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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更新招商元年 邁向都市更新新紀元

臺灣過去數十年來,整體經濟快速成長,但舊市區面臨建成環境與都市機能更新提昇之迫切性。雖然都市更新條例實施11年來,已經有200件以上的更新事業實施,但是大多是由民間所主導,規模均相當小,無法對整體都市環境產生策略性的帶動影響。因此,中央政府經過五年的籌劃,乃提供大面積之公有土地,由政府主導招商投資,期望能夠真正落實政策,讓台灣能走向國際的舞台。今年(2010)將是公辦更新招商投資啟動最重要的新紀元。至少有5件更新案將正式公告招商。
 
確立公辦都更新政策
行政院前於2005.5.25.及2006.1.25.核定「94至97年度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及「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由內政部營建署負責推動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及輔導民間都市更新案實施。

該方案都市更新的推動組織架構及任務方面,則由中央行政院建立跨部會的政策及推動小組,由營建署擔任都市更新的專責單位,成立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提供專業的技術服務,並成立中央都市基金,協助縣市各都更主管機關投資或融資,加速都市更新之推動。另針對政府為主之都市更新,以公私部門合作方式辦理。

對於政府為主之更新地區推動步驟也於方案中明確的指示以財政效益大及公地比例高為原則的更新地區作為優先開發的更新地區,都市相關計畫擬定與變更、地權整理與現住戶處理的配合程序與方式亦明確的指導。針對未來優先更新地區的開發可經公開評選程序甄選實施者。

自2006年起,營建署會同經建會與中央相關機關(構)以及地方政府共同勘選115處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地區,迄今已完成90處先期規劃作業。營建署更為了有效整合資源,提出20處優先推動都市更新地區,集中資源推動後續都市計畫變更及招商計畫等前置作業,並預計於今年度起陸續正式公告招商。
 
10月22日招商說明會盛況                                      內政部營建署葉署長世文致詞(第二場國內招商說明會)
 
11月25日國際招商說明會盛況                                         行政院經建會黃副主委萬翔致詞(第一場國內招商說明會)

愛臺12建設計畫嚴選指標個案
後復於2009.2.9.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愛臺12建設計畫—都市更新推動計畫(98-101年)」。營建署持續以相關策略全面推動都市更新案,該計畫對於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選商投資之策略則為完成先期規劃及前置作業後,依個案性質由相關機關及公地主組成專案推動小組,協助整合更新單元公、私部門意見、配合主辦機關辦理甄審作業、協調清理更新單元範圍內房地。另外並積極協調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最大國公(營)土地管理機關(構)擔任招商主辦機關,辦理選商投資實施作業。

計畫中分兩期:第一期2009-2012年將優先推動14處都市更新計畫,第一期優先推動都市更新計畫遴選分布全台各地及離島地區,以策略性再開發地區或大面積公有土地為主之都市更新地區。而第二期2013-2016年亦預計推動16處優先都市更新計畫。

2009-2012年政府預計推動及招商案件一覽表
屬性 地區 地區案名
6大指標案 臺北市 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畫
臺北市 南港高鐵沿線都市更新計畫
高雄市 台鐵高雄港站及臨港沿線
基隆市 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計畫
新竹市 新竹火車站後站都市更新計畫
嘉義市 嘉義市火車站附近地區
8處優先推動都市更新計畫 臺北市 中山區捷運新生站北側中山女中對面暨美麗信飯店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
臺北市 中山區民權東路鼎興營區都市更新計畫
臺北市 華山中央行政園區都市更新計畫
臺北縣 新店榮工廠地區都市更新計畫
基隆市 和平島東南側水岸都市更新計畫
台中市 體二用地都市更新計畫
宜蘭縣 蘭城之星更新開發計畫
澎湖縣 馬公市新復里地區都市更新計畫

另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補助辦理都市更新關聯性工程計畫,期透過本補助作業,推動都市更新事業,關聯性工程主要辦理公共工程闢建項目包括道路、橋樑、公共停車場、交通轉運、生態、景觀等及其他與都市更新相關之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地上物拆遷與安置費用,以加速推動都市更新。
 
精心擘畫公辦招商正式啟航
經過長達5年的勘選、規劃、協調公有地管理機關等艱辛的過程,公辦都市更新終於上路。營建署亦為了從今年度起正式公告招商案件,已特定於2009.8.19.及10.22.舉辦2次國內招商說明會以及同年11.25.舉辦台灣第1次的都市更新臺灣地區國際招商說明會,3場說明會吸引了眾多國內外上市上櫃之建商、開發商及金融保險業者共襄盛舉,透過說明會希望建立良善溝通管道與增加民間廠商投資誘因,展現政府主導推動都市更新之決心,建立公私合作投資之更新示範案例。

除以具體的行銷行動主動辦理招商說明會外,營建署委託本基金會針對前述14個案件之產品定位與量體模擬建議,提供主辦機關後續作為招標須知與擬定開發辦理原則之參考,也藉以檢視原先期規劃作業規劃之可行性,另擬定招商作業所需之推動流程、法令規範、評選機制、招商文件範本與作業手冊等招商策略,希望透過完整的招商機制與配套措施,讓各主辦機關有所依循,藉以提高預計招商案件成功率。
 
計畫招商登場,歡迎各界積極參與
以下簡介幾個將於今年內正式招商之計畫:
一、基隆火車站暨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計畫(預計5/31公告招商)
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結合鐵路、公路及藍色公路系統,發展成為北台灣商業及觀光遊憩新據點,以吸引海內外旅客,帶動基隆市發展。利用港埠商旅客運專用區水岸再發展,強化轉乘、商業、遊憩功能及居住品質。經中央補助中山一、二路拓寬,大幅提高交通可及性,提升空間連結,配合基隆火車站南遷,使忠一路連通中山一、二路連結基隆廟口與市中心,觀光效益倍增。將成為基隆市新的心臟。

二、宜蘭縣「蘭城之星」(預計3/31公告招商)
以都市更新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發展成為宜蘭地區新門戶。其區位緊鄰宜蘭火車站,利用既有消費商圈及重整交通運輸機能,提供住宅、辦公、商業消費服務以及交通轉運中心,輔以歷史建物整建維護機制,以歷史、文化、蘭陽風情為主軸,帶動宜蘭舊城觀光契機。

三、台北市「中山女中南側地區」優先更新單元(預計5/31公告招商)
由營建署擔任主辦機關及實施者並依採購法公開甄選投資人。本案將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發展智慧型生態住宅社區,納入都市防災功能、節能減碳及綠化設計概念,營造永續生活環境,導入智慧建築及黃金級綠建築理念,提供無障礙公共空間,實現營建政策整合示範目標。 

四、台北市「鼎興營區」(優先更新單元)(預計5/31公告招商)
由營建署擔任主辦機關及實施者並依採購法公開甄選投資人。本案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以商辦、商務旅館為主發展成為臺北市北區地區商業中心,同時引入優質住宅社區,建構完善住商複合機能,並利用提供開放空間與塑造步行綠廊之方式,連結捷運中山國中站及榮星公園,創造樂活生活廊道,提昇都市環境景觀品質。 

五、高雄市「臺鐵高雄港站」(優先更新單元一)(預計6/30公告招商)
由高雄市政府主辦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投資開發為旅館、商業混合使用的港濱中心。政府投資公共工程1.2億元,貫通及拓寬臨海二路為30公尺寬道路,同時闢建綠廊及公園,建立城市生態綠廊、並結合輕軌捷運、自行車道及休閒步道,實現綠色運輸導向開發模式;藉由鐵路文化保存,深化商業機能,創造開發與文化保存共榮發展的典範,達到「場站再生」之目標。
 
這些案件將由宜蘭縣政府的蘭城之星於3月31日優先打頭陣,後續則由營建署擔任主辦機關及實施者兩案最受矚目的中山女中南側與鼎興營區於5月31日打出招商強棒,接續推出基隆火車站西二西三碼頭案及台鐵高雄港站案。政府透過主導辦理招商的方式,期盼藉由都市更新事業的運轉,帶動營建產業與相關產業的發展與成長,共同促進臺灣的經濟繁榮,2010年將成為推動政府為主都市更新計畫重要的里程碑,亦是臺灣都市更新計畫推動招商嶄新的一年。
  
2010預計招商更新案件表
項目 中山女中南側(優先更新單元) 鼎興營區(優先更新單元) 臺鐵高雄港站(優先更新單元) 蘭城之星 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單元一
招商面積(㎡) 9,256 10,842 18,242 23,831 70,260
開發模式 A1權利變換 A1權利變換 B設定地上權 B設定地上權 B設定地上權
主辦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內政部營建署 高雄市政府 宜蘭縣政府 基隆市政府
預計引入民間資金金額
(億元)
132 115.97 61 31 140
發展定位 智慧型生態社區 臺北市北區地區商業中心 整合山海景觀與捷運場站的休閒商業新天地 宜蘭新門戶 商旅新都心
開發內容 生態住宅 商務旅館、商場、住宅等 休閒商業設施、旅館、購物中心 旅館、住商大樓、客運轉運中心 購物中心、旅館、客運轉運站、海運客貨中心暨辦公大樓
公告招商時程 2010.05.31 2010.05.31 2010.06.30 2010.03.31 2010.05.31
資料來源:營建署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整理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45期)

  • 發布日期
    2010/03/15
  • 發表人
    基金會主任 錢奕綱
  • 關鍵字 公辦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