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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區雨農市場自行劃定為更新單元案通過

北市首例  市場用地自行劃定為更新單元推動更新事業
 
本案基地位於臺北市士林區雨農路以西,福志路14巷以東,福志路以北所圍街廓南側,為臺北市第一個市場用地申請自行劃定為更新單元,以都市更新方式再開發利用之案例。本案於民國93年起申請自行劃定為更新單元,申請期間因臺北市政府對市場用地採更新方式開發的政策尚不明朗,而且市場用地配合都市更新的相關法規也不完善,加上本案建築規劃設計為市場與住宅多目標使用,需符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等相關規定,因此申請期間多次函詢營建署、臺北市都發局、臺北市市場管理處等機關,以釐清都市計畫市場用地辦理都市更新之方式,並了解相關法令規定之適用,終於在98年1月9日(府都新字第09707981100號函)經臺北市政府公告劃定為更新單元。

 
本案雖為公共設施用地,但私人土地佔大多數。雨農市場自於民國71年間發生火災後,至今仍未重建,目前僅有周邊外圍部分尚有建物,一樓主要為零售商店,二樓以上作為住宅使用,而基地內面臨福志路14巷之空地目前作為停車場使用。目前計畫範圍內平均屋齡均超過35年,整體屋況已老舊頹圮,樓層數多為2樓或是頂樓加蓋之3樓建築物,且騎樓皆被商家及攤販佔據,造成行人通行困難,潛藏公共安全問題,無法提供良好的商業環境及提供市場應有之機能。

未來本案規劃以多目標使用方式重建,規劃地上1樓與地下1樓作為市場,地上2樓以上作為集合住宅使用。開發完成後,可適時提供社區居民及雙溪北側居民基本購物需求。除於四周留設人行步道外,更配合整體景觀規劃,加強綠美化工程,提高行人舒適度,將徹底改善本區整體景觀,創造舒適完善之購物與居住空間。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41期) 

  • 發布日期
    2009/03/15
  • 發表人
    基金會主任 錢奕綱
    基金會助理規劃師 林宜樺
  • 關鍵字 都市更新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