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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都市更新大事紀 (2006/10)


召開會議檢討優先更新案規劃情形、都市更新座談會並設立個案輔導諮詢專線
 
一、召開行政院都市更新推動小組第二次會議
行政院都市更新推動小組業於本(95)年9月22日召開第二次會議,針對台北市及台中縣範圍內之4個政府主導之都市更新先期規劃成果,提出簡報討論,並對規劃內容作適切修正。
(一)南港公賣局瓶蓋工廠及轉運站用地整體規劃設計案。
(二)豐原火車站後站廣5用地鄰近街廓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先期規劃及可行性評估案。
(三)潭子火車站鄰近街廓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先期規劃案。
(四)豐原市合作新村更新地區實施都市更新案

二、舉辦都市更新投資意向座談會:
為讓開發商了解投資機會,及早參與都市更新事業,內政部營建署業於本(95)年8月29日及9月29日邀請不動產開發、金融保險、大型百貨商場及觀光開發等業者,針對基隆市、台北市、澎湖縣、彰化縣及嘉義市等6處都市更新計畫,辦理2場都市更新投資意向座談會,吸引數百人積極參與,建立政府、業者及規劃者平台多方溝通,以期創造活用國家資產、改造都市機能、帶動不動產市場與繁榮經濟景氣等多功能政策目標。
(一)基隆市和平島東南側水岸都市更新計畫,面積約2.4公頃。
(二)台北市歸綏街附近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面積約2.1公頃。
(三)台北火車站特定區暫予保留區(E1E2街廓)都市更新計畫,面積約2.8公頃。
(四)澎湖縣馬公市新復里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面積約4.6公頃。
(五)彰化火車站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面積約1.7公頃。
(六)嘉義火車站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面積約5.6公頃。

三、「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系列座談會」已於本(95)年8月22日舉辦首場「都市更新融資貸款」座談會
為落實行政院95年1月25日核定「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之政策目標,協助民間參與都市更新事業,內政部營建署刻正積極研修訂都市更新相關法規,協助民間排除參與都市更新之障礙,並已設立單一輔導窗口及委託成立都市更新總顧問研訂相關公私協力之配套機制。為使政府的相關措施得以廣為周知及運用,並充分因應民間實務需求檢討修正,營建署預計在95下半年舉辦6場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系列座談會。

其中,配合「都市更新前置作業融資計畫(20億)貸款要點」及「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2000億)要點」之發布訂定,首場座談會以「都市更新融資貸款」為主題,於95年8月22日邀請民間建築業者及金融機構共同座談,吸引數百人積極參與,會中安排主管機關及金融機構說明目前貸款要點規定及申請、審查相關事項,並透過綜合討論,並進一步瞭解民間辦理都市更新融資貸款之課題及建議。

四、營建署新增都市更新總顧問個案輔導諮詢專線,受理一般都市更新案件個案輔導
為輔導民間主辦之都市更新案,營建署從94年12月12日起接受一般民間都市更新案件實施者網路申請,就其所遭遇問題,提供個案診斷及個別輔導,截至95年9月底,已召開26次會議,輔導36個案。開辦以來,民間業者反應良好,除協助業者解決部分更新問題外,並得藉以了解民間推動更新遭遇之困難,對於日後相關法令修訂及政策推動頗具助益。

為更積極推動個案輔導,解決民間都市更新問題,內政部營建署並於該署委託之「都市更新總顧問」下設電話諮詢,電話號碼為02-87712728、02-87712730,提供民眾多加利用。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32期)

  • 發布日期
    2006/10/15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