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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道兩側列為重大開發計畫 市政府三年內完成細部計畫 公有地將採整體開發

 
延宕多年的市民大道兩側更新案終出現轉機。行政院長蕭萬長於六月二十九日裁示將「台北市淡水河以東、建國北路以西 市民大道兩側地區規劃」案列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由台北市政府在三年內完成細部計畫並著手執行,本地區約六五%的公有土地將採整體規劃、整體開發,同時採用土地信託方式辦理,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本案總面積約一百五十公頃,可開發面積九十六公頃,範圍包括車站區、華山區及光華區。由於位處台北市之核心地區,且佔地極廣,是以行政院此一決議備受矚目。各大報均以極大篇幅報導本案,其中聯合報及工商時報更以頭版頭條刊登此決議,顯見本案之重要性。

自民國六十八年行政院院會決議推動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至今逾二十載,市民大道兩側歷經多項重大工程(鐵路地下化、東西快速道路及捷運等),有關此區土地利用與都市更新的規劃案更是不勝枚舉(見下表),然由於本區近七成的公有土地主管機關眾多協調不易,以及鐵路地下化之新生土地分配等問題,本區之更新幾無進展。行政院經建會奉連前院長指示核定,於八十六年成立「都市更新方案」,將本區列為五個優先辦理更新地區之一。在經建會數度協商下,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之新生土地之中央省市分配比例終於今年一月確定;另本區之「交九用地」開發辦理原則已奉院同意備查,刻待甄選承辦機構。行政院長蕭萬長於六月二十九日政務會談聽取經建會報告本案後表示,該案深具前瞻性,應受大眾支持肯定,為解決公有地機關之協調問題,他指示成立跨部會協調指導小組,由經建會主委江丙坤負責擔任召集人。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4期)

 

 

  • 發布日期
    1999/06/30
  • 發表人
    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洪維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