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推動臺北市全面性的都市更新政策 專訪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丁育群局長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丁育群局長自去(2008)年6月上任以來,將都市更新當作 最重要的施政項目。其所推動的「臺北好好看」 系列計畫,更是要為2009年的聽障奧運及2010年 的花卉博覽會打造全新的臺北市。丁局長不但擁 有博士學位,又曾任營建署副署長、九二一重建 推動委員會副執行長、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所長、 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文化大學建築系主任及研究 所所長,其資歷完整經驗豐富,深得郝市長器 重。他對於都市更新的見解,除了從都市計畫的 角度,更有都市防災、住宅政策及建築工程的見 解! 以下是本會訪問丁局長的內容。


請教丁局長對於整體臺北市都市更新政策的主張與政策方向如何?
臺北市對於都市更新有高度的需求。都市更 新有重建、整建與維護的三種處理方式。「拆除 重建」以保障基本權益、留人留心為主要推動方 向。目前老舊四、五層樓公寓要更新,必須有一套完整的作法,將「住宅品質的提昇」與「都市更新」 併同辦理。政府應該在這個部份要對住戶有一定的承諾 與保障,實施者也要釋出善意,大家一條心,讓住戶能 分回原來室內空間的大小,行有餘力甚至也給他們一個 車位,不是要趕走他們蓋豪宅。保障原有住戶的權益, 是市府優先要考量的。未來在獎勵係數上,我認為可以 重新檢討。過去都市計畫太僵化,面臨大馬路的容積率 高,後面的容積率低。我們要能做到跨街廓的大街廓開 發,合理給予獎勵提高誘因。

「整建」就是所謂建築物的「拉皮」,而維護則涉及 「管理」。市府是非常重視這一方面,每年都有提供補 助經費。像2008年我們就提供2000萬補助本市的都市更 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而民眾申請也一年比 一年踴躍;今年,我們更透過「臺北好好看」把單棟建 築物的整建維護擴大為全面性的市容美化,除了第一系 列屬於拆除重建外、其他系列的投入與獎勵均與本市的 整建維護有關。

萬華區及大同區應特別加強辦理整 建維護:這兩個區 域無論是建築物型態或是土地之權屬,其拆除重建的可能性不太,然而在整建維護上的空間卻很大。既有透天厝的形式不易改變,倒不如在立面、人行步道、管線與 招牌來加強。
對於北市大面積的公有地非常重要,個人特別重視臺 北火車站附近的更新。這個地方現有的轉運空間明顯不 足,無法因應未來三年形成五鐵共構的運輸量,我們需 要道路立體化、人工地盤設施、下沉式的開放空間,這 些是非做不可的事。從防災角度來看,對於車站地下街 湧擠的狀況,覺得非常危險。我們應效法首爾東京等國 外大都市的作法,選擇本市最適處理方式進行。

都市更新不只要重視地面上的更新,還要重視腳底下的 更新。地下七大管線如果沒有整理或共同管溝,上面的更 新會很困難。

請局長談一談「臺北好好看」的推動構想及方向
「臺北好好看」總共包括八大系列及三大整合計劃。 八大系列簡稱為「加」、「減」、「清」、「招牌」、 「校」、「綠」、「夜」、「藝術」,三個整合型計畫 包括公有地、水岸及道路綠美化等。

「加」是系列一,「臺北地標建築 增加開放空間」
針對重要區域、大面積的土地,鼓勵開發案件提供廣場式 開放空間、地面人行通道(含腳踏車道)、跨堤設施、觀 景平臺、跨街平臺、立體人行通道、挑空室內開放空間及 其他具形塑都市意象、創造特殊都市生活體驗空間等,打 造具創意性、地標性或國際級設計之建築,以及引導地區 進行大範圍整體性之規劃設計。目前系列一的部份受理通 過推薦的有40個開發計畫案,我們將以較高標準嚴謹的方 式審核:將視案子對於社會、社區的回饋及公益性如何, 來提報都委會給予高容積的獎勵措施。

「減」是系列二 「北市環境更新 減少廢棄建物」
為提升本市都市景觀、美化市容環境,推動環境窳陋建 築基地綠美化,啟動都市改造。透過容積獎勵、稅捐減 免,鼓勵市民主動申請拆除窳陋之合法建築物、違章 建築或雜項工作物等,將基地騰空、綠美化或興建停車 場,提昇整體景觀視覺效益,以及提供市民休憩場所。

「清」是系列三 「好區位新風貌 清理老舊牆面」
針對超過15年以上之老舊建築,尚未達拆除階段前,由 本府協助及補助老舊建築外牆清洗、違規廣告物及鐵窗 整頓、外牆纜線整理、外牆改善,短時間改善城市建築 外貌,即依建築立面改善的程度,而給予不同的補助。

「招牌」是系列四 「好店家美招牌 美化廣告招牌」
目前本市的招牌有85%以上是過期或是沒有申請的,即 使合乎規定,但多數都沒有申請,為簡政便民並顧慮到 美學,我們按照建築物分類9類24組方式,作一公開比 圖,鼓勵各學校建築系學生及各專業團體等參加,經評 審出來,業者依各使用類別作一標準圖,則授權廣告業 直接發許可。另一方面,配合系列三老舊建築立面修繕 計畫,將給予招牌更置之2萬元經費補助,而倘若夜間招 牌之照明採LED節能裝置者則補助5萬元。初期是以舉辦 「2010臺北花卉博覽會」展場地區為主要優先補助適用 地區,未來再慢慢擴展全市。

「校」是系列五 「看見友善校園 亮麗學校圍籬」
以校園圍牆及學校周邊綠化為主題,藉由學校水泥高聳 圍牆的破除並綠化,讓學校的綠可以延伸向外,改善社 區通廊的景觀,帶動都市的生氣。目前針對本市18個學 校,經費一億元,對於穿透性圍牆並搭配綠化,以主要 幹道的學校優先處理,後續將推廣至本市其他學校,主 要負責承辦的單位是發展局及教育局。

「綠」:系列六 「都市空地利用 綠化閒置空地」
本市的畸零地、缺乏整體運用的公有地,多無人管理維 護,加上民眾任意堆置雜物的習慣,形成了髒亂點,由 於整頓涉及土地權屬與經費,長久以來一直無法妥善解決,為美化前述閒置土地,提升居民生活品質,增闢綠 地空間,擬藉由公權力介入,把髒亂點予以清除,將其 植樹綠美化,打造城市中的活化綠地,提供市民休憩使 用,有效的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主要負責承辦的單位是 環保局。

「夜」是系列七 「市容夜景魅力 照亮夜間景觀」
為發展本市夜間觀光及商業活動,並塑造本市夜間特色 景觀,同時藉由使用環保與節能燈具,推展LED省能減 碳之環保理念,並以區域、時間不同而有不同的照明, 動態方式創造城市夜間魅力,以及延續夜間活動、並可 兼顧安全的問題。本計畫將以重要道路、橋樑及公有建 築物主動進行夜間照明改善,帶動本市建築物設置夜間 照明風氣,形塑越夜越美麗的臺北,並活絡本市重要活 動據點,主要負責承辦的單位是工務局。

「藝術」是系列八 「展現公共藝術 彩繪公有建築」
為加速本市公有建築物外牆及周邊景觀之改善,鼓勵並 協助各公有建築物管理單位以公共藝術手法達成市容美 感提昇之政策目標,為城市景觀注入創意,以及提昇市 民美學素養。這項目前是以本市六個區里活動之區公所 優先,像公館的水源大樓、南港區公所等。主要承辦的 單位是文化局。

整合計畫一 「新穎道路街景 整合道路景觀」
為加速都市再生、強化道路景觀特色,整合各種既有道 路交通設施與街道家具之調整與美化,建構精緻化之道 路景觀環境,提昇整體景觀視覺效益,進而達成提昇市 容美感之目標,此部份先從重點地區著手,由交通局負 責執行。

整合計畫二 「風華水岸景觀 整合水岸資源」
藉由河濱自行車道及藍色公路陸續串連完成,未來將依 各河濱公園及周遭歷史文化特色與環境屬性定位營造各 河濱公園之特色,期以提昇水岸景觀美質與綠化效能, 建構水岸環境公共設施之系統化並活化市民親水文化, 主要負責承辦的單位是工務局。

整合計畫三 「貌現政府活力 整合公產領航」
透過預算整合、公有土地清查、以及訂定獎勵機制,協 助各系列統整資源並順利執行。對於推動環境窳陋建築 基地綠美化部份,有關私有土地則由系列二活動作一處 理,透過容積獎勵機制,未來無論是作綠化或是作停車 位等供公眾使用,我們將給以3%-10%的容積獎勵並實 施存記制度,以達到綠化與更新之效果;此系列係針對 公部門土地部份優先辦理,我們已經清查目前本市共610 點待處理,由財政局負責為主。

「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藉由給予經費補助、容積 獎勵、簡化行政程序及提供行政協助,預期能提供約30 公頃廣場式或綠地之開放空間,3.4公頃人行步道,減少 208458公噸CO2,創造6000億元經濟效益,施工期間 創造10260個就業機會,完工後創造10600個商場就業 機會,並提供公益設施,凝聚老舊社區辦理都市更新共識,打造臺北市優質環境空間。

民間都市更新案申請時程冗長,是否可能縮短控管時程?
個人認為申請時程之長短,在於個案的規模以及審議 機制這兩方面作一思考,倘若個案的規模小,其審議內容牽涉層面就少,理應時效上較快這部份,本局將會朝整合不同審議機制與規模作一全盤性的考量,未來制定 配套措施,以有效改善縮短都市更新時程的問題。

都更容獎是否朝向寬鬆的政策?
個人對此持保留態度,個人認為要從產業定位來評 估容獎的值較洽,以臺北市為例,過去住商混合使用情 形非常嚴重,現在因產業變遷而有所改變,以往是商業 使用的地方,現在建商都拿來蓋豪宅,當然這是考量市 場,而商業區的容積也較住宅為高所致,但是站在都計 的立場,容積高是要有一定產業存在;這個部份涉及到 政策對於產業的定位;又如本市為配合兩岸三通後預期 松山機場會帶來一定產業因而設置的內科,然而,這非 單方面我們所能想像,因此我認為容獎應與政策一致。

對於執行長所提,本市「臺北好好看」所給的容獎比 現行都更容獎來得寬鬆的問題,本人在此說明,由於現 行都更的容獎已由中央營建署訂定最高原則,地方政府 是不能逾越規定的,而臺北好好看容獎有許多項目是把 營建署的容獎辦法的基本精神納入的,並酌予調整。

 對於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的政策方向如何?對於 補助辦法是否有修正?
此部份是我們市府最重視的部份,相信從我剛才臺北 好好看系列二的介紹便可見一斑,因為臺北市新建物與 舊建物的比例為3:97,而最近更新處於今年修正了「臺 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增加補助的金額。

對於成立都市更新公司的看法?
短期間沒有成立的打算,而議會也認為未來如果要成 立,須受議會監督;這部份會詳加評估並採行現有如菓     菜運銷公司、悠遊卡公司等之經營模式辦理,比較不會 受到輿論的質疑。

 市府是否願意依更新條例36條對少數不配合更 新之建物進行拆遷?
此部份已有法律授權,而且臺北市也訂有都市更新由 市政府代為拆遷之補充規定,倘若有實施者依法請求協 助,市府就會依法處理。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41期)

  • 發布日期
    2009/03/15
  • 發表人
    基金會主任 錢奕綱
    訪談整理基金會 何懿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