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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會成功輔導三社區成立更新會重建家園


震災重建過程中,個別受災戶可直接重建,然而多數的重建案例中,最多的是集合住宅及社區型的重建,卻因所有權人眾多,意見紛岐,共同重建的共識與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意見無法整合,而使重建之路更加辛苦。為凝具受災戶之間的意見,一般受災戶於震災之後便組成社區重建委員會,並可獲得政府於行政或規劃上之補助,然因社區重建委員會未具法人資格,未來如以社區重建委員會之名義則無法行使法律上之權利義務關係。以都市更新的方式進行重建,受災戶可自組都市更新團體或委託都市更新專業機構方式辦理,然因震災後一般建商參與重建的意願低落,故受災戶多採自組都市更新團體方式辦理。就成立都市更新會而言,雖需歷經一段成立程序,但在未來重建路上,因具有法人地位,除得以行使法律上權利義務外,更可藉此一法定組織凝具受災戶共識並具有代表性,於處理重建事務上具有一致性。
依據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之規定,成立都市更新會需經過二次申請階段及舉辦一次成立大會,需先提出籌組都市更新會之相關文件,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核准後,舉辦成立大會,就成立大會確認章程並選出理監事,再送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審核,待文件無誤即由主管機關發予立案證書,則都市更新會完成立案程序。

本基金會輔導三處災後重建案例,包括東勢鎮名流藝術世家﹑霧峰鄉太子吉第社區業已先後取得都市更新會之立案證書,而東勢鎮東安里本街則已舉辦成立大會,並於十一月三日送件至縣府。

名流藝術世家自四月二十日將都市更新會籌組文件送台中縣政府後,因縣府行政作業延宕,三個月後才得以核准籌組,名流藝術世家的受災戶,不畏風雨仍參加八月二十二日的成立大會,且出席率達八成四,使成立都市更新會的文件得以順利送出,並於九月二十七日取得縣府核發之立案證書,為第一件取得都市更新會立案證書的團體。
太子吉第社區都市更新會循著名流藝術世家的步伐,也因縣府已有行政作業經驗,雖於七月十一日一併將申請事業概要及都市更新會籌組文件送達縣府,卻得以於八月十四日取得籌組核准,加上住戶幹部的大力號召,使太子吉第社區順利的在九月三日完成成立大會,出席率達八成五,於十月二十六日取得立案證書。

東安里本街的都市更新會成立便沒有那麼的順利,一方面是因本街屬街廓型的重建,住戶之間的向心力不若集合住宅於震災前有社區管理委員會的組織,另一方面房屋毀損情形不一且先前地權複雜,均增加凝具災戶之間的力量阻力。本案雖於三月二十八日申請事業概要與籌組都市更新會的核准,但遲至六月二十七日才收到縣府來函要求修正並補充文件,並直至九月二十一日才得到正式核准,於十月十四日召開成立大會。整體而言,東安里本街的居民對重建工作的不了解,加上更新工作的複雜性使整體推動更新重建工作困難,未來仍有一大段艱辛的重建之路仍需克服。

成立都市更新會是對以更新的方式進行震災後重建的一大步,未來除了可整合受災戶的意見,更可以法人組織的地位向銀行進行貸款的協調與談判工作,取得更有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則可以都市更新會的名義徵詢營造廠商進行重建工程,更可爭取信保基金以解決擔保品不足的問題。都市更新會的成立將受災戶的力量凝具起來,一起為重建工作打拼。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9期)

  • 發布日期
    2000/11/01
  • 發表人
    基金會研究員
    周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