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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都市再生議題諮詢工作坊-學習日本經驗 提供台北市更新政策建言


本基金會接受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委託,於11月2日至11月4日舉辦為期3天的「日本都市再生議題諮詢工作坊」。本次工作坊主要分為兩大主題:「日本集合住宅之更新」,與「獨立行政法人都市再生機構」(簡稱:UR都市機構)。
 


本基金會透過日本再開發推動者協會的協助,針對本次工作坊主題,由該協會推薦2位日本專家—藤野芳夫先生與山田尚之先生來台參與本次工作坊。藤野芳夫先生在2007年自UR都市機構退休,於該機構服務長達34年,對機構的沿革、業務內容及組織等都非常清楚。山田尚之先生則參與過多件集合住宅重建事業擔任協調者,並擔任集合住宅重建顧問研修講師及集合住宅重建事業審查委員等。而二位日本專家也不負眾望,在工作坊期間提供非常完整且專業的資訊。
 

本次工作坊由本基金會顧問何芳子教授擔任口譯,何芳子顧問畢業於日本御茶水女子大學,熟知台北市與日本都市更新相關法令與執行制度,在都市更新方面兼具公私部門多年執行都市更新之實務經驗,且何芳子顧問更長期與日本官方及民間團體就都市再生領域進行學術與業務交流,深知日本推動都市再開發之歷程及推動情形,可針對雙方之疑義詳加說明。

為使本次工作坊達到最大效益,於正式會議前於9月4日及16日先行舉辦二次座談會,由何顧問針對二大主題作專題演講。參與成員包括中央及台北市都市更新政府官員20餘人。何芳子顧問亦事先翻譯許多日本相關文獻供與會成員研讀,在座談會中作深入討論並由針對台灣自力更新課題以及專題演講內容提出相關問題。會後由本基金會綜整相關問題及台北市都市更新組織架構等議題,並翻譯成日文,預先提供日本專家了解以事先籌備資料。
 
正式活動為期3天,前2天主要以小型工作坊的形式辦理,參與人員約35人,由日本專家作專題演講分享日本操作方法及經驗外,更邀請我國都市更新專家參與,與日本專家進行雙向交流,提出本市都市更新協助民間自力更新業務前瞻性展望與具體建議及下階段工作方向建議。第3天上午安排日本專家參訪台北市都市更新案例,下午舉辦成果發表。本次工作坊由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丁育群局長的致詞揭開序幕。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丁育群局長致詞

 
日本集合住宅之更新再生
本主題共有三個場次,分成機制、財務、整合三個面向來作討論。主講人為山田尚之先生,由本基金會林益厚顧問擔任主持人,邀請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暨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蘇瑛敏教授、本基金會丁致成執行長、本基金會何芳子顧問擔任各場次的與談人。每個場次皆保留90分鐘的討論時間,由與談人提出台北目前實行自力更新之重要議題作為開始,帶動現場熱烈討論,欲罷不能。 
場次 題目
專題演講一 政府與民間的角色
「集合住宅重建促進法」下之日本自力更新政策與推動機制
專題演講二 補助或融資?
日本自力更新各階段財務計畫實務—以多摩新市鎮為例
專題演講三 從了解到實踐
日本更新會之組成、運作及專業者協助實務說明—以多摩新市鎮為例
 
日本早期進行集合住宅重建,就如同我國的合建一般,因實施主體不在相關權利人而是投資者,加上產權複雜及現住戶安置問題等,使重建窒礙難行。故日本政府於2002年新訂集合住宅重建促進法(マンションの建替えの円滑化等に関する法律),明文規定得由相關權利人成立「重建組合」(類似我國的更新會),除了賦予「重建組合」法人格得以擔任實施主體外,並採權利變換方式進行權利分配、轉移房屋租賃權、抵押權等,對於不贊成重建的權利人,重建組合擁有權利得加以承購,使重建事業得以順利進行。

集合住宅重建促進法中規範之實施方式不僅止於「重建」,對於「修繕」亦有詳細的規範。政府更出版各種操作手冊供民眾參考,例如如何判斷集合住宅應重建或修繕之手冊、集合住宅重建實務手冊、針對集合住宅重建如何整合之相關手冊、集合住宅整修再生手法相關手冊、集合住宅耐震化手冊等,使民眾能更有效率地參與重建事業。對於高齡、低收入不參與重建之住戶,政府亦規定需應優先安置,提供出租住宅,以確保弱勢族群的居住安定。
  
黃健二教授擔任主持人               蘇瑛敏教授擔任機制面與談人    本基金會林益厚顧問擔任主持人

 
獨立行政法人都市再生機構
本主題共有二個場次,主講人為藤野芳夫先生,由中國文化大學市政暨環境規劃學系黃健二教授擔任主持人。第一個場次主要介紹UR都市機構的沿革、組織、業務內容等。第二個場次則介紹UR都市機構在更新事業中扮演的角色,以及介紹曾參與過的重要案例。
場次 題目
專題演講一 日本UR都市機構組織、功能與未來展望
專題演講二 第三部門如何促進公私混雜土地更新之推動
  
UR都市機構的前身為住宅公團,自1955年成立,屬政府成立之公法人。隨著時代的變化,公團配合日本政治、經濟、社會等結構變遷,調整其功能定位,並於不同發展階段修訂政策目標,於2004年轉型為具有第三部門功能的組織—獨立行政法人都市再生機構。UR都市機構主要業務分為:都市再生、居住環境、災害復興、郊外環境等四大領域,對解決日本住宅問題,提昇居住水準,改善都市環境,促進都市繁榮,具有實質效益及莫大貢獻。

UR都市機構參與更新事業的身分主要有四類:實施者、以個人身分實施、以參加組合員身分協助(類似我國的投資者)、接受委託實施。除了自己擔任實施者外,UR都市機構施行的更新事業亦可引入民間事業者之活力等,一同參與都市更新的開發。另未UR都市機構亦給予民間更新事業積極性之支援,除了提供專業協助外,也曾協助處分保留樓地板,以確保該更新事業的財務可行性。UR都市機構參與眾多更新事業,如霞關三丁目南地區、大手町地區、勝鬨六丁目地區等,在其中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UR都市機構參與之代表案例
大手町地區 藉由UR都市機構取得國有地,以土地重劃與更新事業等方式,推動連鎖型市街地區整備計畫
霞關三丁目南地區 以PFI之手法推行公私有地整合再開發,同時興建政府機關辦公廳舍
勝鬨六丁目地區 針對民間更新事業,給予協助處分保留樓地板之支援
蘆花公園站南口地區 出租住宅的興建,併同站前商店街區再開發
曳舟站前地區 以密集發展街區為據點,以更新方式推動整備計畫。
鹿屋市北田大手町地區 屬地方都市尺度及規模的更新事業

 
 
成果發表會
先由二位日本專家各進行30分鐘的發表,後邀請蘇瑛敏教授、本會丁執行長、何芳子顧問三位發表20分鐘的簡報,同樣透過機制面、財務面及整合面來分析台日雙方在執行都市更新上的異同,並針對目前台灣的現況提出分析及給予建議。當天產、官、學齊聚一堂,發問踴躍,雙方專家亦一一回應,現場反應熱烈。最後由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徐燕興正工程司總結這三天的討論,並在更新處林崇傑處長的總結下,為本次工作坊劃下完美的句點。

相較於歐、美各國的都市更新背景與經驗,我國的情況與日本更為接近,且日本「都市再開發法」於1969年立法,早於我國立法「都市更新條例」足有30年之久,從日本長期推動都市更新的經驗及專業來看,實為我國應長期學習之重要對象。藉由這次辦理工作坊的經驗,作為台北市發展都市更新之政策與法令制度之參考,並建立台日長期雙向資訊交流的管道與機會。會後,參與本次工作坊之人員皆稱讚獲益良多,佳評如潮,日本專家也盛讚此次參加本工作坊是他們人生中非常寶貴的一次經驗,雙方更約定日後保持良好的友誼,並期待下次再會。
 
與會者提問
 
本基金會丁致成執行長擔任財務面與談人


成果發表會情形

成果發表會後合影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48期)

 

  • 發布日期
    2010/12/15
  • 發表人
    基金會主任 林雲鵬
    基金會規劃師 林宜樺
  •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