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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輝建設板橋江子翠站前更新案核定

改善江子翠捷運站3號出口環境景觀,型塑板橋市入口意象
 
本更新單元位於板橋市文化路二段與雙十路二段交口,緊鄰板南線捷運江子翠站三號出口停車廣場。事業概要於民國95年3月24日經臺北縣政府核准通過,為東北西南向之狹長基地,包含江子翠段溪頭小段135-5地號等14筆土地,面積總計1,844.00平方公尺,事業計畫業於2009年10月核定公告實施。
 
位處江子翠捷運站出口,環境機能便利
本基地西臨文化路二段(40公尺寬)及北側鄰近雙十路二段路口(30公尺寬)、捷運江子翠站3號出口及東側人行廣場。其中,文化路得連結華江橋北往台北市,南往板橋市政府及舊市中心等,加上捷運使用,與周邊交通縱橫阡陌非常便利。周邊除位於重要交通節點外,並有江翠國小及江翠國中等多所學校,另有石雕公園等開放綠地,且鄰近縣議會及文化中心等政府機關,除生活機能完善外,亦為板橋市文教集中地區。
 
區內建物老舊低度利用,未符合地區發展
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皆屬商業區,共計25筆合法建物,其權屬皆為私有,為2至4層鋼筋混凝土三拼單元公寓及加強磚造店舖住宅。原建物老舊並已幾近無人使用,部份空地目前做為收費停車場使用,週邊商業大樓及住宅社區陸續開發新建,其位處市中心商業區卻低度使用,未能發揮應有效益,提昇江子翠捷運站週邊都市生活機能。

更新前現況
 
取得百分之百共識,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
本案東北側為捷運江子翠站三號出口廣場及轉乘停車場,西南側為國產汽車展售中心,其建物狀況尚堪使用,且2006年整合期間無更新意願及需求,東南側相鄰社區已更新完成,並配合捷運開闢人行廣場。因鄰接之土地均已建築或開闢道路完成,故擬由本更新單元範圍。經實施者溝通協調後,取得100%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以協議合建為實施方式,據以申請事業計畫。
 
整體改善捷運站周邊景觀
本案於2007年12月經審議委員會通過更新容積獎勵計3558.68㎡(41.95%),其中△F5捷運站、火車站體及其出入口周圍500公尺範圍內獎勵18%,係因江子翠捷運站周遭人行道及後方人行廣場雖已開闢,但現況常見機車及自行車混雜停放。且捷運站出入口緊鄰汽車停車場,人車動線衝突,也造成行人步行安全堪慮及週邊景觀凌亂現象。

故本案實施者經由台北縣府與臺北捷運局及板橋市公所協調同意後,針對捷運用地整體景觀設計規劃,整合設置小型廣場、喬灌木綠美化設施及街道傢俱,供民眾休憩使用,另經2009年3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要求設置200輛自行車位,整體解決人車動線衝突,冀以整體改善週邊都市景觀。現行汽車停車場出入口將調整至雙十路側。另本案範圍內提供1至4公尺寬,最大達9公尺寬之人行空間,實施者並依規定提撥200萬元與板橋市公所,做為15年植栽及相關設施之管理維護費用。另未來得續由鄰地開發留設人行步道,串連江子翠捷運站週邊之人行動線。

更新後平面配置圖
 
開放地下一層機車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
為改善捷運站停車空間需求,本案更新後提供地下一層210輛機車停車空間開放公眾使用,供公眾停放機車停車之空間產權捐贈予臺北縣板橋市公所,後續維護管理亦由公所負責,實施者並承諾提撥予該公所400萬元之機車停車場開辦費用。本案透過疏導部份機車停放至本基地內,將可疏解原平面停車場混雜擁擠之現況,發揮捷運轉乘效益。其設置獨立使用動線系統,機車道入口設於交通便利之文化路,配合基地周遭放置機車停車空間指示牌,標示明顯可及性佳,透過垂直分割及閘道管制不須與更新後大樓混合使用,可獨立做為公共開放停車空間。
 
結語
本案係以透過都市更新契機,除更新後將興建嶄新商業及社區大樓,並藉以檢討捷運站周邊現況環境問題,對整體環境景觀規劃加以改善,同時透過停車場設施捐贈,表達對都市環境之關注,希望以實施者對本案建築品質之自我要求外,並預期透過本案都市更新事業之推動,充分發揮都市更新冀以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及增進公共利益之目的。
 
興建計畫(資料來源:黃翔龍建築師事務所)
本案規劃興建合計127戶,1棟地上32層及地下8層之鋼骨造之商業及住宅大樓,平面配置採一字型規劃。設計構想如下:
(二)建築物配置:配合基地東北-西南狹長形狀,主體建築物沿文化路配置,降低建蔽率拉高建築量體,增加與外在環境鄰接面。
(三)開放空間暨人行步道留設:納入江子翠捷運場站周遭整體規劃。強調人行空間之連續性,於地面層配合捷運廣場留設人行步道空間且加以綠美化,增加通行往來之便利及安全性。
(四)人車動線系統:採人車系統分離規劃,以達最精簡且順暢的車行系統、最自由且安全的人行動線及最輕微的環境衝擊等目標。
(五)建築物造型:立面採西洋古典語彙塑造,並配合鄰近地區建物及山水景緻顏色協調,創造高低多變的天際景觀,營造板橋市獨特地標性都市意象。
 
更新後環境模擬透視圖

計畫概要
所在地 臺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二段
實施者 三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規劃 丹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建築設計 黃翔龍建築師事務所
基地概要 面積:1,844.0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商業區
建築概要 基準容積:8,482.40平方公尺
  總容積獎勵:3,558.68平方公尺
  總樓地板面積:36,989.58平方公尺
  構造:鋼骨混凝土
  樓層數:地上32層、地下8層
  用途:商議空間、集合住宅
實施方式 協議合建
 
容積獎勵核准及表
申請容積獎勵項目 基準容積比率
△F4:更新期限 7.00%
△F5:符合地方發展特性規劃設計獎勵  
量體及色彩與環境調和 9.00%
捷運車站、火車站站體及其出入口周圍500公尺範圍內 18.00%
人行步道 4.15%
二十年以上四層樓公寓或集合住宅更新重建 3.80%
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總計 41.95%
容積移轉 100.00%
 
大事紀
第一次公聽會 2006.03.01
事業概要核准 2006.03.06
第二次公聽會 2006.11.23
申請更新事業計畫日期 2006.12.01
公開展覽期間 2007.02.16~03.17
公辦公聽會日期 2007.03.09
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 2007.05.17
專案小組聯席審查會議 2007.09.06
第一次審議委員會 2007.12.05
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 2008.09.23~2009.04.29
第二次審議委員會 2009.08.14
計畫核定日期 2009.10.01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44期)

  • 發布日期
    2009/12/15
  • 發表人
    基金會主任 錢奕綱
    基金會規劃師 陳弘毅
  • 關鍵字 都市更新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