更在2005-07年透過基隆車站更新案、台北縣板橋浮洲地區、中和線延線地區之更新規劃案,提出以大眾運輸為導向(TOD)的發展理念。2008年並協助營建署進行「都市更新作業手冊」修訂。

今天,基金會的全職人員擴增至33位,是當初成立時的四倍以上。目前基金會負責審議中及規劃中的更新事業則有40餘件,每年評估諮詢的都市更新案件高達200件以上,已成為政府與民間推動都市更新共同倚重的「第三部門」。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37期)

  • 發布日期
    2008/03/28
  • 發表人
    基金會執行長 丁致成
    副執行長 陳松森
  •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