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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營建署勘選更新示範計畫地區-以政策引導方式加速都市更新再開發

建立更新示範案例實現更新政策
為持續推動都市更新政策,營建署委託本會設立「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特別將「勘選都市更新示範地區」列為工作要項之ㄧ,期望本會建立勘選機制檢視全國土地發展需求,評估適合由政府主導推動更新的低度發展地區,於未來劃設策略性開發地區,作為政策宣示範本,以促進老舊地區再開發,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同時藉由公共資源投入開發計畫,引導自發性地區更新,提昇都市環境品質與服務機能。

評選未來指標性更新潛力地區
每年度本會將主動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勘選10處以上「政府為主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地區」。針對各地方政府研提的計畫地區,營建署與本會將邀集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進行現地會勘與商討評估,經營建署核列為年度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後,再由各地方政府委外辦理先期規劃,以政策引導方式加速都市更新再開發。

專家學者鼎力協助全省跑透透
本會於98年1月17日委請營建署函知直轄市、縣(市)政府,請各地方政府於98年2月28日前,提送99年度預定辦理政府為主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地區。今年度計有臺北市、桃園縣、新竹市、南投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縣、高雄市、臺東縣等9處地方政府及本會,共提送12處計畫地區,面積約計116.24公頃。本會則於98年4月17日至5月22日間,邀請張隆盛、林益厚、廖慶隆、郭瓊瑩、錢學陶及董德波等專家學者進行6場現地會勘。
 本基金會張隆盛董事長與林益厚顧問參與「高雄市公車管理處眷舍地區」現勘情形

「嘉義火車站後站西南側小澎湖地區」建物老舊頹圮、土地利用度低

公私協力共同打造更新藍圖
各專家學者於實地現勘時,均對各計畫地區內土地低度利用、缺乏防災功能及環境品質不佳等現況表示憂心,同時建議各地方政府針對土地權屬較單純之區域,應劃定為優先更新單元,由公部門積極主導推動,成為指標性更新示範地區,改善環境品質並帶動周邊地區發展。至於私有土地權屬較複雜之區域,因整合作業較為繁瑣耗時,則應劃定為更新地區後,鼓勵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增加周邊居民參與更新意願,吸引民間開發商整合附近住戶辦理更新。

後續營建署將於98年7月8日召開各計畫地區經費補助會議,會中將聽取各地方政府簡報並參酌本會評估建議,決定99年度政府為主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地區。未來本會仍將持續邀請專家學者,針對示範計畫地區整體發展構想及土地開發策略提出專業意見,以協助營建署達成政府主導推動都市更新之目的。

表一  99年度政府為主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地區現勘情形一覽表
編號 提送
單位
案名
(地區)
面積
(公頃)
現勘
日期
1 臺北市政府
(本會)
國立政治大學北側地區 17.61 98.05.22
2 臺北市天母忠誠公園西側地區 5.27
3 臺北市景美景福公園附近地區 8.79
4 桃園縣政府 中壢市老街溪兩側地區 48.37 98.04.17
5 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立體育館西側地區 2.10
6 南投縣政府 集集火車站附近地區 23.01 98.04.24
7 嘉義市政府 嘉義火車站後站西南側小澎湖地區 0.95 98.04.29
8 嘉義縣政府 朴子市臺糖鐵路周邊地區 3.25
9 臺南縣政府 永康市榮民醫院東側地區 2.24 98.05.08
10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臺鐵東宿舍地區 2.50
11 高雄市公車管理處眷舍地區 0.81
12 臺東縣政府 臺東縣臺鐵舊宿舍周邊地區 1.34 98.05.15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42期)

  • 發布日期
    2009/06/15
  • 發表人
    基金會主任 錢奕綱
    基金會助理規劃師 許凱傑
  • 關鍵字 都市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