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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積極協調縣市政府推動都市更新


營建署為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於未來一個半年度中編列一億二千萬經費預算,經建會亦於中美基金中提撥九千萬之經費,未來除辦理相關都市更新理念宣導說明外,以積極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更新為主。營建署並於四月初發函各地方政府要求提報推動更新相關經費需求預估,同時於七月廿三日邀集專家學者及部份地方政府討論都市更新未來推動方向、更新地區劃定的原則,並說明中央都市更新補助款撥用的原則。

與會學者專家認為都市更新推動首重機制之建立,各地方政府應積極成立專責人員、更新審議委員會及更新基金,並應列為補助款申請審查的參考,同時林署長亦提出中央將成立都市更新諮詢小組,負責與地方共同推動更新。另更新未來之推動應配合都市整體之發展計畫,以改善地區環境為主,並以政策提高舊市區更新之誘因;同時應針對重點地區及已推動多年之更新案為示範計畫優先補助推動。會中決議未來更新經費補助以更新地區劃定及都市更新計畫擬定為主,並優先補助重點都市、強化都市風格之示範地區及推動中之更新案,同時考量與其他計畫如城鄉新風貌等之配合性及地方政府之意願與企圖等原則。相關作業辦法將交更新諮詢小組審核後發佈。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4期)
 

  • 發布日期
    1999/08/01
  • 發表人
    陳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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