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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作業手冊第一次修訂草案-本基金會協助營建署完成

緣起
都市更新作業手冊於民國89年間由營建署委託本基金會研擬,並於民國90年頒行。

但隨著更新實務經驗不斷累積,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相關子法、釋示與指導亦陸續增修頒布,本手冊內容實有配合修訂之必要。爰此,營建署於今年1月委託本基金會協助進行本手冊第一次修訂,希望藉由本次修訂,建立更新標準作業流程,提供相關人員執行參考,亦縮減公部門審核時程,降低審議可能發生的爭議,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的腳步。這項修訂工作已經於7月底完成。

修訂成果
本次修訂內容分為:前言、都市更新地區劃定/策略性再開發地區指定、都市更新計畫、民間辦理更新、政府辦理更新、公聽會、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計畫執行、更新事業財源籌措、監督管理與接管等12個章節。(詳圖一)

手冊內容主要依據目前都市更新執行經驗,配合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修訂,修訂標準化作業流程。例如:配合更新條例第10條修訂,增訂達條例第22條同意比例者免擬具事業概要規定,並於第七章說明若無辦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者,事業計畫內容中應補充說明該更新單元劃定基準之檢討;另外本手冊第二章也進一步釐清「都市更新計畫」定位,說明擬定更新計畫並非必要程序,若未擬定更新計畫,仍可依更新條例第10條程序進行都市更新事業,逕行辦理更新事業概要或更新事業計畫,以符合目前執行現況,並放寬由土地或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實施者等一般申請人,得自行提出都市更新計畫草案,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劃定為更新地區之流程,冀能加速都市更新之推動。

此外,本次修訂也大幅增加都市更新事業執行階段的相關內容,包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變更(及簡化)作業程序、產權登記作業流程、補償金發放、產權移轉作業流程、稅捐減免、稅務申報流程、政府代為徵收及拆除遷移以及成果備查等作業流程,並提供計畫說明書及相關公文格式範本,以減少計畫說明書退補件之情形發生,提升行政審查效率。
 
後記
目前本手冊第一次修訂草案已於7月下旬完成,規劃期間經過多次工作會議討論,特別感謝台北市政府、台北縣政府、台中縣政府、南投縣政府、財政部、地政司等政府部門,以及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建築師公會、都市計畫技師公會、地政士公會、臺北市都市更新學會等民間單位與會提供寶貴意見,俾使本手冊內容更臻完備。
本案已於7月底結案,惟營建署目前正著手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規定,策略性再開發地區等相關內容正徵求各界意見,俟該辦法修訂完成即可配合公告頒布本手冊內容。

圖一 都市更新整體流程及章節安排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39期)

  • 發布日期
    2008/09/15
  • 發表人
    基金會主任 麥怡安
    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廖美莉
  • 關鍵字 都市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