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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都市更新大事紀 (2010/03)


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之修正
(一)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重點包括依都市更新作業程序,協助解決執行爭議及補充權利變換相關規定,共計修正6條,業於2009.12.25.送請立法院審議;另針對申請事業概要核准之主體屢生爭議及公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參與更新之法源未有明定,本部刻正在研議修正本條例及相關子法。

(二)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5條修正案:都市更新單元內未開闢之公共設施,本得依都市更新條例第45條辦理容積移轉,或依同條例第53條,實施者得要求該公共設施之管理者負擔該公共設施興修所需費用之ㄧ部或全部。為增加協助實施者開闢更新單元內公共設施之誘因,爰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5條第1項,明定更新單元「內」未開闢之公共設施透過都市更新程序完成公共設施之土地取得、開闢者,得予以容積獎勵。全案業於2月25日修正發布施行。

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之實施
(一)公告招商:台南市運河星鑽都市更新案和桃園東門市場都更案,已於2010.1.月底辦理公開招商。其中,台南市運河星鑽都更案將引進親水、文化、觀光和精品商店等新產業型態,創造親水商業活動空間,以帶動區域商業發展;桃園東門市場都更案則配合都市更新變更市場用地為商業區,預計興建複合式住商大樓。

(二)華光、華山都市更新案:主要計畫變更草案已於2010.1.22.公開展覽完竣,公展期間並邀內政部本部都委會委員召開2次座談會,另於2.9.召開第1次專案小組會議,會中主席裁示「變更臺北市華山地區中央合署辦公行政園區主要計畫案」除法務部對於行6街廓變更部分面積及公園用地上有不同意見外,其餘已獲具共識,將先提送大會審議。

(三)鼎興營區及中山女中南側都市更新案:業完成劃定更新地區計畫書、圖及開發辦理原則之研擬,並分別陳報2010.2.9.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24次會議審議通過及2010.2.23.行政院都市更新推動小組2010年度第1次會議討論通過,刻正辦理研擬招商文件及籌組審查委員會,以利後續招商作業。

(四)相關補助計畫:目前已核准臺北市政治大學北側地區等17案,補助辦理都市更新先期規劃,補助經費共計4,715萬元;另關聯性公共工程補助並核准台中縣豐原火車站後站廣停地下停車場委外規劃等8案,補助經費合計1億2,095萬元,以及基隆市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關聯性工程經費4億元。

民間為主都市更新案之輔導
(一)實施業者座談會:業於2010.2.4.邀集地方政府、概要核准整合中及事業計畫已報核之實施者進行座談,對於個案於實施都市更新期間所遭遇之技術性問題,提供個案診斷指導,解決其階段性推動課題。

(二)委託專業整合:內政部會同地方政府於2009.9.4.選定40處優先更新單元後,隨即展開台北市大同區及萬華區更新地區居民參與都市更新意願整合作業。截至2010.2.月底止,已於臺北市4個行政區(大同區、萬華區、中山區、大安區)及宜蘭市等20處更新單元舉辦達31場說明會及8場公聽會,並協助大同區3處更新單元及萬華區6處更新單元籌組更新會中。

(三)更新案執行:迄自2010.1.31.止,已輔導651案申請辦理,其中232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已核定實施,15案刻正辦理核定作業中。2010.2.月底前已核定1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建物整建維護示範補助
(一)201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建築風貌整建部分) 共受理24縣市、220件申請案,業分別於1.18、20、21日及2.2.召開審查會議完竣,並於3.3.核定159案,共計分配4.08億元。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45期)

  • 發布日期
    2010/03/15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 都市更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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