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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未來空間發展的重要推手 專訪臺北縣陳威仁副縣長

本基金會陳副執行長與陳副縣長針對縣市合作、更新政策等議題深入對談
 
臺北縣在周錫瑋縣長就任之後,即積極落實競選時所提縣市合作之承諾,並延攬歷任臺北市發展局、工務局局長並對臺北市都市發展瞭解甚深的陳威仁先生,擔任副縣長一職,希望借重陳副縣長在都空間政策上的專業素養與行政歷練,肩負擬定臺北縣都市發展策略方針之重責大任。

本基金會陳副執行長與陳副縣長為多年舊識,並於88年陳副縣長出任當時臺北市發展局局長一職時,即與當時陳局長就臺北市都市更新發展政策有一場精彩的對談,(參見本基金會第2期簡訊),隨著陳副縣長就任新職,本基金會十分榮幸能再次與副縣長就時空變遷後,新的都市發展與更新理念進行更為深入的訪談,希望能對關心台灣都市發展的人士有所助益。以下為主要訪談內容摘錄:



從建構大臺北都會區的角度推動縣市共榮
本基金會陳副執行長松森(以下簡稱陳):
臺北「縣市合作」是周縣長競選的重要政策之一,您身為落實競選政見的主要推手,請問副座對於僅一水之隔的臺北縣、市間該如何攜手打造縣市共榮願景?以及如何相輔相成地推動環境改善?


陳副縣長威仁(以下簡稱副縣長):臺北縣市雖僅有一水之隔,卻因政治、空間等因素,致使縣、市間各自發展而無法整合。導致雖然在大方向上大家都認同應該朝向成建立一個相輔相成的雙子星城市共同發展。但事實上臺北縣的都市發展仍停留在一個附屬於臺北市、扮演以提供住宅、工業服務的衛星城市角色。為了改善這樣的困境,我認為在討論縣市合作的議題時,應揚棄既有主從關係的刻板印象,而從建構一個大臺北都會區的觀點來看整體規劃發展。其中包含二大向度:

透過垂直整合與水平分工,提升整體競爭力
第一是產業的垂直整合。以工業發展來說,依據目前的發展趨勢與地區條件而言,臺北市的產業發展應掌握其資訊與人才的優勢,定位在專注研發工作及拓廣接單層面與全球接軌,而本縣則利用廣大腹地,作為整體都會區的產業生產基地及物流中心,如此北縣市在產業上的發展才能互通有無,共同發展。

第二就是空間的水平分工。以達到都市土地最有效利用的角度來看,有些設施會因其特殊的需求與市場定位,而使得落腳在臺北縣相較於臺北市將是更為吸引人的選擇。如規劃開發大型會議中心與展演場所、巨蛋或農產批發市場等設施的設置,本縣不但土地成本相對低廉,同時臺北都會區捷運路網已經相當發達,未來三十分鐘即可到達蘆洲,且可利用機場捷運迅速到達林口,我們為什麼一定要侷限在臺北市?相對而言,本縣將更具發展優勢。而除了都市土地使用的效益考量外,本縣的好山好水更是另一項無可取代的珍貴資產,有別於臺北市具都會風貌的高級與商務旅館,臺北縣的山巔水濱多處具有發展為極具特色休閒渡假村(Resort Hotel)或養生事業的潛力。而這些水平空間的區劃分工,在面對將來三通或是台灣加入亞洲共同市場(Asia 10)的趨勢來說,都能有效的提升大臺北都會區的整體競爭能力!

以資源整合的角度促進縣市合作
除了前述發展面的議題之外,資源的有效整合也是縣市合作的另一個重要關鍵。以教學資源的分配來說,臺北縣目前中、小學的學校都還在擴張,但臺北市則恰好相反,市立學校大約有1/4的閒置教室,有的甚至高達1/3,而這個縣市的差距正逐漸擴大中,形成一水之隔,一邊要蓋學校、找老師,一邊要轉任教育資源未充分利用的荒謬狀況。而從國家整體資源來看,現在捷運、交通這麼方便,應該透過學區的調整,讓我們的學生直接到臺北市上課,而不須再另有戶籍的遷移調整。此外,像殯葬業也是縣市資源分享的一個可能,臺北縣目前還有很多民間開發的納骨塔及塔位處於閒置狀態,這部份如果能有效配合臺北市現正推動的公墓遷移及美化工作,將可讓現有資源做最有效的分配利用。

除此之外還有水源管理、污染防治,甚至河岸利用等等議題,這些都在提醒我們臺北縣與臺北市實質上已經成為一個生活圈,彼此相依。就長期規劃來說,臺北縣市,甚至是更大的範圍,應進行區域調整、劃分。在短期協調合作上應重新定位北縣市土地結構及土地使用功能,發揮各自所長,落實分工,臺北縣才有發展遠景,臺北市才有解決都市問題出路。而這些在之前可能因為政黨差異而無法落實推動的問題,我們希望在任期內能與臺北市積極合作推動。

配合整體縣政發展,研提更新政策白皮書
陳:從副座剛才的談話中,已經為臺北縣未來的空間發展願景勾勒出一個初步的輪廓。而北縣自90年1月受理都市更新案以來,更新個案總計已達40件,其中更有3件屬於全台首例採公開評選委託辦理的案件,這些更新的個案卻大多集中於新板特定區等房價相對較高的地區,面對這樣的狀況,未來的更新政策將朝向怎樣的方向發展,才能配合剛才您提到的縣政發展主軸?

副縣長:您所提的問題,正是我們首要關心的內容,在這個部份為了能讓本縣都市更新發展能有個綱要性的推動準則,我們也於去年正式委託  貴基金會協助本縣擬定都市更新政策白皮書,經過本府同仁與基金會的共同努力,日前已完成期末報告並向縣長提出了正式的簡報,而這個都市更新政策白皮書的內容最主要的意義,就是讓未來本縣都市更新的推動,將透過明確的計畫指導,在兼顧城鄉發展的差距的前提下,透過有效的引導與協助,讓民間及政府的力量相互結合,配合全縣空間發展構想,共同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編按:臺北縣都市更新政策白皮書內容摘要請參見本期簡訊專題報導)

以更多的創意推動工業區更新,提高市場價值,作為都市發展的觸媒
 不過我也想透過今天的機會,針對我認為在都市更新推動上特別需要注意的部份作進一步的說明。其中關於本縣工業區的更新發展,就是其中一點。誠如大家了解的,本縣有一個特色,就是擁有約2,600公頃的大片工業區,其中也多位於繁榮地區,未來這些工業區是改變地區空間結構及都市面貌的重要籌碼,也是都市更新介入土地使用的機會。而我對於工業區的更新發展,主要有兩個想法:第一、都市更新一定要有經濟的基礎,因此用這些籌碼帶動地區經濟,以提昇競爭條件為首要重點。 第二、就是利用這些工業區,運用都市計畫變更的手段,由政府介入,透過通盤檢討,讓民眾來提出申請;或是我們主動規劃,變更土地使用,由臺北都會區整體的觀點來規劃新的使用可能。

目前我們在幾個發展方向作得不錯。政府開發的幾個工業區就維持現有的使用方向或是協助其轉型,而民間開發的工業區,我們也希望他能提出新的開發構想。很多地區我們也不堅持叫他工業區,改以「產業發展區」的構想來推動,這類似國外的開發許可制,由民間提出未來的使用項目與內容,由都市設計及都市計畫等相關委員會討論審議,這樣可以更靈活適應產業市場多樣的需求。

因此,所謂的產業發展區,就是不侷限於一般對於傳統工業的刻板印象,而以新的思維來創造新的市場。以都會區的物流中心為例,如果臺北縣能夠利用工業區的優勢,建立完善的物流系統,對於整個交通、廠商的效率、經營成本都有正面的影響。商家只要有一個賣店和型錄,不需庫存,而透過完善的物流服務,就可以提供更好的消費者服務。甚至包括一般民眾搬家,或是家裡要裝潢,也都可以利用物流服務,搬家裝潢前先將家具編號,等裝潢完畢後再幫你把家具搬回你預期放置的地方,這也是一種物流服務的可能。工業區的使用只要加入更多的創意,就可以帶來更高的市場價值,而這方面臺北縣相較於臺北市有著更多的優勢與機會。

公部門的關鍵角色在於透過公共建設來引導地區更新
陳:但是產業的轉型意味著更多的基礎建設改善與公共投資,而在這方面,政府公共建設的投入應該是其中關鍵的角色

副縣長:你說得沒錯,以過去我在市府發展局長及工務局長任內的執行經驗來說,我們強調以公共建設改善周邊環境的更新策略,當時在萬華舊市區配合鐵路地下化總共投資了約六、七十億元,包括街道改造、拆掉西園橋及和平西路路橋等建設,有效地拉近萬華與臺北市區的距離,使萬華人口從嚴重外移變成人口零移出,而且刺激了房價上漲。在都市空間的意象上,就讓萬華與臺北更近了,讓原本已被邊陲化的舊市區重新被納入都市整體發展的範圍內。這些成果在萬華居民對於市府施政滿意度的大幅提高得到了印證。

由這個經驗得知,都市更新需要政府很大的公共投資,才能改善都市環境。目前臺北縣的大環境為何令投資者卻步?肇因在於環境不夠理想,投資者不看好縣民普遍的消費能力,因而反應在商業投資上的保守與卻步。現在我們希望投資者能到縣內興建觀光飯店,帶動北縣發展,然就市場分析來說,本縣雖然有一定的旅館需求,但因為整體的商業環境誘因不足,在本縣經營觀光飯店前期階段必定非常辛苦,在基礎建設未改善前,誰都不想當試驗品。因此以臺北縣市作為一個大都會區來看,必須從整個生活圈的概念重新定位,並輔以關鍵性的公共建設作為觸媒,才能孕育一個具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在這方面,因為臺北市在現有的商業基礎上較為成熟,以錢滾錢比較容易,而臺北縣則一定要有大的投資才能夠翻轉過來。我常說推動經濟發展就像一個爬坡,當你在爬坡段時,政府的力量就像是來協助民間經濟發展的一個推手,只要越過山頭,接下來就可以讓市場的機制自行運作出預期的成果了。

善用新開發的波及效應,引導周邊舊社區更新再生
陳:就市場的發展來說,如果過度強調新市鎮或是大規模工業區的開發,是否會對舊社區的更新發展造成排擠的效果,而讓資源分配形成不平均的狀況?

副縣長:這個部份的確也是我們關心的重點,過去縣府開發約兩三千公頃的新社區,從負面影響來說,造成了開發商寧可去開發相對較具競爭力的新區域,如新板特區的開發來說,當時為了激勵土地買氣,大幅增加許多了容積,甚至壓過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的誘因,而連帶的影響了區內推動都市更新意願。但就正面來說,新社區的開發,因為環境變好了,周遭的價值也相對提高,這也帶動周邊舊市區的更新意願。

在這方面,未來將透過新市區開發對其周邊地區的更新的有正面波及效應,積極推動毗鄰周邊地區的更新事業。而針對較大範圍的鄰近區域,則應以其他方式加速更新的推動。例如我們藉由新板特區及新莊副都心的開發,挹注縣庫約四、五十億的經費,這些若能結合都市更新基金的設置與運用,在未來都是可能的籌碼。

政府主動推動大面積公地更新,落實更新政策
陳:北縣主動辦理評選委辦的經驗是創全台首例,也已有初步成果,未來評選委辦是否仍為縣府主動推動更新的方向?未來優先推動都市更新的地區或方向,您有什麼想法?

副縣長:縣府主動辦理的部分還是首先針對大面積公有土地著手,再透過公有土地更新來帶動周邊區域發展。而相對的,一般的私有土地只要環境條件優越,民間即會自行更新。也就是說,政府雖然擁有公權力,但是目前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已經提供了某些條件。因此,未來還是縣府主動辦理之更新事業應朝向以公有土地優先,才可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如果從明確的空間來說,依照更新政策白皮書的目標,縣府優先辦理的地區將以捷運場站、新舊商圈、觀光景點、重大建設等四大重點地區為主軸,由縣府編列預算逐年推動更新地區劃定與更新計畫研擬的工作。另外配合中央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優先辦理的地區包括新店榮工廠地週邊地區、板橋浮洲榮工廠地週邊地區更新。目前這二處地區已完成更新計畫草案,後續將循都市計畫程序辦理審議及開發事宜。所以未來政府主動辦理更新開發方式將朝多元角度思考,除了前述評選委辦外,也不排除思考政府自行辦理、同意其他機關構辦理或由民眾自行更新。

不鼓勵增加戶數,簡化更新辦理程序,引導民間自力更新
陳:公有土地更新的確是都市更新政策最重要的觸媒,但針對臺北縣普遍存在的四、五層樓傳統公寓,縣府又將如何加速其更新?

副縣長:關於四、五樓公寓更新的確是非常困難,因為民眾普遍認為最好是不用出錢,而且新屋還可以多一層,但在建築成本節節升高的狀況下,容積若沒有增加到一個程度是不可能一屋換一屋的。臺北縣在未實施容積率管制前蓋了許多五到七層樓公寓,我們的想法是以不改變未來人口密度為前提,也就是說增加樓地板面積並不等同於提高人口密度,維持原戶數,提高居住水準,未來還是有更新的機會。

另外,縣府希望藉由簡易的更新模式,提升縣民居住品質及生活水準,讓居民還是居住在原來的地方。所謂簡易的更新模式,簡單來說,就是在不增加戶數及公共設施負擔的前提下,增加更新後的容積,但降低基地建蔽率。如果這樣能變成簡易的更新模式,很多程序也可以跟著簡化。以現在四、五樓公寓來說,目前容積為300%,以前每戶可能只需要30坪的居住面積,但現在可能需要50坪的居住面積,在不增加戶數的情況下,縣府透過容積獎勵給予50坪容積,但要求降低基地建蔽率、基地退縮設計、留設地下停車位及寬敞的人行步道,藉由推動簡易更新的模式,簡化申辦程序,解決臺北縣普遍巷弄狹小、消防車無法進入、舊社區缺乏停車空間、房屋老舊生活環境不佳等問題。

臺北縣外來人口很多,而且多是藍領階級,在生活經濟上是屬於比較弱勢的,所以在臺北縣要推動老舊住宅更新,提高居住水準是最重要的更新目標。我們希望的都市更新是民眾自力更新,而非期待建商,因為都市更新最好的是說更新完之後,老鄰居還在一起,社會結構並沒有解散,這是比較好的更新方式。我想我們的更新不是把原本不好的環境,過度改變為完全不同的居住形態,讓原本的社區脈絡瓦解而由一批新貴階級取而代之,使得原有的弱勢居民到處流浪,這並非我們更新的本意。

北縣城鄉差距大,都市更新方式也不同!
陳:除了四五層樓傳統公寓更新外,臺北縣幅員廣大,城鄉差異性極大,縣府在未來施政上對於整體城鄉發展定位及特點有何構想及規劃方針?如何縮小城鄉差距?

副縣長:城鄉差距大是本縣發展的一個重要課題,以淡水河西岸的核心縣轄市為例,板橋市人口高達五十五萬人,比台灣其他縣市如基隆、花蓮、澎湖人口還多。但是一般的鄉鎮如平溪鄉卻只有六千人,不僅在人口數量差距很大,人口密度、結構差異性上也大不相同。尤其部分偏遠鄉鎮,65歲以上老人人口比例高達15%,但在縣轄市地區,老年人口比例卻只有7%,以青壯年人口為主。除人口密度及人口結構上的差距外,城鄉所得差距也相當大。因此,我認為這兩種地方的都市更新應有所不同。

善用鄉鎮好山好水自然資源,發展地方文化產業特色
本縣內有許多鄉鎮擁有好山好水,正是能促進地方發展的珍貴資源。所以我們應該發展各鄉鎮的休閒旅遊、觀光產業及生態旅遊,我們不希望有太多的建設,反而是希望儘量保留它的好山好水,然後配合一些節慶活動來帶動地方經濟,比如說平溪的天燈、金九地區的礦區文化等。

另外,臺北縣還有一些文化、歷史的特色,這跟臺北市很不一樣,臺北市這方面比較少。臺北縣有九條老街,如深坑老街、鶯歌老街,我們希望形塑老街文化,發展地方特色,已經中度發展的老街,我們將以發展它的文化特色為方向。這點可以跟臺北市作區別。此外,臺北縣也積極推動很多博物館,希望透過這些人文的東西來帶動臺北縣的經濟活動。

總和而言,偏遠鄉鎮應該利用發展民宿、生態旅遊、節慶活動等,發揮各鄉鎮的地方特色,以目前相當熱門的平溪放天燈活動來說,假日觀光人口就高達六萬人,一次成功的民俗節慶活動,即帶來足以吸引地方人士願意根留當地發展的觀光收益。此外,目前針對偏遠地區我們也考量規劃纜車、臺車等特色交通運具,讓這些地方更有屬於自己的風貌,協助當地能發展更有深度的旅遊產業。同時利用一些偏遠地區廢棄的國中小學分校校區,透過適當的規劃改善,可以提供作為如救國團等或學生團體作為舉辦諸如夏令營活動等使用,讓都市的小孩來此體驗,去露營、睡教室、通舖、營火晚會、看蝴蝶、螢火蟲等,利用這些方式來重燃這些地方的生機。

容積移轉政策一縣三制,有立即整合之必要
陳:攸關土地開發利益與都市空間品質的都市容積管制政策向來是大家關心的焦點。就使用強度而言,北縣的基準容積相對於臺北市已略高,再加上各項容積移轉、獎勵等,在整體公共設施服務不足的基礎上,往往造成為人詬病的都市發展問題。面對這樣的問題,請問未來是否對於容積管制會有新的政策看法?而現行的容積移轉相關規定或包含都更、停車等容積獎勵辦法等如何將配合調整修正?而在推動變革的過程中,又將如何兼顧民間利益與提高民間推動更新的意願?

副縣長:過去容積獎勵經常被視為推動民間辦理都市更新的利器,其中雖迭有爭議,但落實到執行層面而言,其對於引導民間投入更新之推動而言,仍有一定之吸引力。但是這樣的效果,面臨到本縣之前的高容積政策時,相對之下都市更新獎勵就失去誘因了。

以目前引起廣泛討論的容積移轉政策來說,當我任職於北市府時,雖身兼工務局長及都委會委員,但針對當時都委會討論關於容積移轉辦法中是否應以主要道路為優先移轉標的時,卻 獨排眾議。因為當時臺北市重要的問題並不是在主要道路,而是許多地區型的道路未能積極開闢,其中又多集中在士林、北投、大同、萬華等老社區。當時為開闢一小段道路都要編列一、兩億的預算,但工程費卻只有兩百萬,大部分的經費是用在土地取得上,而這些攸關一般民眾行的權利的問題,卻造成市府沈重的財政負擔。因此,我主張將巷道容積移至鄰地之可建築用地,其中和平東路的麟光站周邊就是個成功的案例。讓原本僅是單線道的地方,透過容積移轉至毗鄰的民間開發基地,將道路用地捐出來,變成雙向道來有效的紓解當地交通的問題。

但到了臺北縣之後,我發現本縣容積移轉的問題卻更加嚴重,除既成道路外,甚至連墳墓使用的容積也可移轉的,這些容積雖然移出約二、三十公頃,但是對環境都沒有任何幫助。再加上目前臺北縣容積移轉所產生的三個大問題,包括:縣府在86年8月、93年間及94年2月公告施行之容積移轉上限及接受基地條件皆不同,形成一縣有三制並行情形,使得容移申請多頭馬車造成申辦困擾與標準不清,導致容積獎勵失控。其二、就是移出基地侷限於既成道路,未能確實提昇環境品質,其三、則是移入基地缺乏規範,造成開發負面影響。而這些就是首要處理的問題。縣府自89年起受理民間申請容積移轉,至95年3月底止,已取得約29.2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但幾乎全部為已開闢之既成道路,而接受基地條件規定門檻過低,導致許多面臨8公尺道路以下之建築基地,移入過高容積,使本縣公共設施原已嚴重不足之情況下,生活環境品質更形惡化,造成開發負面影響。

因此,北縣容積移轉政策將予以修正,原本規劃針對未開闢道路多一點容積,但限於容積移轉辦法係屬中央法規,不能逾越,因此,目前臺北縣容積移轉政策以環境貢獻度來考量容積獎勵。即以限制接受基地條件為原則,若移入基地臨街道路小,那移轉之總容積上限就受限制,最終把現行的容積移轉三套制度收斂成一套規定。

也就是說,透過修訂本縣17處都市計畫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回歸「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單一制,並擬定「臺北縣政府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規定各類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之合計上限並不得超過建築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一百。

有關移出基地,鼓勵非屬既成道路搭配辦理容積移轉,以加速取得開闢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及體育場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及有保存價值之建築與可供公共開放空間使用之可建築土地,以提昇環境品質。並配合檢討修訂移入基地之規模大小、面臨道路寬度與法定空地及植栽綠化比例的配套,落實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開發環境品質管理,確保都市健全發展。

相關容積獎勵、移轉之累加須有一定限制
而且本縣17處都市計畫基準容積率原已較臺北市為高,加上其容積移轉及各項容積獎勵過高,尤其在捷運車站500公尺範圍內,其可增加之容積可達到基準容積率之1倍,若再加上都市更新獎勵基準容積率之0.5倍,則其總獎勵容積可達基準容積率之1.5倍,甚至一個上千坪的基地只有區區十五坪位於捷運周邊五百公尺範圍內,也可適用這樣的規定。說嚴重一點,幾乎可以說是處在一個失控的狀態。再加上捷運車站各站距離相距約九百公尺至一公里之間,說句玩笑話,沿線道路周邊不就是峰峰相連到天邊嗎?那原來所有都市計畫的管制都失去意義了。而目前捷運場站周邊的道路系統卻往往僅有四米至六米,這樣的開發量體對於捷運周邊環境是項大的衝擊,往往在未能享受到更新帶來的效益前,反而必須忍受因為過高強度開發所產生之負面效果。

過高容積反造成地價上揚,社會大眾無法分享開發效益
過去許多人認為「放寬容積率,才會降低房價,沒錢的人才能買的起房子」,這個觀念是錯誤的,我們應趁此機會予以澄清。許多人認為土地若可以蓋比較多的建坪,當然土地成本就低,房價當然就會降低,這是個錯誤的迷思。其實容積跟房價之間並不存在絕對的反比關係,容積提高只有讓土地更貴,亦即只有地主受惠,不是建商獲益,更不是消費者受惠。因為當你容積高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土地價格就高,並非如所預估的地價下跌。房價除與建築成本相關外,也與國民所得相關,房價並不會盲目上漲。若今天容積改成百分之一千,臺北縣的房子一坪會變成一萬嗎?

民國八十年我在省府服務,當時主張一次性修改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一次性實施容積管制,住宅區容積率200%、商業區容積率300%,這樣才不會造成房價狂飆,但卻未獲得民意代表支持。但事實證明,容積慢慢增加,土地價格也相對昂貴,所以臺北縣的土地單價是比臺北市貴!臺北縣土地鮮少一坪在四十萬元以下,許多都要在一百萬元上下,而臺北市大安區巷子裡的土地單價就只有五、六十萬元,但是以環境來講,文山區、大安區的環境會比臺北縣差嗎?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建商是個加工業者,賺取加工之附加價值,容積率提高,當然是地主是最大獲益者。

更新推動的不僅是空間改造,而是以都市行銷的觀點發揮地區特性
陳:臺北縣整體的更新推動的確蓋了各個層面、更有許多不同的問題需要解決,而在過程中還必須兼顧到公共效益與個人利益的平衡,實在是個艱鉅而困難的工作。就副座您的看法,都市更新要能夠成功,最重要的關鍵是在哪裡?

副縣長:都市更新在台灣其實是相當困難的,因為除更新政策外,尚有配套因素會影響更新政策的執行。以臺北市西門市場更新為例,其實大家經常掛在口邊批評因為更新改建而導致商機流失,這實在是非戰之罪,更新作法本身並沒有錯,而是在於未能妥善輔導攤商能夠適應一個迥然不同的經營形態。民國90年臺北市政府決定改建西門市場,仿照美國波士頓昆西市場(Quincy Market)改建更新,並交由新西門商場公司管理,但昆西市場係由專業公司負責經營管理、整體行銷,而西門市場管理經營者是原來經營攤販的攤商,對於整體行銷可能缺乏專業,以致無法吸引人潮,因而導致關門歇業。而建成圓環改建也一樣,建築設計本身雖有瑕疵,建築材料上可以用隔熱玻璃、遮陽板來克服室溫過高的問題,但真正問題還是出在行銷上。

都市更新有其限制性,不能完全取代社會福利政策
經常有人在討論,如何透過都市更新來解決一些像北市整宅等弱勢居民的社會救助問題, 我認為那是所謂的 Mission Impossilble,諸如整宅等環境基本上他比較傾向是個社會問題,而不是都市更新的問題,不能單純用所謂房地產更新效益的角度來分析。表面上你算一算房子蓋了以後,可以一坪賺一坪,從二百萬元變成六百萬元,似乎對於居民是個很大的協助,為什麼他們不領情?可是真實的狀況是,他會問你說:我沒有那二百萬,沒辦法舉債那兩百萬元,所以也賺不了那多出來的四百萬元!更何況,我得要賣了房子才有錢賺,可是我現在自己有地方住,未來房子賣了要住哪裡?更新的推動,絕不能一廂情願的強迫居民調整原本所得支用分配比例,甚至排擠了其他更必需的像醫療、教育等費用的支出。這個部份原本政府該投入的的社會福利或社會救助經費,不能期待可以完全透過更新來取代。

縣府資源有限,對於更新推動資源投入要用在刀口上
就公部門的資源而言,我們也是相對弱勢,有兩個原因:第一、我們在組織結構上還有一個鄉鎮公所,所以在指揮系統、行政效率上就多了一個層級,第二、我們在財政上非常困難,去年本縣的預算有715億,但其中卻有40億是屬於統籌分配款,是應撥付給鄉鎮公所的,實際上能運用的經費僅有600多億。其中自有財源佔60%,另外40%是補助款,另外北縣舉債都到達極限,按規定短債(一年以內)可以到當年度預算的30%,我們已經用到29.9%,一年以上的長債則是整個預算的45%,我們也是幾乎滿了。而在預算的分配上,其中人事費就比我們的課稅還要多,但是北市有380個簡任官,臺北縣卻僅有38個,所以縣府員工的流動率高達17%,只要作了幾年就走。人力資源不足、政策的推動與經驗無法累積,這也同時都是臺北縣推動施政的限制與隱憂。

所以理論上具市場誘因的地區,不應該劃為更新地區。臺北市在推動更新地區初期,經過初步評估調查提出許多更新地區建議。但是許多更新地區卻不見得具備更新地區的合理性,例如:復興南路福華飯店旁邊的農會空地、新生南路聖家堂周邊地區、和平東路師大附近原是書店、畫廊的地區也都被劃為都市更新地區,這類地區具有市場潛力,即使沒有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仍有改建的機會。但在市場誘因不足的地方,適當的更新獎勵或許就是協助其再生的臨門一腳,因此更新地區的劃設應更具備合理性及鼓勵性。讓社會的資源能更為公平有效的分配。

都市更新不是容易的事,但卻是一定該作的事。未來本府將在整體更新政策的大方向下,更為積極、有效的協助推動更新事業,也希望縣民、開發商以及像基金會這樣的專業機構,能更給我們協助與支持。

陳:感謝副座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接受我們的訪問,透過與您的對談也讓握們受益良多,也對未來北縣發展政策方向有更為清楚的了解。相信臺北縣未來城鄉空間的改造,在一位兼具理論與實務的舵手推動下,短期內必定就會有一番新的風貌與氣象。


 

  • 發布日期
    2006/09/19
  • 發表人
    整理:林雲鵬
    廖美莉
    張瀞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